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大学路小编为大家带来了华中科技大学自主招生 华中科技大学2008年保送生招生简章,希望能帮助到广大考生和家长,一起来看看吧!
什么叫自主招生考试?
自主招生又称自主选拔,是高校选拔录取工作改革的重要环节。通过 高考自主招生 笔试和面试之后,可以享受相应的高考降分政策。
通过高考自主招生笔试和面试之后,可以得到相应的高考降分政策,一般通过考试后招生学校会与其签订招生考试合同,签订合同后,一般可享受降低十分至几十分录取的优惠政策,另外还有专业选择方面的优惠,具体合同要与学校洽谈。
根据教育部要求,自主招生人数不能超过试点学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入选考生均须参加全国统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与试点学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省级招办应向考生选报的试点学校投档;试点学校进行综合评价、自主选拔录取。
扩展资料:
从2003年至今,自主招生已走过十几年。设置自主招生专业,选拔真正的专业爱好者,不仅能丰富招生手段,录取的学生也更有意愿在该领域继续深造。推而广之,那些或具有学科特长,或具有创新潜能,或符合学校特色办学需要的学生,都能通过自主招生脱颖而出。自主招生承载的是“不拘一格降人才”的美好愿景。
高考是人才培养的指挥棒,作为高考重要形式的自主招生,同样是 风向标 。自主招生灵活多样的选拔方式,令人耳目一新的考试题目,让人们津津乐道。
不少考题跳出书本与校园,引导学生关注更广阔的社会生活,思考当下社会的热点,这是对学生知识积累、思辨能力、 创新思维 提出的更高要求,也是对学生能力拓展进行的有力引导。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自主招生
参考资料来源: 人民网-人民日报人民时评:做好自主招生“加减法”
大学自主招生是什么?具体过程是怎样?
中考高考结束后大家经常会听到“自主招生”这个词,那么什么是自主招生呢?高考自主招生是什么意思呢? 过程是怎样的呢? 首先自主招生又称自主选拔,是高校选拔录取工作改革的重要环节。通过高考自主招生笔试和面试之后,可以享受相应的高考降分政策。 高中毕业生通过考核后,可提前确定意向高校的录取名额,并在参加高考后享受降分优惠。根据教育部要求,自主招生人数不能超过试点学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入选考生均须参加全国统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与试点学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省级招办应向考生选报的试点学校投档;试点学校进行综合评价、自主选拔录取。 自主招生过程。第一招生简章发布。 每年的11月初-12月份,各高校的自主招生简章会陆续发布,考生和家长可以到高校的官方网站上进行查询。 第二推荐材料递交。 符合条件的高中毕业生,经所在中学推荐或自荐的方式提出申请,材料递交截止时间往年在11月底12月初。第三材料审核。按照自主确定并经公示的标准和考核办法,对考生材料进行审查 ,并在进行面试等相关测评、考核后,提出候选人,试点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入选 考生名单。第四参加考试,入选考生均须参加全国统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与试点学校 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省级招办应向考生选报的试点学校投档。试点学校对先期考核通 过并且符合统考成绩要求的考生,进行综合评价、自主选拔录取。第五试点学校录取工作结束后,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应将试点学校自主选拔录取的考生通过本 省级招办信息平台和有关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试点学校须及时将自主选拔录取的已录考生 名单在本校网站上公布。
以上就是自主招生的含义和流程,你懂了吗?
