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大学路小编为大家带来了长治艺术学校高考分数线 山西:长治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希望能帮助到广大考生和家长,一起来看看吧!
长治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 百...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为了规范招生行为,确保生源质量,保证长治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开展,现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长治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我省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规定,择优录取。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治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代码:14687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郭广远 职务:筹备组组长
学校地址:长治市职教园区
学校网址:长治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益
邮 箱:czyzzjc@163.com
邮政编码:046000
联系电话:0355-2020806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四条 长治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指导招生专业及计划的编报工作。
第五条 长治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设立招生就业处为学校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录取的相关工作。
(一)贯彻执行教育部及省招考委有关招生工作的精神和规定,落实好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的相关决议;
(二)按照教育厅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衔接高校招生相关部门,做好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编报工作;
(三)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
(四)做好学校的招生宣传及咨询服务工作,真实准确的向考生及家长传递招生政策;
(五)组织实施录取工作,协调处理好学校录取工作中的相关问题;
(六)向财务部门提交录取花名及相关信息,根据交费花名办理录取手续;
(七)向考生发放由校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及学生处编制的入学须知;
(八)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职责,及时做好相应的公示公开工作;
(九)向学生处提供录取花名,协助做好学生入学手续办理工作;
(十)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招生领导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六条 长治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设立招生监督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学校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的部门,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对招生工作实施全过程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编制的原则和办法
第七条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提出的“办好学前教育”的指示精神,适应省市转型跨越发展和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需求,以学前教育师资培养为主,适当兼顾0-6岁学前教育相关专业人才的培养,立足晋东南地区、面向山西省、服务周边地区,培养高素质、高水平的学前教育师资和人才。
第八条 执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招生计划总数,通过省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利用各类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考生和家长发布学校招生章程和简章。
第九条 招生计划编制原则
坚持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的原则,坚持适应行业、产业及用人单位需求的原则,坚持“按需求定计划,按条件定规模”的原则,根据社会需求和学校的办学资源,确定各专业招生规模和学校招生总规模。
第十条 招生计划分配办法
(一)按招生计划编制原则,合理分配普通高考分专业、分类别招生计划,对口升学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招生计划编制程序:
1.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方向拟定招生计划;
2.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研究审定并提出实施原则;
3.由招就处根据实施原则与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反复沟通、平衡并及时反馈;
4.沟通结果上报学校相关会议研究并最终审定;
5.登陆教育部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编制并上报省教育厅审核。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长治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山西省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录取。
第十二条 普通高考生录取规则
(一)面向全省招收参加当年高考的学生,录取分数执行招生委员会确定的专科录取分数线。
(二)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投档成绩相同时,再按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排序的科目顺序是:文史类: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工类:数学、语文、理科综合。
(三)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在文化课成绩达线后,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四)进档考生专业确定办法: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满足考生专业志愿。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十三条 对口升学招生录取规则
(一)严格执行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对口升学招生录取的各项政策规定。
(二)美术类专业考生,达到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按考生志愿和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四条 报考我校各专业,外语仅限英语语种,男女不限。
第十五条 体检情况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体检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十七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准予毕业,颁发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为长治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五章 其它
第十八条 严格执行国家高校资助政策的相关规定,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经济困难的学生等享有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机会;经济困难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参加学校提供的勤工助学等工作。
第十九条 学校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条 学校收费标准严格执行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
序号
专业
学费标准
(每生每年)
公寓费标准
(每生每年)
01
学前教育
2600元
800元
02
美术教育
5000元
03
早期教育
2600元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长治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2020年7月1日起实行。
