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大学路小编为大家带来了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广东轻工2022职业技术学院3+2专升本概率,希望能帮助到广大考生和家长,一起来看看吧!
鹤壁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电话 附号码及其他联系方式 ...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如何转专业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可以向学校申请转专业, 在申请转专业时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部分有特殊才能或兴趣的学生,经学生自愿申请;
2、学生入学后,患有某种疾病或特殊生理原因,经三甲医院诊断确认,不适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者;
3、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或因创业休学后复学,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
4、符合大类招生培养分流、创新班选拔、学分制管理、对外交流合作、参与创新创业等各类教学改革实际要求的;
5、因复学或其它原因被编入下一年级学习的学生,若原专业没有连续招生,可申请转入相近的专业学习,但必须补修该相近专业未修读过的课程。
关于转专业的其他规定。
对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必修课程和限选课程,如学生在原专业未修,应予以补修;转专业学生毕业必须在弹性学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课程的学习任务,并达到转入专业学生毕业的学分要求;
学生转专业后,学校将按照转入专业学费标准收取学费;若学生转出专业与转入专业的学费标准不同,实行多退少补;学生提供虚假材料或有其它相关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转专业资格并给予相应处分。
以上内容参考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实施办法
一、鹤壁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联系电话和联系方式
综合科
办公楼2211室 电话3350227
教务科
办公楼2217室 电话3330539
教研科
办公楼2211室 电话3339261
实践教学科
办公楼2217室 电话3330539
督导科
办公楼2217室 电话3330716
广东轻工2022职业技术学院3+2专升本概率
刚上大学两个月,我的专业是被服从调配选到的。现在...
第一种方法:
就是要求班级学习成绩前3-5名的允许转。个人申请---学院同意并推荐---拟转入专业的学院审核(个别的要面试)---学校领导签字--教务部备案--正式转入。此方式存在走后门隐患。
第二种方法:考试
1、学生转专业每学年集中审批一次,申请时间在每学年第二学期的最后两周。
2、教务处于每学年第二学期末,根据转入专业的办学条件,分文、理科向全校公布转入专业的接受名额。
3、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原则上参加选拔后各专业转出人数一般不得超过所在专业当年招生数的3-5%,转入人数不得超过转入专业当年招生数的3-5%。
4、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转专业申请表》,由学院审核同意后统一报教务处。
5、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并办理相关手续后,申请人(不包括满足转专业条件第1、2条者)于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前参加教务处组织的文、理科选拔考试。考试内容:理科为数学、英语。文科为英语,有的大学再加政治,有的加考计算机。到学校自己就知道以往都靠什么课程了。测试成绩按文、理科分别排序,并根据排序的结果由申请人依次挑选自己要求转入的专业。
(一)在校本科生在完成大学一年级课程,进入二年级之前,理由充足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充足的理由包括:1、在某一学科方面确有特长的学生。2、因为身体健康原因,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3、通过转专业能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成材,且参加学校的选拔,选拔合格者(多数都用这一条)。
(二)不具备条件者不能申请转专业。
条件包括:1、新生入学未满一年者;2、二年级及以上者;3、各类委培,代培生未经委托单位同意转专业者;4、艺术类、体育类考生,跨文、理科类别转专业者;5、跨高考录取批次转专业者;6、已办理试读手续者;7、曾转专业或转学者;8、专科升入本科者。
(三)转专业的学籍管理:
1、学生转入新的专业,原则上按照入学时的年级所适用的学籍管理细则进行管理。
2、学生转入新的专业后,必须完成转入专业的教学计划方可毕业和获得学士学位。
二、鹤壁职业技术学院简介
鹤壁位于河南省北部,1957年建市,面积2182平方公里,辖浚县、淇县、淇滨区、山城区、鹤山区5个行政区和1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1个省级城乡一体化示范区、1个国家级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人口164万,因相传“仙鹤栖于南山峭壁”而得名,因最早发现并开采煤炭资源而出名,又因北方地区流经城市唯一没有受到工业污染的河流——淇河及淇河文化而扬名。鹤壁是一座生态文明之城。自然风光秀丽,是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森林城市、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城市,有“中国诗河”之称的淇河在鹤壁境内蜿蜒83公里,《诗经》305首诗作品中有39首描写其秀美风光和风土人情,淇河水质常年保持国家二类以上标准,森林覆盖率、城市绿地率、空气质量优良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等生态环保指标位居全省前列。文化底蕴深厚,境内有坐落在大伾山上的全国最早、北方最大的北魏大石佛,有延续1600多年历史、被称为“中华第一古庙会”的浚县正月古庙会,有鬼谷子王禅隐居授徒、著书立说的云梦山“中华第一古军校”等。鹤壁是一座活力特色之城。“3+2”现代工业(清洁能源与新材料、绿色食品、汽车零部件与电子电器+镁精深加工、现代家居)支撑作用显现,“2+3”特色服务业(休闲旅游、新型物流+网络经济、文化创意、健康养老)加快发展,产业集聚区设施日益完善,农业现代化综合指数全省第一。创业创新氛围浓厚,拥有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市、全国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市、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市、全国创新驱动示范市等“国字号”名片超过50个。鹤壁是一座幸福和谐之城。连续三届被评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是全国法治城市创建先进单位、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城市,公众法治环境满意度连续三年全省第一,公众安全感保持全省前列,在《中国城市竞争力报告》中我市群众幸福感指数居全国第7位。
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对高素质、高技能人才提出了持续、旺盛的需求,为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鹤壁职业技术学院伴随着这座城市的成长,在这片热土、沃土上应运而生。