华中科技大学2008年自主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高校在招生中的自主权,促进中学素质教育全面开展的精神,为了多渠道选拔特长突出、品学兼优的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优秀人才,我校2008年继续实行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旨在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逐步改变以高考分数为选才标准的招生录取制度,积极探索以统一考试录取为主,与多元化考试评价和多样化选拔录取相结合,学校自主选拔录取、自我约束,政府宏观指导、服务,社会有效监督的选拔优秀创新人才的新机制。
二、招生范围及对象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具有2008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湖北、湖南、河南、江西、浙江、山东、广东、广西、北京九省(直辖市、自治区)重点中学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保送生条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具体条件详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04]6号)』。
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生物、化学、信息学)省级赛区三等奖以上的学生。
3、有超常的创新和实践能力,高中阶段获得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或在某一方面发表具有研究价值的科技论文且经我校专家认可的学生。
4、具有文学创作天赋或特长,高中阶段在公开发行的相关刊物上发表作品、论文或有专著出版且平时成绩优秀的文科学生。
5、高中学习阶段,在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获省级荣誉称号的学生。
6、省级重点中学推荐的综合素质好、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
三、招生程序
1、报名办法
(1)学生本人根据自身情况提出申请,登录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填写《华中科技大学2008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核对无误后打印报名表。此表需由申请人所在中学校长提出推荐意见,并附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公开发表作品复印件及其它相关证明(要求规格均为A4幅面纸张),一并寄送我校学生工作处招生科。
报名截止时间:2007年12月15日(以邮寄报名表的时间为准),学生所递交的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
2、初审、复试
(1)学校组织专家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参加复试的入围考生名单。复试的入围考生名单于2007年12月31日前在华中科技大学2008年自主选拔录取网上报名系统内公布,同时通知选拔复试事宜,考生可使用个人身份证号码和自行设定的密码登陆查询。同时我校也会将复试的入围考生名单、复试时间及安排通知考生所在中学。
(2)复试安排
复试时间:2008年1月12日上午笔试,2008年1月12日下午面试
笔试科目:理科:数学、物理、英语+综合能力测试
文科:数学、语文、英语+综合能力测试
所有入围考生须参加笔试,对于文科类考生学校将单独进行专家组面试。
有关复试通知另发。
(3)资格名单公布
学校将综合考生报名条件及复试情况,确定自主选拔录取最终资格名单。此最终资格名单于2008年1月21日前在华中科技大学2008年自主选拔录取网上报名系统内公布,并报教育部及学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级招办和考生所在中学备案。考生可使用个人身份证号码和自行设定的密码登陆查询。
3、录取
(1)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计划在学校预留计划中单独安排,招生人数控制在总招生规模的5%左右。
(2)所有入选考生,参加200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后,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第一批院校录取控制线且第一志愿报考华中科技大学,政审体检合格,专业服从安排,学校即可录取。
(3)对高考成绩超过我校在当地同科类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入选考生,在考生统考成绩的基础上增加10分纳入我校在该省招生计划中安排专业。
(注:以上“成绩”均指考生高考原始成绩,不包括各类优惠政策加分)
四、监督机制
1、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校内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坚持做到标准刚性化、程序规范化、办法公开化、结果公示化;
2、为保证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学校由相关职能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有关专家组成自主选拔录取考核组,负责对申请材料的初审和测试工作;
3、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入选的考生,我校将通过学校网站和有关新闻媒体予以公示,同时要求考生所在中学予以公示;
4、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对于以虚报、隐瞒或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户口所在地。
华中科技大学自主招生条件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生物、化学、信息学)全国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的学生。
2.高中阶段在创新和实践方面所取得的成果能代表其确有突出创新和实践能力的学生。
3.高中阶段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发行的相关刊物上发表作品、论文的文科学生。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自主招生计划单独安排,招生人数不超过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
招生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技术、船舶与海洋工程、信息安全、环境工程、核工程与核技术、功能材料、预防医学、药学、汉语言文学、社会学。
华中科技大学2008年保送生招生简章
2008年我校将继续从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招收保送生。保送生选拔录取工作的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生对象:
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且平时学习成绩优秀者,经学生本人申请、中学推荐,并按照我校规定的申请程序提交有关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可认定为我校保送生人选。
(一)省级优秀学生。即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0] 28号)和《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基[2001]1号)要求评选出的省级优秀学生。
(二)高中阶段在下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中获得一等奖以及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1.省赛区的竞赛名称:
(1)全国高中数学联赛;
(2)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
(3)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省级赛区);
(4)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
(5)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
2.全国决赛的名称:
(1)中国数学奥林匹克竞赛;
(2)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
(3)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
(4)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
(5)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
(三)高中阶段获得下列竞赛一、二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竞赛名称是:
1.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
2.“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
3.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
(四)高中阶段在下列国际竞赛中获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竞赛的名称是:
1.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
2.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
二、招生程序:
我校保送生选拔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推荐方式采取中学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
1.符合我校保送生招生条件的学生可登录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填写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打印报名表,交所在中学填写高中阶段学习成绩以及中学推荐意见。并附申请人所在班级全体学生高中阶段的成绩册复印件(须加盖中学教务处公章),再将报名表原件及获奖证书等相关复印件(要求规格均为A4幅面纸张)寄送我校学生工作处招生科。
报名截止时间:2007年12月15日(以邮寄报名表的时间为准),学生所递交的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
2.申请材料提交后,我校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与教育部公布的2008年具有保送生资格的学生名单进行核对。
3.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经我校初审合格的学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保送生文化测试。
文化测试时间:2008年1月12日上午
文化测试科目:理科:数学、物理、英语+综合能力测试
文科:数学、语文、英语+综合能力测试
有关测试安排另行通知。
4.我校将综合学生报名及测试、考核情况,确定保送生人选并予以公示。对于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以及获得省级赛区数学或物理学科一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我校将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对于其它获奖学生,我校将根据其获奖情况安排相关专业学习。
5. 被我校认定的保送生人选,如体检、政审合格,且保送资格属实(即在教育部公布的2008年全国具有保送生资格的学生名单内),我校将按照各省级招办的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保送生录取手续,并寄发正式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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