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大学路小编为大家带来了广东殡葬专业专科学校排名 广东省殡葬收费标准,希望能帮助到广大考生和家长,一起来看看吧!
广东省殡葬管理办法?
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殡葬管理,保护和节约土地资源 ,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务院 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殡葬管理的任务是积极地、有步骤地推行 火葬,改革土葬,摒弃封建迷信的丧葬习俗,提倡文明 节俭办丧事。
第三条 各级人民 *** 是殡葬管理的领导机关,应 切实加强领导,支援主管部门做好殡葬管理工作,协调 公安、工商行政管理、宗教、卫生、国土、财政、侨务 、交通、劳动、人事、新闻、城乡建设规划等有关方面 部门的关系,动员全社会力量,推动殡葬改革工作。
第四条 各级民政部门是殡葬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 ,在同级人民 *** 的领导下实施殡葬管理工作。其主要 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国家殡葬改革的法律、法规、规 章和政策,负责本辖区内的殡葬管理工作;
***二***制定殡葬改革的规划和措施;
***三***领导和管理殡葬管理所、殡仪馆、火葬场、 公墓等殡葬单位;
***四***处理违反殡葬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五条 各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和城乡 基层组织,应对本单位或本辖市的人员进行殡葬改革的 宣传教育,确保殡葬管理的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得到 执行。
第六条 各市、县应建立健全殡葬管理所,配备相 应的哪散人员,负责本区域内殡葬管理工作。其职责是:
***一***检查督促基层落实当地人民 *** 有关殡葬改 革措施;
***二***抓好推行火葬和改革土葬的宣传教育;
第七条 各级人民 *** 应把殡葬设施***含殡仪馆、 火葬场、公墓等***的建设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安排用地和资金,以适应殡葬改革的需要。
第二章 火葬管理
第八条 各市和县城镇人口达5万人以上***含划入该 镇的农村人口***的县,应建立火葬场,实行火葬。
第九条 凡有火葬场或邻近有火葬场的市、县应划 定火葬区,推行火葬。划定火葬区范围的人口占该地区 总人口的比例;山区县为50%;丘陵地区县为60%;平 原区市、县为70%;城市郊区为80%,大中城市的市区 全部划为火葬区。
第十条 火葬区内的遗体一律实行火葬,禁止土葬 ,禁止出售馆木。
第十一条 在火葬区内医院逝世的人员,由当地殡 仪馆收运遗体火化,不得土葬。医疗机构应建立遗体造 册登记制度,需接运尸体的,应持市、县殡葬管理部门 出具的证明。
第十二条 火葬区内全民、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 单位和外商投资企业的干部、职工逝世后,不实行火葬 的,所在单位不得向其亲属发放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旅李金。
第十三条 火化后的骨灰由丧主自行处理,可存放 于骨灰堂、骨灰墙、骨灰公墓,也可埋葬植树和撒入大 海,但不得到公墓以外的区域造坟埋葬。
第三章 土葬管理
第十四条 暂未划为火葬区的地区为土葬改革区。 土葬改革区应以乡、镇或管理区为单位,选择荒山瘠地 建立公墓,集中埋葬,禁止在公墓以外区域埋葬。
城市现有的基地、坟岗,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一律由当地殡葬管理部门接管和改造。
第十五条 华侨较多的市、县可建立华侨公寓,埋 葬华侨、港澳台同胞的骨灰、遗体或骸骨。
运入本省境内安葬的遗体、骸骨的管理按有关规定 执行。
第十六条 兴建公墓须按国家民政部颁布的《公墓 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履行报批手续。经有权审批的民 政部门批准后,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领 取营业执照后方可正式营业;未经批准而设立的经营性 资金,不准营业。经营性公墓须有殡葬事业单位参与兴 建和经营管理。
第十七条 兴建公墓所需用地,按非农业用地的申 请拆缓迟、审批程式办理用地手续。
第十八条 严格控制墓穴占地面积,每具遗体占地 不得超过4平方米,骨灰占地不超过1平方米。
第十九条 公墓应进行绿化、美化、建成园林式的 墓园。
第二十条 禁止用耕地作墓地。禁止任何组织和个 人非法出租、转让、买卖墓穴。禁止恢复或新建家族墓 地,禁止建造活人坟。违者,由当地市、县民政部门会 同国土管理部门责令限期迁坟,并恢复原来地貌。
第二十二条 在国家建设征用土地范围内的坟墓, 用地单位应登报或张贴通告,通知坟主在限期内办理迁 坟事宜,当地殡葬管理部门应予以协助。过期无人办理 迁坟事宜的,按无主坟处理。
