今天大学路小编为大家带来了香港大学广州本科招生简章 香港大学本科生申请条件2023,希望能帮助到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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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学本科生申请条件2023
2023香港大学本科生申请条件有学历背景条件、语言成绩条件和学术成绩条件。
1、学历背景条件:
香港大学的本科申请者需要具备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而硕士和博士申请者需要具备硕士或博士学位。此外,申请者还需要具备与自己所申请的学科相关的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
2、语言成绩条件:
根据香港大学的规定,所有申请者都需要提供英语语言成绩。一般来说,如果母语不是英语,那么需要提供托福或雅思成绩。托福的最低要求是80分,雅思的最低要求是6.5分。
3、学术成绩条件:
香港大学是一所名副其实的顶尖大学,其招生难度相对来说也比较高。因此,学术成绩是非常重要的考虑因素之一相应地,香港大学要求本科生申请者在高中毕业后至少完成2年半的大学本科学习,并且拥有优异的成绩。
香港大学的介绍和馆藏资源:
1、香港大学的介绍:
香港大学,简称“港大”(HKU),是中国香港的一所综合性国际化公立研究型大学,有亚洲“常春藤”之称。香港大学为环太平洋大学联盟、英联邦大学协会成员,是全球第一个界定出重症急性呼吸综合征病原体的科研单位。
2、香港大学的馆藏资源:
香港大学图书馆系统由一个主馆、六个分馆组成,馆藏纸本图书共计309万册;港大图书馆馆藏涵盖音乐、教育、电子、医药多个领域,各具特色。
主馆下设的特别收藏馆藏有香港各个时期的期刊、书籍、政府出版物、简报,几乎涵盖了香港历史及民俗的方方面面,是全港最完善的相关资料收集机构;该馆同时还承担着世界贸易组织与欧洲文献中心的托管任务。
香港大学的招生要求??
香港大学的招生要求因专业和学位类型而异。通常,香港大学对内地学生招生的主要途径有:高考、国际生招生和自主招生(如申请香港大学内地本科生入学计划)。以下是一些关于香港大学招生要求的概括性信息,但请注意,具体要求可能会因年度和招生政策而有所变化。1. 高考招生:香港大学根据各省市录取分数线、志愿填报情况和招生名额来进行录取。一般来说,高考成绩需要在一本线以上,英语成绩要求较高。此外,香港大学还会关注学生在高中阶段的综合素质和课外活动表现。
2. 国际生招生:对于国际生(非内地学生),香港大学主要依据学生的国际文凭课程(IB)、英国普通中等教育证书考试(IGCSE)、美国大学入学考试(ACT)或美国大学预修课程(AP)等国际课程成绩进行录取。具体要求因专业和学位类型而异。
3. 自主招生:香港大学为内地学生提供自主招生计划,如“香港大学内地本科生入学计划”。这种招生方式主要针对高考成绩优异、综合素质突出的内地学生。学生需要参加香港大学的面试,并提交个人陈述、推荐信等材料。在面试中,学生可能会被问到关于学术、个人兴趣和职业规划等方面的问题。
4. 语言要求:香港大学以英语为教学语言,因此对英语水平有一定要求。内地学生通常需要提交高考英语成绩,国际生则需要提供雅思(IELTS)或托福(TOEFL)等英语水平考试成绩。
总之,香港大学的招生要求因专业、学位类型和招生途径而异。建议您密切关注香港大学的官方招生网站,了解最新的招生政策和要求。同时,努力提高自己的学术成绩和综合素质,增加录取机会。
香港科技大学(广州)2023年招生章程">香港科技大学(广州)2023年招生章程
香港科技大学(广州)2023年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结合香港科技大学(广州)本科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以考生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中文名称:香港科技大学(广州);英文名称:The Hong Ko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Guangzhou),简称HKUST(GZ)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6412
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笃学路1号;邮政编码:511453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中外(含内地与港澳)合作办学院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并取得香港科技大学(广州)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修业期限内完成规定的课程修读学分,修业合格,颁发香港科技大学(广州)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及香港科技大学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十一条 香港科技大学(广州)本科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
第十二条 本科招生办公室为学校组织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日常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制度,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 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根据国家政策导向及学校办学情况,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各地生源数量和质量、选考科目和学校要求,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五条 学校2023年面向广东、四川、河南、山东四个省招生,录取批次为本科提前批;学校在高考提前批次按照普通高考录取模式,完全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学校本科招生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用于生源质量调控等问题。
第十七条 经教育部批准,学校2023年设立三个本科招生专业,分别是:人工智能、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智能制造工程。
第十八条 培养方案
学校按照大类培养,本科学制四年,入学时不分专业,大二结束时学生可在2023年设立的三个专业中选择专业;学校实行本硕连读和本博直读的贯通式培养模式,达到相关学术要求,可直接进入硕士或者博士阶段学习。
第十九条 学校选考科目要求如下:在“3+1+2”高考模式下的省市,如广东省,要求考生首选物理,次选不限;在“3+3”高考模式下的省市,如山东省,要求考生必选物理,其他科目不限;在传统文理分科的省市,如河南省、四川省,要求考生必选理科。最终以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审核发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按照“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招生委员会组织下开展本校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十一条 学校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一二本合并省市须达到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上录取理科类或物理类考生。
第二十二条 在广东省,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在其他省份,对于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的要求,以生源省(区、市)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二十三条 学校根据各省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在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一般按照不超过各省公布的招生计划数的120%调档。
第二十四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五条 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总分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第二十六条 考生所填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如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作调剂录取到招生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或服从调剂但是不符合计划有空额专业相关要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七条 学校各专业课程均采用英语教学,高考外语单科成绩须达到120分(满分150分)及以上,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第二十八条 有关加分录取政策,按各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九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第三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三十一条 经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三十二条 新生入学复查相关工作按广东省招生办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三条 学校本科生的收费标准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管理的办法》(粤发改规〔2018〕7号)的有关要求制定执行。
本科学费:人民币50,000元/生·学年——100,000元/生·学年(硕士和博士期间每个学生均有助学金)。
住宿费:8人套房的单间为人民币2,000元/生·学年;6人套房的单间为人民币2,500元/生·学年。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四条 学校设有新生入学奖学金;同时,设有助学金,学生可以根据家庭经济状况申请;学校承诺不让任何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第十章 招生工作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五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8833 9116
传 真:(020)8833 9125
电子邮箱:ugadmissions@hkust-gz.edu.cn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第三十六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
招生监督电话:(020)8833 7103
电子邮箱:ppc@hkust-gz.edu.cn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经学校教务委员会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香港科技大学(广州)2023年夏季高考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由香港科技大学(广州)授权香港科技大学(广州)本科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各省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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