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大学路小编为大家带来了上海立信会计学院教务处 2011年上海专升本考试,四级成绩单没有发下来能报名...,希望能帮助到广大考生和家长,一起来看看吧!
上海立信会计学院转专业
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学生转专业暂行规定
立信教(2006)52号
为了充分发挥学生的专项特长,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拓展学生的个性发展空间,确保我院学生院内转专业(以下简称转专业)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就学生转专业工作,作如下暂行规定。
第一条 申请转专业的对象
凡有我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专业学生,在修完第一学年的课程后,符合本《规定》所制定的有关条件的,可申请转专业。
第二条 转专业的条件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可申请转专业:
1、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者。学生必须具有能证明其专长的材料,一般要求有省(市)级或以上的成果和业绩证明。
2、学生取得正式学籍后发现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院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的。
3、学生入学后第一学年的平均学分绩点分名列本专业同年级学生总数前5%的学生(以下简称5%优秀生)。
4、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和本校教学资源的许可,必要时学院在征求学生意见后,可适当调整部分学生的专业。
第三条 转专业申请程序
1、属于第二条1~2款情况的转专业申请程序:
在第一学年的第二学期第18周内,由学生向所在系(部)递交转专业的书面申请,并出具相关证明。
学生所在系(部)在第18周内完成对转专业学生的申请审核,并将申请材料与审批意见送交教务处复审。教务处核实有关事实后提出明确的意见。
教务处在第19周报学院转专业审核小组审批。
2、属于第二条第3款情况,即5%优秀生的转专业申请程序:
(1)教务处于第二学期末(学生放假后的一周内)按绩点分统计确定5%优秀生名单,交学生所在的系(部),由系(部)通知有关学生,并向学生邮寄《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2)第三学期开学注册时,有转专业意向的5%优秀生将《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交学生所在的系(部)。
(3)各系(部)应于第三学期第1周周一上午将《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送教务处。
(4)教务处汇总申请表后,按5%优秀生转专业录取原则初排录取名单,提交院转专业审核小组,经院转专业审核小组批准后,于第三学期第1周周四将拟转专业的学生名单张榜公示,有面试要求的专业,由专业所在的系(部)组织面试。周五公布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名单,并办理的相关手续。
3、属于第三条第4款情况的转专业,由学院根据具体情况处理。
第四条 针对第二条第3款情况,即5%优秀生转专业录取原则
1、申请转专业的5%优秀生可以选择三个专业作为志愿,并确定志愿的排序;
2、按第一学年所学全部课程(包括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但跨校选修课程除外)的平均学分绩点分由高到低排序;如全部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分相同时,按必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分由高到低排序;如必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分相同时,则以外语课程的学分绩点分由高到低排序。
3、根据各专业转入学生的计划,按绩点分优选,参考学生志愿的原则,排序拟定所转专业。
第五条 转入新专业后的有关规定
1、按本《规定》由本人申请,经学院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其转入专业为学生的毕业专业,此后学生不得再次提出转专业的申请。
2、学生转入新的专业后,执行新专业的教学计划。
学生转入新的专业后,学校承认其在我院历年所修全部课程的成绩和学分,并根据新专业的教学计划要求,分别予以每门课程属性的认定;对新专业要求的而历年未修读的必修课程,学生必须在转入新专业后进行逐门补修,取得学分。
3、学生转入新的专业后,如果新专业教学计划中所开设的课程与原专业所学课程的学分、学时不同时,学生可向教务处提出免听课不免试的申请。
4、学生转入新专业的当学期第二周,应到教务处办理课程的退改选事宜。
5、学生转入新的专业后,按其转入专业的收费标准交费。
6、转专业学生的第一学年奖学金评定及其他相关项目的评定工作仍在学生原所在专业进行。
第六条 5%优秀生转专业计划和要求的确定
每学年6月底前,各系部提出可接受5%优秀生转专业的计划和具体要求,报主管院长审批后,由教务处向学生公布。
第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1、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2、由专科专业申请提出转入本科专业者;
3、本科或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者;
4、理由不充分者。
第八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适用于2005年及以后入学的学生。
上海立信会计学院
二零零六年六月六日
上海立信会计学院英语免修条件
A:成绩优秀(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不能低于3.0)
学有专长的学生,已通过自学掌握某门课程内容,方可向开课学院提出免修申请。
注:申请时需提供该门课程的自学读书笔记,经学院领导同意后方可报教务处审批,并参加该门课程的期终考核。考试成绩达75分以上(含75分)者准予免修,且给予该课程的学分和绩点。考试成绩低于75分的,必须参加重修。
上海电机学院学生怎么学第二专业或者辅修
学校于2009年6月加入上海西南片高校联合办学体,简称“西南片高校”。西南片高校成员单位有: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华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华东政法学院、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戏剧学院、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应用技术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上海大学、上海立信会计学院、上海商学院、上海电机学院、上海政法学院、上海建桥学院等17所高校。本着联合办学、资源共享、互惠互利的原则,西南片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可申请跨校辅修。
问:申请条件是什么?
答:1、申请对象为在籍的全日制本科一年级学生;
2、主修专业学习成绩优良,学有余力;
3、申请修读外语类副修专业的学生,必须是第一外语成绩优良者(外语成绩在75分及其以上)。
问:申请要求是什么?
答:1、申请修读的副修专业和主修专业应属不同的专业学科门类;
2、申请修读副修专业学士学位的课程与主修专业的课程相同部分最多不超过8学分。
问:什么时候报名?
答:每年5月1日、11月1日前分别由西南片高校本科教学协作组统一公布各校开设副(辅)专业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教学计划、招生对象、招生名额、收费标准、报名条件、录取办法及具体的报名日期。详细情况请点击上海市西南片高校联合办学服务网(网址 http://swuni.shnet.edu.cn )。
问:申请程序如何?
答:1、凡具备申请条件的学生,由本人按照主办学校的要求,在上海市西南片高校联合办学服务网上提出申请,下载《上海市西南片高校修读副(辅)修专业学士学位申请表》(或到所在院系领取),于主办学校规定的报名截止日前三天,将填写好的申请表交所在院系教务秘书;
2、各院系教务秘书按照申请修读副(辅)修专业学士学位的条件和要求,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表进行审核。于主办学校规定的报名截止日前两天,将经审核同意后申请表连同学生成绩单一并交教务处;
3、教务处审核盖章后,于副(辅)专业主办学校规定的报名截止日期当天,统一报送主办院校,愈期不再受理。
问:如何录取?
答:1、主办学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录取;
2、主办院校于6月初、12月初完成录取工作,向被录取的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同时将录取名单寄送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和西南片高校联合办学管理委员会。
问:收费标准如何?
答:参照各校本科生学分标准收费,按学期收取。
问:上课时间如何安排?
答:副修专业学士学位的上课时间一般在周末的白天或平日的晚上和暑假时间。
问:证书发放条件?
答:1、凡在校学习期间完成并取得修副(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符合主办学校学位授予条件,且已获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者,可申请授予(辅)副修专业学士学位并颁发证书;
2、 凡在校学习期间完成并取得副(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但未获得主修专业学位或者修读完成2/3以上学分者,由主办学校颁发副(辅)修专业证书;
3、 对未达到主办学校副(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2/3学分,发给《上海市普通高校副(辅)修课程成绩证明》。
2011年上海专升本考试,四级成绩单没有发下来能报名...
上海立信会计学院明确的说明:考生报名时须提供大学英语四级(含四级)以上证书或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也就是说你的成绩达到425分以上就行,有没有证书都没有关系。你可以电话咨询一下学校的招生就业处再确认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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