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大学路小编为大家带来了徐州师范大学教务处 关于宿迁学院的档案问题,希望能帮助到广大考生和家长,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宿迁学院的档案问题
苏州有哪些师范类大学?麻烦告诉我
苏州铁道师范学院、苏州高等幼儿师范学校、苏州教育学院、东吴外国语高等师范学校、苏州大学等。
1、苏州铁道师范学院
苏州铁道师范学院1980年5月5日经国务院批准建立,是直属铁道部的唯一一所高等师范学校,主要为铁路系统培养中等教育人才、培训在职校长和教师,同时承担为铁道部培养培训文秘档案、新闻宣传、经济管理等各类人才的任务。
学校坐落在世界历史文化名城苏州,占地总面积约360余亩,其中上方陪中塌山校本部288亩、平门分部69亩,校园建筑具有浓郁的江南园林风格,环境优美宜人,是“全国部门造林绿化300家单位”之一,1995年7月,获江苏省“花园式校园”称号。
学校在上方山本部和平门分部两地办学。“七五”期间工程6万平方米已经交付使用,其中包括化学、 物理、生物、地理各专业实验楼和计算机、电化教学实验楼,6千多平方米的图书馆可供2000人左右使用,现有藏书30万余册,中外文期刊1500多种。
平门分部现有外语系、附中、科技开发公司(下属校办工厂、建筑设计室、招待所)等,初步形成了融教学、科技开发、社会服务于一体的运行机制。
苏州高等幼儿师范学校(现已更名为苏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筹))创办于 1976 年,是一所培养具有大专学历幼儿园教师的五年制师范学校。
学校位于相城区华元路2号,三所附属幼儿园:花朵幼儿园、教育幼儿园和姑香苑幼儿园。教职工 160 多人,在读学生近 1600 人。学校曾经位于“吴中第一名胜”——虎丘风景区。
校园始建于乾隆年间,名为塔影园,曾先后改建为文肇祉(文徵明之孙)别墅、白居易祠堂、李鸿章祠堂。
作为苏州市文物保护单位,校园极具园林韵味,典雅建筑、古树名木、小桥流水、假山亭阁与悠扬的琴声、翩翩的舞姿构成了一道独特的风景,真可谓“真山真水园中校,假山假水校中园”。
新校区位于相城区华元路,校园颇具现代气息。
3、苏州教育学院
苏州教育学院是1982年经国务院批准、教育部备案、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一所师范性质的成人高等学校,是苏州市中小学师资培养、培训基地。
学院占地面积62.3亩,校舍建筑总面积36291m2,学院图书馆藏图书26.8万余册,拥有计算机 400余台。
学院现设:纪委、党办、院办(含人事)、教务处、培训处、学生处、保卫处、科研处学报编辑部(合署办公)、总务处(含财务)、图书馆、网络管理中心等11个行政部门和工会、团委。
设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科学教育、信息技术、艺术与体育7个系和中德劳技师资培训中心,共有15个专业。
4、东吴外国语高等师范学校
1994年春,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东吴外国语师范学校,这是省内唯一的外语专业师范学校。1999年,学校以“优良”等第通过省中师办学条件标准化验收。
2005年,学校成功升格为江苏省东吴外国语高等师范学校。学校先后被评为江苏省德育先进学校、江苏省绿色学校、苏州市文明单位、苏州市首批双语实验学校、苏州市教育信息化示范学校、苏州市教育科研先进学校等。
5、苏州大学
苏州大学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苏州,是国家“211工程”、“2011计划”首批入列高校,教培银育部和江苏省政府共建的“双一流”建设高校。
苏州大学前身是Soochow University(东吴大学,1900年创办),是中国最早以现代大学学科体系举办的大学,在中国最先开展法学(英美法)专业教育、最早开展研究生教育并授予硕士学位,也是中国第一家创办学报的大学。
1952年院系调整,由东吴大学之文理学院、苏南文化教育学院、江南大学之数理系合并组建苏南师范学院,同年更名为江苏师范学院。
1982年,学校更复名苏州大学(Soochow University)。其后,苏州蚕桑专科学校(1995年)、苏州丝绸工学院(1997年)和苏州医学院(2000年)等相继并入苏州大学。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苏州铁道师范学院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苏州高等幼儿师范学校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苏州教育学院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东吴外国语高等师芦圆范学校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苏州大学
我现在就读的大学是江苏师范大学(原徐州师范大学),...
第二十二条 高等学校学生应按录取学校和专业就学。一般不得转系(专业)与转学。家长工作调动、转业等都不能作为转学的理由。
第二十三条 学校对转学、转系(专业)要严格掌握,对学生情况要仔细审查,没有充足的理由不得转学和转专业。
第二十四条 学生转学、转系(专业)的手续,应在每学年学前办理。学生必须参加每学期所学课程的全部考试,且成绩合格,方可转学、转系、转专业。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考虑转系(专业)、转学:
(一)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二)由一般院校转入重点院校者;
(三)由专科转入本科者;
(四)本科三年级(含三年级)以上或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 以上者;
(五)师范院校(学校认为不宜学师范者除外)转入其他院校者;
(六)国家计薯春划外转入国家计划内者;
(七)自费生转为公费生者;
(八)委培生、定向生转学、转专业后构成违约者。
这里要说的是,有些学校会随便更改这个规定,比如会把1中的一学期改成一年,这也没办法。
第二十七条 转系(专业)办理手续:
学生转系(专业),由本人向所在系申请,系主任审查后,向拟转入系(专业)推荐;拟转入系(专业)审核同意,由教务处审批, 并报省教委备案。备案文件须说明转系(专业)的理由,因疾病或生理缺陷转系(专业)者,须附医院证明。
第二十八条 转学办理程序:
(一)高校学生转学,必须有以下材料(简称转学材料):
1、有转学学生名字的省招办盖章的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
2、学生本人申请及所在系和学校意见;
3、学生在校期间的表现情况、各科成绩单和高考体检表;因疾病或生理缺陷转学的还须另附医院证明。
(二)学生在省内高校转学的手续,按下列程序办理:
1、由学生本人向所在系申请,系主任同意后帆胡,将学生申请的意见报教务处审查。学校如同意转出,则由学校发函并附上转学材料与拟转入学校联系。
2、拟转入学校如不同意接收,则复函说明;如同意接收,须以学校名义行文请示省教委,请示须附上齐全的转学材料;
3、省教委对拟转学学生的情况予以审查,如同意转学,则批复拟入学校。批准文件抄给转出学校及两校所在地的公安、粮食部门。
(三)高校学生出省转学(包括转出和转入)须有两省(直辖市、自治区)四方(双方学校及其所在省高教主管部门)的意见,一般按下列程序办理:
1、转出学校向本省(直辖市、自治区)高教主管部门请示,请示同意后由转出学校与拟转入学校发函联系。
2、接收学校若同意数轿耐接收转学,则报请本省(直辖市、自治区) 高教主管部门审批,经批准后,学生方可办理正式手续。批准文件同时抄给转出省(直辖市、自治区)高教主管部门、转出学校及两地公安、粮食部门,据此办理户口及粮油转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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