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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林业大学2019年本科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北京林业大学。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35号。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211工程”学校。
第三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北京林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北京林业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五条 我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自主招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国防生、贫困专项计划、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定向到西藏、港澳台联招、第二学士学位等。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北京林业大学组建招生委员会,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教务处、纪检监察办公室、本科生招生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任组员。
第七条 北京林业大学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
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2.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地区、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
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4.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5.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6.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7.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八条 北京林业大学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九条 北京林业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 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组织下开展本校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条 北京林业大学面向全国招生,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和生源质量、往年录取率及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
预留总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一条 录取原则
1. 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提档。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 江苏省考生(含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和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等特殊类型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2B。
3、在提档和录取进专业时,对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我校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目中最高一项加分,且最高不超过20分。
4. 按照进档考生的投档分(包含政策性加分)和专业志愿安排考生录取专业,专业级差一般为3、1、0(包括在内蒙古、江苏招生),录取时以最大程度满足考生专 业志愿时的级差分为最终设定值。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生物技术(中加合作办学项目)、木材 科学与工程(中加合作办学项目)为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时只录取报考该专业志愿并达到录取条件的考生。
5. 在等效分(投档分减去专业级差后的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依次优先录取实考分高者、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综、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理综、外语录取。
6.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投档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 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 划。
7. 我校日语专业只允许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生物技术(中加合作办学项目)、木材科学与工程(中加合作办学项目)专业部分课程为英语授课,建议英语语种考生报 考;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会计学、法学、物业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管理信息方向)、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英语、商务英语、生物科学类、设计学类等专业建议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
8. 报考园林、风景园林、城乡规划专业的考生建议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但高考时不加试。
9. 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除国防生只招男生,其他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10. 我校保送生、自主招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水平艺术团招生、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和艺术类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订细化的相关招生办法。
11.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制定我校体检标准。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北京市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学费为:林学类、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各专业每生每年 2500元,英语、商务英语、日语专业每生每年6000元,设计学类每生每年10000元,其余专业每生每年5000元或5500元。生物技术(中加合作 办学项目)和木材科学与工程(中加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学费分两阶段收取:第一、第二、第三学年每生每年23000元(其中学费5500元、专业培训费 17500元),第四、第五学年我校收取每生每年5500元,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按学分收取学费,目前每生每学分的标准为800加元,生物技术(中 加合作办学项目)约65学分,木材科学与工程(中加合作办学项目)约78学分,此部分学费标准每年略有调整,以入学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当年的标准执 行。住宿费标准为每生每年750或900元之间。如果国家调整本科生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学校将按照新规定收取。
第十四条 我校本科招生网站: ,咨询电话:010-62338216、62338222,传真:010-82381399。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010-62338237。
第十五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北京林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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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心理学自考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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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心理学自考招生简章是针对想要自考心理学专业的考生提供的招生简章,其中包含了心理学自考的招生要求、收费标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等信息。
什么是北京大学心理学自考招生简章?
北京大学心理学自考招生简章是由北京大学为自考心理学专业考生提供的招生简章,该简章包含了有关心理学自考的招生要求、收费标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等信息。
北京大学心理学自考招生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1.年龄:自考心理学专业考生的年龄限制为18-45周岁;
2.学历:申请自考心理学专业的考生,须具有中专以上学历;
3.报名费:自考心理学专业的报名费为1000元;
4.考试时间:自考心理学专业的考试时间为每年的5月和11月;
5.考试科目:自考心理学专业的考试科目包括心理学基础、心理学实验方法、心理学研究方法、心理学专业实践等。
如何报名参加北京大学心理学自考招生?
1.准备报名资料:报名参加北京大学心理学自考招生需要准备的资料有: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报名费、照片等;
2.提交报名资料:把准备好的报名资料提交到北京大学心理学自考招生办公室;
3.参加考试:报名成功后,参加指定时间的心理学自考考试;
4.考试成绩:考试结束后,考生可以登录北京大学心理学自考招生网站查询考试成绩。
北京大学心理学自考招生的好处有哪些?
