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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理工学院公办还是私立?附录取分数线2020(2021年...
随着独立院校转设工作的推进,有些学校转为了民办的本科层次大学,有些转设为了公办的本科层次大学。那么即将转设来的合肥理工学院是公办还是私立大学?合肥理工学院2020年的录取分数线是多少?本期我为大家解答,供2021年考生参考。
一、合肥理工学院是公办还是私立?
答:公办
根据2021年6月教育部发布的拟同意13所独立学院转设为本科学校的公示名单可知,合肥理工学院是将由安徽大学江淮学院转设而来的公办本科层次的大学。
合肥理工学院(原安徽大学江淮学院)简介:
安徽大学江淮学院坐落于合肥市,是经教育部批准,由安徽大学主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院校,学院为团中央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试点单位。学校与合肥市人民政府签订转设合作协议,拟更名为合肥理工学院,是一所由合肥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1、综合排知旁名
在2021年校友会中国民办大学排名中,合肥理工学院(原安徽大学江淮学院)排名第73,为区域高水平民办大学。
2、学科建设
学院围绕社会发展需求,不断优化专业结构。申请获批31个专业,涵盖工学、文学、经济学、法学、管理学、艺术学七个学科门类,逐步建立起以应用性学科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专业体系。
3、合作交流
安徽大学江淮学院注重与国内其他高校及国际上教育发达国家的合作与交流,已与多所高校签署了合作办学协议。同时通过安徽大学国际教育学院、上海外国语大学留学中心,与英国格林威治大学签署了联合办学协议,采取交流培养学生模式。学院还提供学生在国外一年互认学分学习的机会,为本校学生出国深造创造了良好条件。
4、就业情况
2020届总体就业率为90.59%,毕业生分布在4个系、17个专业,其中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市场营销三个专业就率排名前三,分别为100%、100%、98.04%。
由上可见合肥理工学院还算是一所不错的本科院校,在转为公办大学后,有国家和政府的财政支持,其学费也会有所降低,其性价比较高,值得同学们考虑报考。
二、合肥理工学院2020年录取分数线
我根据2020年安徽省教育厅公布的招录数据为大家整理出合肥学院(原安徽大学江淮学院)近两年在安徽省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供2021年考生填报参考。
2020年安徽本科二批省控线(理科:435分,文科:499分)
2020年理科最低录取分数为466分,位次为127718
2020年文科最低录取分数为517分,位次为36422
2019年理科最低录取分数为451分,位次为126028
2019年文科最低录取分数为523分,位次为38175
由此可见要想考取合肥理工学院,理科考生至少需要超省控线35分,文科考生需要超20分。我在此提醒大家由于该学含亏校将转为公办大学,所以在2021年的录取分数在此基础上可能还谈猛神会有所上涨,因此报考该所学校的考生们需要做好心理准备。
合肥学院第一届校友会的组织机构
一、荣誉会长:(2人)
杨承宗、 郑 锐
二、名誉会长:(1人)
陶登松
三、顾问:(7人)
杜昌寿、 杨思松、 林存安、 储昭平、 谢 刚 、卞国福、 李培垣
四、会长:(1人)
蔡敬民
五、副会长:(16人)
丁 明、 方笑晌学军、 王 甄 、刘 健、 张力量、 李 中、
李行进 、陈 平、 陈 啸、 郑大明 、郑永红 、徐 建、
徐致平、 耿学梅、 储祥好、 董 斌
六、理事:(55人)
丁 俊、卜华松、毛建平、王予安、王雪梅、田品勇、
刘 清、刘碰销锋 剑、刘德武、 孙江陵、 孙建安、 朱永仁、
阮厚广、 何 俊、 何世昆、 吴 刚、 吴 克、 吴 婷 、
吴庆防、 宋红阳、 张 清、 张 蕾、 张光萍、 张宇建、
张守凤、 张和平、 李 殊、 李 斌、 李今是、 李仲生、
李铁君、 汪 昱、 邵一江、 周学锋、 林 洋、 林 钢、
林晓炼、 姚 远 、姚吉祥、 姜昌根、 査 凯、 胡守祝、
胡成玉 、胡明文 、费广华、 赵诚惠 、徐江安、 徐静平
郭苏梅 、高 俊、 崔国庆、 菅 青、 黄河清、 潘 峰、
戴晓慧
七、秘书长:(斗或1人)
张宇建
八、副秘书长:(3人)
林 钢、周学锋、刘德武
合肥学院第一届校友会的章程
第一条:本会定名为“合肥学院校友会”,英文译名:Alumni Association of Hefei University。
第二条:本会的会址设在安徽省合肥市合肥学院办公所在地。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轿慧绣大道158号,邮政编码:230601。 第四条:本会的业务范围是:
(一)开展校友联谊活动,加强与校友的联系,增强母校对校友的凝聚力,发挥校友力量,促进母校发展,为母校的办学、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二)组织开展校郑帆纤友之间的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学术交流与协作,支持和服务各地校友的事业发展;
(三)维护本会和广大校友的合法权益,组织各地校友分会配合母校做好相关工作,扩大母校在海内外的影响;
(四)加强校友信息交流,搜集、整理校友名录和校史资料,建立校友档案,编印出版校友名录和有关校史资料等书刊;
(五)出版《合肥学院校友通讯》,交流信息,及时向校友介绍母校发展状况和校友会工作情况,反映各地校友及校友分会动态;
(六)举办有利于祖国、有益于社会、有功于母校、有助于校友的各项事业和活动。
(七)对各地合肥学院校友分会工作进行指导、评估和奖励。
(八)积极动员和倡导国内外的校友为母校的建设与发展引进人才、筹措资金。
(九)为各地校友到母校开展合作及参观、访友牵线搭桥,提供方便。
(十)建立与兄弟院校校友总会之间的联系,互通情报、交流经验。 第五条:本会的会员分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六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本人为合肥学院校友。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属合肥学院校友:
1、凡曾在合肥学院、合肥联合大学、合肥教育学院和合肥师范学校等院校及其附属单位学习过的毕业生、肄业生、进修生、培训生、夜大生、函授生、自学考试生、外国留学生以及获得合肥学院学位证书的其他学生等;