第二十三条 信奉 *** 教的少数民族人员逝世后 ,可实行土葬,但在有公墓的地区应安葬于公墓;愿意 实行火葬的,予以鼓励。
第四章 制止封建迷信丧葬习俗
第二十四条 各级人民 *** 应采取有效措施,引导 群众摒弃封建迷信丧葬习俗,实行文明节俭办丧事。
第二十五条 禁止封建迷信的丧葬活动。任何人不 得在丧葬中从事封建迷信的职业活动。对利用迷信活动 造谣惑众、***财物者、应依法惩处。
第二十六条 生产和销售丧葬用品,应经当地县或 市级民政部门审查批准,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 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经营。
第五章 罚则
第二十七条 在火葬区内把遗体土葬的,由殡葬主 管部门责成丧主限期火化,由国土部门责成其退还非法 占用的土地,并处以2000元至3000元的***。
第二十八条 在火葬区或土葬改革区私自出卖、转 让墓穴的,由殡葬主管部门和国土部门给买卖双方各处 以1000元至2000元的***,并没收其非法所得。
第二十九条 在建立公墓的土葬改革区内,丧主把 遗体埋葬在公幕以外的,由殡葬主管部门会同国土部门 处以每宗1000元至2000元的***,限期将遗体迁入公墓 安葬,并恢复原来地貌。
第三十条 无营业执照生产、销售棺木和丧葬用品 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其生产工具、材料、产品 和全部销售收入,并处以1000元至2000元的***。
第三十一条 在火葬区为应当火葬的遗体出具土葬 证明者,由所在单位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 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火葬区的医院擅自允许丧主把尸体运 走土葬的,由其主管部门追究其行政责任。
第三十三条 罚没收入按《广东省罚没财物管理条 例》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对执罚单位作出的处罚不服的 ,可根据《行政复议条例》、《行政诉讼法》的规定、 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各市可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订实施细 则。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1994年10月1日起施行。1986 年2月13日省人民 *** 颁发的《广东省殡葬管理实施办法 》同时废止。
关于殡葬文化
殡葬文化,是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形成并沉淀下来的,集中了人们对死亡的认识、生存的价值、人性亲情等有关于人类本源性问题思考得出的结论。或许这个答案永远都不圆满,所以我们一直在不断的思考探索,从未停歇的思考和探索也就是我们传承传统殡葬文化的过程。
中国殡葬文化的起源可以追溯到旧石器时代晚期。山顶洞人的遗骸周围,撒有含赤铁矿的红色粉末,并有钻孔的兽齿、石珠、骨坠等装饰品随葬。这几乎是最早最原始 的土葬。随着历史的发展,出现了阶级,殡葬文化也处处体现的阶级的“三六九等”,在墓地、葬具和随葬品等方面都有所体现。从北京猿人将洞穴上层当作生者的 居室,下层为死者的墓地。到秦始皇陵的规模及豪华程度,俨然一幅宫城都邑图,将“事死如事生”的丧葬礼俗发挥到了极致。直到明、清两代的殡葬礼仪已经形成 一套隆重而繁琐的殡葬礼仪。
整个土葬时期,实行土葬主要是为了防止死者被野兽吃掉,同时也是为了使死者的得到永恒的安息和葬地。中国人之所热衷土葬,一方面是人们对土地十分依赖和留 恋,此外人们还认为土地埋葬先人的形式是为死者提供了另外一个活动的空间。新中国成立以后至今,我国开始逐渐推行“火葬”。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物质文化的生活不断丰富,人们逐步从满足基本生活要求提升到满足精神需求的层面。殡葬行业也从满足人们基本的处置遗体的需求,逐步上升到满足人们精神需求的高度。
广东省殡葬收费标准
一、广东省殡葬收费标准
1殡仪车(长途面议)
2抬重100/人
3包单80
4尸袋200
5遗像制作180、260、300、500含相框、小黑纱
6灵堂布置680起至3800普通型、豪华型
7遗体洗身更衣200特殊遗体价格面议
8寿衣高档1180-3680中档780-980低档480-680
9乐队歌舞晚会80017:00—21:00哭灵悼孝80016:00—21:00
10管乐队出殡上山500出殡至殡仪馆不上山收300
11交通客车700起步往返不含过路费、ETC、空调费
12豪华冰棺出租300/天按天计算、不含运费力资费
13冰棺木械出租100
14租搭帐篷300按三天计算
15殡仪用品300含车花、胸花、殡仪礼花、墓地用品
16服务费300含上门服务、协办证明、办理火化
二、法律规定
轿悄 广东省殡葬服务价格管理办法