长治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0年6月8日
2022年长治医学院招生章程
长治医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大学,学院为切实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法制定了本章程。下面是为大家整理的“长治医学院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长治医学院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的名称:长治医学院,英文译名:CHANGZHI MEDICAL COLLEGE。
国标代码:10117;
学校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地址:山西省长治市解放东街161号;
邮政编码:046000;
招生咨询电话:0355-3012393、0355-3151476;
传真:0355-3151689;
长治医学院招生网址: http://zsjy.czmc.com/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录取原则,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并培养其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长和招生就业指导处、教务处、学生处、财务处、后勤保障处、第一临床学院、第二临床学院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组,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订学校的招生计划及确定学校的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过程中的重大事项。招生工作领导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指导处),负责招生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第五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组织招生工作改革的调查和科学研究;做好人才需求和培养的预测工作;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社会需求和生源质量等,制订招生事业计划、分省分专业来源计划;全面系统地宣传学校的办学思想、办学条件、学科特点、专业内涵、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建设和发展情况;实施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录取工作。
第六条 长治医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招生办根据本校人才培养、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本校本年度来源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审核,报山西省教育厅核准。
第八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将分省分专业来源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同时抄送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并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招生纪律
第九条 学校选派能模范遵守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法规的教师和干部参加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条 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均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招生政策法规和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招生录取和宣传工作人员须签署《严格遵守招生纪律承诺书》。
第十一条 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生工作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分类录取考生。
第十三条 学校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确定的高考政策加分。
第十四条 学校按投档分数为考生安排专业,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专业之间不设级差。在投档分数相同时,按照专业志愿顺序为考生安排专业。在内蒙古自治区执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制定的专业安排办法。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未录取满额的其他专业;不服从(或未填写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我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十六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 学校除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外,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八条 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为:专业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分数线,依据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
第十九条 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实行单报志愿、单设批次,录取原则为:同批次进档考生中生源地优先、高分数优先。如免费医学定向招生录取政策有所调整,录取时以国家、山西省有关录取政策为准。
第二十条 “专升本”计划仅安排在山西省。录取办法是:依据各专业报考考生的成绩、志愿,由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投档,学校录取。
第二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招生有关规定,学校不接受新生入学前、入学报到中调整专业的申请。入学后专业调整,依据《长治医学院本科生转专业暂行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具有长治医学院学籍的学生,修业期满,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成绩合格或修满规定的学分准予毕业,颁发长治医学院具名具印的毕业证书。本科生符合《长治医学院学士学位评定工作实施细则》的条件授予学校具名具印的相应学位。
第六章 收费、困难资助
第二十三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
第二十四条 学费、住宿费等按照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的通知》(晋发改收费发〔2018〕293号)文件执行。
第二十五条 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报到前可持有关证明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第二十六条 学校设有综合资助平台,提供奖学金、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经济资助,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并提出申请的学生能获得不同方式的资助,以助其完成学业。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其他机构或中介进行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录取仅在院本部招生办通过远程网上录取进行,派出人员仅进行招生宣传、招生政策咨询等工作。
第二十八条 学校招生录取通知书签发人为长治医学院院长:王金胜。
第二十九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和《山西省兵役登记暂行规定》,凡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入学前必须进行兵役登记,报名时须携带《兵役登记证》。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长治艺术学校有哪些
艺术生高考开了200多分,能上什么大学?
有些院校有英语、语文或者数学最低分数的限制。另外,多少考生都有明确表示考生科类,有的只招收文科考生,有的只招收理科考生,有的则是文理兼招。
那些学校好考些,那些学校比较少人报考,哪些学校报考的成功率高些?实际上广大考生一定要清醒些,好考的学校基本都不是好学校,好的学校和专业都不好考。根据归纳总结,好考的学校主要有以下几类:
第一:偏远地区。例如东北三省、新疆、西藏、青海、宁夏、甘肃、陕西、云南、贵州、四川等地方的不知名院校比较好考。