2、曾在合肥学院、合肥联合大学、合肥教育学院和合肥师范学校等院校以及附属单位任教、任职过的人员;
3、合肥学院授予和聘请的名誉教授、兼职教授、客座教授及其他兼职人员;
4、目前在校的学生和教职员工;
5、凡虽非合肥学院校友,但由于各种原因与合肥学院关系密切,对学校的建设与发展和校友会的工作做出过较大贡献的人士,若本人自愿履行校友义务,经本会会长办公会议审议,报常务理事会备案,可授予合肥学院名誉校友称谓,享受校友的一切权利。
(四)各地校友组织可作为本会团体会员。
第七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建议权和批评权;
(二)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权;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符合本章程的其他权力;
第八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履行章程、执行本会决议,支持和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协助本会筹集校友基金喊仿;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宣传母校的历史和发展成就,维护母校声誉,支持母校事业,促进母校发展。
第九条:本会会员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十一条: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其职责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听取理事会工作报告,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五)决定重大问题和终止事宜;
第十二条: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三条: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召开,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四条: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其选举产生的理事会是执行机构,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五条: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等;
(六)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七)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八)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九)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计划和重要会务问题,提出下届理事会建议名单;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六条: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七条:理事会每1-2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均可召开临时会议或采用通迅的形式召开。
第十八条:本会每届设理事若干名,均由会员代表大会从会员中以协商方式产生,任期五年,可连选连任。
第十九条:由理事会推选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总理会务;推选秘书长一人,协助正副会长处理日常事务;推选副秘书长若干人,协助秘书长并分工负责本会各部门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条:本会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一条: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会长办公会议,讨论并决定有关问题;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二条:理事会根据会务工作需要,内设办公室,作为理事会工作机构,办公室工作由秘书长主持。
第二十三条:总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总会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会(联谊会)开展工作;
(三)向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分会负责人人选;
(四)选配工作人员若干人,负责本会的内部联络、各工作部门间的协调和文书处理、印鉴管理、财务收支及其他综合性工作。 第二十四条:本会资产为公有资产,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本会章程进行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二十五条:本会经费来源:校友捐助及开展科技合作、科技服务取得的效益(含分会)。
(一)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海内外有识之士的捐赠;
(二)学院划拨专项经费;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六条:本会经费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二十七条: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经会员代表大会修改,理事会表决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的理事会。
第三十条:本章程自校友会成立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以上就是大学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合肥学院校友会排名多少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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