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占地面积最大的大学排名 广西大学校园面积排名
小编886为您整理了广西占地面积最大的大学排名,分别有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广西科技大学、河池学院、广西民族大学、南宁师范大学、桂林理工大学、广西医科大学,告诉您广西大学校园面积排名的详细景点,供您参考选择。
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简称为广西生态学院,其英文缩写为GXEC,是一所位于广西柳州市的林业嘞公办大学,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于1956年创办,其办学历史可追溯到广西柳州高级农业职业学校,该校主要是由中国教育家、农学家马保之创立的,在1956年学校的林业分部独立为广西林业学校。
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大学简称为广西师大(GXNU),是一所省部共建大学,属于师范类的公办大学,于1932年创建,其前身有两个,分别是1928年创办的省立广西大学和1932年创办的广西省立师范专科学校。广西师范大学还是国家5A级旅游景区靖江王城风景区的组成部分,是一所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
广西大学广西大学通常被人们简称为西大(GXU),是教育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合建高校,于1928年6月,是以李宗仁为主的新桂系等人决定设立的广西大学,首任校长是马君武博士,后来经历了多次改名和易址,在1997年时广西大学与广西农业大学合并,组建新的广西大学,也是广西重点支持的世界一流综合性研究型大学建设高校。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通常被简称为桂电,于1960年创建,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是一所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的高校,也是广西唯一拥有国防特色重点专业的高校,是总装备部通信装备预研项目定向发布的30所高校和北斗ICD授权的高校之一。
广西科技大学广西科技大学是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管理,是一所以工为主,包含管、理、经、文、法、艺术、教育、医学等9大学科门类的多科性高等学校。广西科技大学于2013年4月18日创办,其中医学院是于1951年创建的,其他学院则是在1958年创建的,是一所理工类的公立大学,有东环、柳石、柳东3个校区,白沙、箭盘2个教学点。
河池学院河池学院简称为河院,是一所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的综合类公立大学,是桂西北地区唯一一所普通本科院校,于2003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成立,在原河池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基础上建立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该校现如今设有13个二级学院和3个教辅单位,50个本科专业,3个专科(高职)专业,涵盖经济学、教育学等9大学科门类。
广西民族大学广西民族大学是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的大学之一,也是一所省部共建大学和省属重点大学,简称民大,是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省部共建高校。广西民族大学于1952年创办,原为中央民族学院(今中央民族大学)广西分院,1953年更名为广西省民族学院,又在2006年时改为大学。
南宁师范大学南宁师范大学是一所师范类的公立大学,属于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和广西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坐落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于1953年创办,其前身是桂林的广西中等学校教师进修学院,于1955年3月从桂林市迁至南宁市,其中几次迁址和改名,最终在2018年更名为南宁师范大学。
桂林理工大学桂林理工大学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管辖,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是广西一个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以工学为主,工、理、管、文、经、法、艺、农8大学科门类的一所多科性教学研究型大学,于1956年创建,有桂林屏风、桂林雁山、南宁安吉、南宁空港四个校区,校园总面积为3300余亩。
广西医科大学广西医科大学是省属重点大学和省部共建高校,创办时间是1934年11月21日,其前身是广西省立医学院,属于医药类的公立大学。广西医科大学拥有南宁本部、武鸣、五象、玉林4个校区,共占地约3300亩,校本部下设19个二级学院,其中还设立了三十个本科专业,是一所以医学为特色优势的广西省属重点大学。
2023年广西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广西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广西大学坐落于风景如画的广西首府南宁,是广西办学历史最悠久、规模最大的综合性大学,是广西唯一的国家“211工程”建设学校、“双一流”建设高校、“部区合建”高校和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计划建设高校。
学校学科门类齐全,涵盖哲、经、法、教、文、理、工、农、医、管、艺等11大门类。拥有2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46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9个一级学科博士点,38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1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土木工程学科入选世界一流建设学科行列,土木工程与先进材料、应用经济学与现代服务业2个学科群成为部区合建一流建设学科群,工程学、材料科学、农业科学、植物与动物学、化学科学、环境科学/生态学和生物与生物化学7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号)精神,2023年我校继续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招收边远、原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北京、上海、西藏地区除外)。
报名条件
理想信念坚定、思想进步、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高中毕业生(具体实施区域以有关省(区、市)公布为准),且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高校专项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完成。
从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招生计划与专业
1.招生计划
学校根据通过审核考生人数,综合考虑各省份通过审核总人数比例、历年生源等因素,制订分省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数不少于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按教育部核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数执行,最终招生计划及专业分布以各省级招办公布为准。
2.招生专业
学院名称 | 招生专业名称 |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 土木工程 |
计算机与电子信息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电气工程学院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机械工程学院 | 机械电子工程 |
资源环境与材料学院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物理科学与工程技术学院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报名办法
符合条件的考生应于4月25日前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s://gaokao.chsi.com.cn/gxzxbm)(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考生应严格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完整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经中学核实相关信息的《广西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申请表每页须考生签字且中学负责人签字并盖学校公章)。
四、资格认定
合格名单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于2023年5月底前在我校招生信息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我校最终认定考生名单,请考生自行登录查询。
五、录取办法
1.获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23年全国普通高考,填报志愿时,须在高考志愿的相关批次报考我校。
2.高考总分(含照顾分)原则上不低于生源所在省区第一批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实行新高考改革或合并录取批次的省区,须达到当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划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
3.考生在相关批次出档后,我校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及高校专项分省招生计划,依据高考总分(含照顾分),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六、监督机制
1.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录取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全程接受社会的监督和投诉(监督电话:0771-3272095)。
2.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标准、录取结果等信息在学校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gxu.edu.cn/)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公示。
3.中学及学生应对其提供的材料负责。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申请表。有关中学要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一定程序进行审核。考生如存在弄虚作假,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等情形,一经查实,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上报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处理,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七、联系方式
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00号广西大学办公北楼201室
邮编:530004
电话:0771-3232999传真:0771-3234955
E-mail:zsk@gxu.edu.cn
八、其它
如教育部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新政策为准。
九、本简章由广西大学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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