2001年4月23日,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由鹤壁教育学院、鹤壁中等专业学校、鹤壁广播电视大学、鹤壁师范学校四校合并组建成立了鹤壁职业技术学院。2003年,鹤壁机电中等专业学校、鹤壁市成人培训学校并入学院。2010年,获批建设河南省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接管市体育运动学校。2015年,鹤壁市人民政府与河南理工大学依托鹤壁职业技术学院建立河南理工大学鹤壁工程技术学院(本科)。一所涵盖医药卫生、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土木建筑、文化艺术、食品药品与粮食、新闻传播、教育与体育、财经商贸、旅游、交通运输、能源动力与材料等多个专业大类的综合性公办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像一颗璀璨的明珠镶嵌在鹤城大地。学院占地面积1306亩,建筑面积47.3万平方米。学院建有集教学、科研、培训、考证等功能于一体的校内实验实训中心(基地)29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210个,附属医院1个。其中,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2个(电工电子、数控技术),省级示范性综合实训基地1个(鹤壁市人民医院-医护专业实训基地),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7个(护理、模具设计与制造、建筑工程技术、医学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实训基地)。建有“千鹤之舞”体育馆、温泉游泳馆、图书馆。现有固定资产总值5.7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15亿元,馆藏图书117万余册,电子图书5608册。
学院现设有医学院、护理学院、机电工程学院、人文教育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建筑设计与工程学院、交通与材料工程学院、食品工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鹤壁广播电视大学)、中专部、思想政治教育教研部、公共体育教研部、公共基础教研部。现开设有47个专业,全日制在校生人数2万人,各类社会技能培训年均1万余人次。现有教职工924人,专任教师839人,高级职称教师276人,教授35人,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的教师445人,“双师型”教师386人,全国优秀教师6人,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18人。建有教育部财政部等六部委确定的国家级紧缺人才培养基地2个、中央财政支持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重点建设专业2个、省级高等学校综合改革试点专业6个、省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3个、省级特色专业6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3个, 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6个、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2个、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2门、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5门、省级精品课程5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4门、国家教指委精品课程8门,河南省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项目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1项。中国科学院院士赵玉芬教授,全国职教师资专业委员会主任、原天津工程师范学院党委书记王宪成教授,广东轻工职业学院院长叶小明教授,顺德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夏伟教授任学院名誉院长。
经过十余年的建设发展,学院办学水平显著提升,各项事业取得了跨越式发展。学院是“河南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河南省骨干高职院校”“河南省职业教育品牌示范院校”“河南省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是“河南省豫北高等职业教育集团”牵头单位。学院分别于2006年、2010年以优异成绩通过了高职专科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连续多年在全国高职院校技能大赛均获得好名次,累计获得国家级奖项一等奖4项、二等奖8项、三等奖18项,省级奖项121项。学院先后荣获“河南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就业服务先进单位”“河南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文明学校”等荣誉称号,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影响和办学声誉,得到了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5教师及工作人员招聘启事 -...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2015 年教师及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启事
一、学校简介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是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由广东省人民政府主办、广东省教育厅直接管理。前身是创建于1933年的“广东省立第一职业学校”,至今已有80年的职业教育历史,先后为社会培养了8万余名毕业生。学校现有全日制普通高职在校学生19700人。2006年6月,学校接受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评估结果为优秀。2007年,被列为省级示范性院校建设单位。2008年,被列为国家示范性院校建设单位。2011年6月,以优秀等级通过教育部、财政部组织的示范验收。学校现有教职工1196人,专任教师871人。学校轻工特色明显,立足广东,面向全国,服务地方经济,坚持“高素质为本,高技能为重,高就业导向,创新促发展”的办学理念。根据学校办学需要,现面向国内诚聘优秀人才多名。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包括应届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人事关系代理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人员和其他符合应聘条件人员。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正派,有团队协作精神。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专业基础理论扎实,有一定的专业实践经验,熟悉本专业发展趋势,具备较强的专业科研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要求。
6.招聘年龄要求见附件1。
7.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具体详见《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薪酬待遇及优惠条件
1.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2.优惠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者为我校公开招聘的高层次人才:
(1)教学奖获得者、教学团队带头人、教学成果奖主持人,省级科技成果奖主持人;
(2)受聘为我省高校“特聘教授”岗位计划的特聘教授,确定为我省高校“千百十工程”培养计划第一、二层次(、省级)培养的个人;
(3)省级以上重点学科(专业)带头人或学术带头人;
(4)45岁以下的大中型企业、工厂具在正高职称的技术带头人;
(5)重点发展的专业或新专业紧缺的高职称高学历人才:45岁以下的正高职称,40岁以下的具有博士后经历的副高职称。
