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普通大专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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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证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2020年我院普通大专招生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的高等学校为宗旨,强化招生管理,巩固“阳光工程”的成果,维护高校招生公平公正,按质按量完成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院全称: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院校代码:13522),学校地址:广西河池市金城西路2号。
第三条 办学性质: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五条 我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六条 我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学院的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考试、纪检、网络等办公室。
第七条 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录取
第九条 我院2020年普通大专的招生计划数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教育厅、考试院下达的招生计划数执行。
第十条 我院招生录取工作在国家教育部的统一领导下,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统一组织下进行,严格执行上级各项工作规定。
第十一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我院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 男女比例:我院各专业没有男女生比例的限制。
第十三条 我院根据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第十四条 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我院按投档的考生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五条 已参加高考统考,投档到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按“专业优先,参考分数”的规则择优录取,具体为:投档到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的理工类和文史类考生,先按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按投档成绩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第一专业录取不到的,再按考生填报的第二专业,按投档成绩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依次类推。若考生所有填报专业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则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无其他加试要求。
第十七条 我院对于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均予以认可。经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总分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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