第二条殡葬服务价格包括殡葬服务收费和殡葬服务过程中提供的商品价格。殡葬服务收费包括办理丧事过程中的服务收费和公墓收费。我省行政区域内的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堂(楼)、公墓、殡葬服务站(公司)等提供殡葬服务单位的价格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殡葬服务价格管理实行全省统一政策、分级管理的办法,根据服务项目的重要程度和竞争条件,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管理。其中办理丧事过程中的殡葬服务收费分为基本服务收费与特需服务收费两大类,基本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特需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公益性公墓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经营性公墓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民政部门主办的殡葬服务单位销售的丧葬用品价格实行差率管理。
第四条为大力推行葬法与葬礼改革,殡葬服务价格的制定与项目管理,应遵循有利于引导群众文明治丧,倡导丧事简办,体现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切实减轻群众负担。
第五条殡葬服务的基历蔽本服务项目与特需服务项目的收费管理。基本服务项目是指在办理丧事过程中需提供的基本服务内容,包括遗体运送、遗体整理、殡仪服务、遗体火化、骨灰存放等服务。基本服务项目由省统一制定(具体见附表1)。基本服务项目中除遗体运送、遗体火化、骨灰寄存三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其标准由省统一制定)外,其余服务项目均为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由市、县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报经同级政府批准后执行,并报上一级价格主管部门备案。特需服务项目是指除基本服务项目以外,应丧属的要求提供的特殊服务项目。特需服务项目由殡葬服务单位向当地民政主管部门提出,经民政主管部门会同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核准立项,其收费标准由殡葬服务单位根据服务成本自行制定,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和民政主管部门备案。严禁以特需服务为名,变相分解收费项目、变相提高收费标准。
第六条基本服务项目收费除采用选择性单项服务收费形式外,各殡仪馆应推行不同档次的全套式殡仪服务,以简化收费手续,满足不同层次丧属的需要。省统一制定的全套式殡仪基本服务内容见附表2,具体收费标准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全套式殡仪服务收费标准应低于所含各单项服务收费标准的总和。提倡对困难家庭办理简单丧事的实行减免收费政策。丧属也可根据需要与殡葬服务单位商定个性化的全套式殡仪服务的具体内容及收费标准。
第七条公墓服务收费的管理。
公益性公墓服务收费项目由省统一制定(具体见附表3),收费标准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按合理补偿服务成本的原则制定。经营性公墓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第八条民政部门主办的殡葬服务单位销售的丧葬用品价格实行差率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地级以上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第九条殡葬服务单位应向丧属免费提供规范的服务程序、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具体收费标准的服务委托书。殡葬服务中所涉及的服务项目和丧葬用品的名称与价格,必须在委托书及清单中明确标示,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定服务委托书。向丧属收取费用时应使用财政、税务部门规定的合法票据。
肢帆州 第十条各殡葬服务单位必须按有关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工作,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一条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殡葬服务单位价格行为的管理和监督。殡葬服务单位凡有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不按规定公示和明码标价,只收费不服务等价格违法行为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通常情况下,在我们国家殡葬收费标准还是需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进行确定,即使是广东省不同地区的收费标准也是不一样的,如果是因为车祸或者是工伤导致死亡的话还需要赔偿丧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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