第二:学费贵的报考人数较少,录取机会较大。
第三:感觉校名很难记、很拗口、很陌生的学校好考些(适合统考刚过线的考生)。例如百色学院(广西)、宿州学院(安徽)、皖西学院(安徽)、滁州学院(安徽)、昌吉学院(新疆)、商丘师范学院(河南)、盐城工学院(江苏)、盐城师范学院(江苏)、丽水学院(浙江)、台州学院(浙江)、莆田学院(福建)、武夷学院(福建)、宜春学院(江西)、湛江师范学院(广东)、韩山师范学院(广东)、韶关学院(广东)、肇庆学院(广东)、惠州学院(广东)、嘉应学院(广东)、孝感学院(湖北)、咸宁学院(湖北)、河池学院(广西)、邵阳学院(湖南)、怀化学院(湖南)、湘南学院(湖南)、绵阳师范学院(湖南)、内江师范学院(湖南)、乐山师范学院(湖南)、攀枝花学院(湖南)、西昌学院(湖南)、宜宾学院(湖南)、廊坊师范学院(河北)、邯郸学院(河北)、衡水学院(河北)、邢台学院(河北)、长治学院(山西)、运城学院(山西)、黑河学院(黑龙江)等等。
第四:刚升为本科的高校。湖南女子学院、山东女子学院、齐鲁师范学院、河北民族师范学院、浙江外国语学院、宁德师范学院、广东第二师范学院、集宁师范学院等等。
第五:纯艺术专业比实用型专业好考些。①纯美术类:油画、雕塑、国画、版画、壁画、插画、漆画、公共艺术、综合艺术绘画、美术学、文物鉴定与修复等;②设计类:服装设计、平面设计、景观设计、室内设计、装潢艺术设计、染织设计、珠宝首饰设计、鞋靴设计、玩具设计、现代手工艺设计、工业设计、印刷包装设计、网络多媒体设计、陶瓷艺术设计、会展设计、戏剧舞台设计、建筑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家具产品设计等。③传媒类:广播电视编导(影视广告)、数字媒体艺术、摄影(影视摄影)、影视动画、广告学(广告策划)、戏剧影视美术、网络游戏艺术等。④其他类:比如书法、篆刻、摄影这些。
山西:长治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二条学校全称:长治学院
学校代码:10122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专业设置:我校所开设的专业均是经过山西省教育厅审核、由教育部备案(批准)设置的本科专业。
学校地址: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保宁门东街73号(北校区),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东环路中段96号(南校区)。
第三条证书颁发: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经教育部学信网注册的“长治学院”毕业证书;符合长治学院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长治学院学位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长治学院根据上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成立招生工作领导组,负责全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五条长治学院教务部综合科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长治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七条长治学院招生规模、招生计划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讨论制定,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采取基本稳定、适度调整的方法,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录取原则
第八条长治学院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录取。
第九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录取政策,并按照各生源省份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录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条录取时执行各省(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一条我校对外语语种原则上不限制,但我校各专业的公共外语仅提供英语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报。
第十二条各专业对男女生比例不作要求。
第十三条学校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录取办法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分数择优录取;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以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当第一志愿不满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1.文史、理工类专业录取:
(1)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安排。若出现考生成绩并列时,文史类专业按照语文、数学、综合成绩顺序录取,理工类专业按照数学、语文、综合成绩顺序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予以退档。
(2)内蒙古自治区录取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3)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选考科目规定和投档原则按照当地、当年招生录取相关规定执行。
2.艺术类专业录取:
(1)音乐学、舞蹈学、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①文化课成绩及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省份相应科类和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使用各生源省份相应科类的统考成绩。
②执行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并列时,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③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类专业,以专业考试成绩作为投档、录取排序成绩,按“专业志愿清”的规则择优录取。
(2)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
专业成绩使用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省联考成绩,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750×100×0.5+专业成绩÷300×100×0.5)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3.体育类专业录取:
(1)文化课成绩及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省份该科类和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使用各生源省份该科类的统考成绩。
(2)执行生源省份体育类专业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并列时,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3)内蒙古自治区体育类专业,以专业考试成绩作为投档、录取排序成绩,按“专业志愿清”的规则择优录取。
4.专升本、对口升学考生的录取:
按山西省招生考试中心制定的录取原则和办法,由考试中心根据考生志愿、考生成绩进行投档,学校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第六章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按照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教育厅(晋发改收费发〔2018〕293号)文件执行。
第七章其它
第十六条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姓名及职务:
姓名:茹文明职务:校长
第十七条学校设有综合优秀奖学金和专业奖学金,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还可申请国家奖、助学金,学校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第十八条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凡发现以虚假手段取得录取资格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保宁门东街73号
邮政编码:046011E-mail:czxyjwc@163.com
联系电话:(0355)2179761、2178012、2179079(传真)
学校网址: http://www.czc.edu.cn
以上就是大学路整理的长治艺术学校高考分数线 山西:长治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相关内容,想要了解更多信息,敬请查阅大学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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