1.无需参加高考:自考考生无需参加高考,可以直接申请北京大学心理学自考招生;
2.学历更有价值:自考考生获得的学历更有价值,可以更好地提升自身学历;
3.推进职业发展:自考考生可以在职业发展上有更多机会,可以更好地推进自己的职业发展;
4.更多就业机会:自考考生可以获得更多的就业机会,可以更好地实现自己的职业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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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工业大学招生章程">2022年北方工业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北方工业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北方工业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以下称招生省份)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 工作 有关规定,结合本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北方工业大学,主管部门: 北京 市教委。
第三条 办学层次:本科,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校,颁发学历 证书 :北方工业大学的普通本科学历证 书 和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校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晋元庄路5号(邮政编码:100144), 办学地点:校本部。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设有本科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的本科招生工作。
第七条 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是我校本科招生的实施机构,负责处理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纪委、监察室作为招生监察机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统筹考虑各省份的历史招生数据、各专业综合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预留不超过本科计划总数1%的预留计划,用于平衡各地区生源质量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矛盾问题。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
1.按照教育部关于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各项要求,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在实施顺序 志愿 投档的模式下,学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在实施 平行志愿 投档的模式下,学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若遇特殊情况,在保护考生利益的前提下,学校与省级招办协商确定调档比例。
3.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投档成绩,按照分数优先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将其随机录取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将直接予以退档。考生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我校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等科目成绩,录取单科成绩高者。
4.对于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加分政策需获得我校认可,我校使用加分后的分数进行提档和分专业录取。所有 高考 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适用于高水平运动队等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5.高考改革省份投档考生须满足我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我校在高考改革省份的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级招办审核公布的招生计划内容为准。
6.北京市“双培计划”、“外培计划”、“农村专项计划”,依照北京市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7. 艺术 类考生录取规则:使用合成分,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且要求专业统测成绩不低于本科合格线上20分。合成分计算规则:①对于录取批次采用平行志愿模式的省份,按省级招办投档规则计算。②对于投档批次采用顺序志愿模式的省份,按专业课总成绩×60%+文化课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40%计算。
8.高水平运动队录取规则: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仅限棒球运动项目。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 体育 专项测试合格、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同意到学校指定专业就读,并经我校认定的高水平运动员,经规定程序公示无异议者,分以下三个层次录取(对于取消本科文理 一本 线、 二本 线的省份,投档规则执行所在省份规定):
①对于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的专项测试成绩突出考生,由我校按教育部有关文化课 考试 规定,对其全面考核后决定是否录取。此类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今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总计划数的20%。
②对于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文化成绩需达到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控制 分数线 的65%,且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今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总计划数的30%。
③对于经体育专项测试认为确有培养前途、我校体育运动队建设确实需要的部分考生,文化成绩需达到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控制分数线。
第十二条 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
1.外语语种要求:我校可开设的公共外语语种为英语和日语。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考生;外培计划项目、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经济与金融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教学背景为英语,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不要报考。
2.男女比例:各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3.身体健康要求:以国家颁布的考生体检建议中所列举的“不予录取”、“不宜就读”作为录取限制条件。除此之外,无附加限制条件。
4.我校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高考英语成绩不低于100分(150分制);北京市“外培计划”要求考生的高考外语成绩不低于110分。
5.北方工业大学伦敦布鲁内尔学院:北方工业大学伦敦布鲁内尔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由北方工业大学和英国伦敦布鲁内尔大学合作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学生达到 毕业 要求和学位授予条件,可同时获得北方工业大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英国伦敦布鲁内尔大学学位证书。伦敦布鲁内尔学院的专业只录取报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的考生,要求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150分制)。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三条 学费 标准: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份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生资助政策:学校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与教育工作,严格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要求,认真履行“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承诺;认真贯彻、全面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新生 报到后,学校将对录取学生进行资格复查,凡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10-88802786
2.传真:010-88801376
3.E-mail:zsb@ncut.edu.cn
4.学校网址:
第十七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招生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我校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北方工业大学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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