招聘的高层次人才除了享有所聘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外,还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1)可提供二室一厅周转房一套,原则上周转期限为5年,按成本租金收取房租。
(2)科研启动费。科研启动费以项目的方式进行资助,不低于10万元,根据我校科研项目有关规定管理。
(3)如果夫妻双方都符合高层次人才条件的,两人共用一套二室一厅周转房,双方可分别享受科研启动费待遇。
五、报名
1. 报名时间:从 2015 年 3 月 25 日 9 : 00 时起到 2015 年 3 月 27 日 17 : 00 止。
2.报名方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3.打印准考证时间:2015年4月16日9:00时起到2015年4月18日9:00止。
4.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按网上提示的办法进行报名、填写个人信息和提交相关材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符合条件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2015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5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2015年3月25日(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7)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5.报名资格审查
报考者请详细阅读岗位要求及条件,合理安排报名时间,谨慎填写报考岗位。报名系统在报名截止5个工作日内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网上初审,报考的专业条件以系统里详细专业为初审条件,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截止后留意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考生,应及时完成成功报名(具体方式在报名系统上说明及操作),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6.公布应试人员名单
学校成立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小组,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进入笔试,参加笔试人员名单于2015年4月9日之前在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予以公布。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1.笔试
(1)笔试定于2015年4月18日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素质,不指定考试用书,成绩采取100分制计分。考生凭有效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考场规定按照准考证考应试者知进行,不遵守考场规则规定者视为放弃考试。
(2)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选将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和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有关考生可登陆网页查分。对笔试分数有异议的考生可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学校人事处申请查分。
(3)根据笔试成绩,艺术设计学院招聘岗位按1:5的比例(人数不足1:5的岗位按照实际人数),其他岗位按1:3的比例(人数不足1:3的岗位按照实际人数)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应在60分以上。
2.报名资格复审
参加面试人选应在2015年5月7日上午8:30-11:50到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306室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对于复审过程中发现不符合应聘岗位要求及条件、报名材料有不实情况的,经学校监察部门确认后,将取消其面试资格。复审提交审核的资料如下:
(1)身份证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毕业生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发表论著的需提供该期期刊或著作原本;
(4)要求具有实践经验(工作经历)的,需提供相关工作证明材料;
(5)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6)《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一份(见附件2)。
3.面试。
(1)面试(试讲)定于2015年5月9日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在面试前一天于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请考生留意网站公告)。面试(试讲)评委人数为奇数,不少于7人。试讲内容为本专业课程的内容,试讲完毕接受评委提问(面试)。参加面试(试讲)的考生于指定时间、地点报到后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2)面试(试讲)评审小组在考生试讲、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试讲)成绩。面试(试讲)成绩=试讲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分70分以上为合格。
4.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试讲)成绩×60%。考试总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在考试总成绩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七、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九、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址http://www.gdqy.edu.cn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十、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界限计算至2015年6月30日(即35周岁以下是指1979年7月1日之后出生的,以此类推)。
(二)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的、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出现岗位空缺且无人员递补的情况下,可在考生自愿的前提下,在报考其它岗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中,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择优调剂。
(三)招聘工作由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十一、联系方式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61230818(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61230812(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处)。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3月9日
附件:
1.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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