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大学路小编为大家带来了湖南科技大学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希望能帮助到广大考生和家长,一起来看看吧!
湖南科技大学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坚持依法治招,保证招生工作正常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各省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湖南科技大学,英文全称:“Hun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部标代码:10534;办学类型:公办;学校地址:湖南省湘潭市桃园路。
第三条 颁发证书:符合学校本科生培养方案和培养目标要求的,由学校统一颁发湖南科技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第四条 学校概况:学校拥有3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8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7种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推荐资格、“硕师计划”推免资格;具有招收港、澳、台学生与外国留学生资格。
第五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高校招生“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纪律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六条 学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新疆高中班、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乡村中职专业课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湖南省高中起点本科层次乡村高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和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港澳台联合招生和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台湾学测”)、专升本等招生类别。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学校加强招生委员会的建设,充分发挥民主管理和监督作用。成立由主管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实施细则、规定和招生章程,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分省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做好招生工作分析和总结,及时上报招生有关数据。
第九条 学校成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遵循“参与中监督、监督中服务”的原则,监督招生政策、法规、制度的贯彻实施,实行全程监督,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的良好形象和社会公共利益。监督电话:0731-58291312。
第十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的通讯地址:湖南省湘潭市桃园路,邮编:411201;日常工作电话:0731-58290670,录取期间电话:0731-58273804,58273805,58273808,58273839;传真:0731-58290147,学校网址:https://www.hnust.edu.cn,招生网址:https://zs.hnust.edu.cn。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教务处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人才市场需求、学科发展等因素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制定年度专业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学校审定的分专业计划,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求以及各省(区、市)生源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生源结构、区域均衡、生源质量等因素,制定学校分省(区、市)、分专业生源计划,经主管校领导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将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生源计划按要求及时寄(送)到各有关省(区、市)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并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十四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不超过本科招生总计划的1%预留部分本科招生计划,提前向社会公布,用于调节各省(区、市)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投放原则。
第四章 招生工作人员
第十五条 学校选拔能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法规的教师和干部参加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六条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均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招生政策法规和技术培训。参加招生录取的工作人员须无直系亲属参加当年高考。
第五章 招生工作纪律
第十七条 招生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坚决贯彻执行教育部的招生工作“六不准”规定,即“不准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影响、干扰招生工作正常秩序;不准协助、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不准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长的现金、有价证券;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第十八条 招生工作人员要遵守保密制度,必须注意做好招生期间的信息资料的保密和安全工作,不得丢失有关文件、资料和档案。
第六章 考试与考核
第十九条 学校不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认可各省(区、市)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符合各省(区、市)专业成绩要求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第二十条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拟申请报考我校运动训练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体育单招文化课考试和体育专项测试,其考核办法和录取形式执行教育部、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 学校根据上级部门要求高水平运动队足球招生考生参加体育总局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具体要求以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为准。
第二十二条 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相关事宜以当年招生简章为准。
第二十三条 港澳台考生考核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七章 专业录取要求
第二十四条 英语、翻译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并要求英语口语考试合格;日语专业限招英语和日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专业对男女比例无特殊要求。
第二十六条 对于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专业录取要求以当年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为准。
第二十七条 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市的考生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校公布的专业选考科目范围要求,具体要求可查询考生所在生源省份教育考试院网站或学校本科招生网。
第八章 录取规则
第二十八条 学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根据教育部规定,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1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105%以内。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调档名单由学校根据考核情况向生源所在省(区、市)级高校招生主管部门提供。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第二十九条 原则上认可各省(区、市)教育厅有关加分投档的政策。
第三十条 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区、市),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分类录取,普通文理科专业录取原则:学校不设定专业志愿分数级差,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考生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条件下,按生源省份同分排序规则录取,生源省份没有统一同分排序规则的,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综合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
在高考综合改革省市,学校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根据生源所在省市招生工作文件要求,按投档成绩优先,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条件下,按生源所在省市排序规则确定录取专业。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同批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湖南省艺术类专业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其它省份,在投档考生范围内,按公式“6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4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计算综合分进行排名录取,在考生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三十二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报考我校体育类专业的考生,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必须达到生源省份同批次体育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湖南省按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的总分进行排名录取;其它省份,在投档的考生范围内,按考生所在生源省份的投档成绩进行排名录取。
第三十三条 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区、市)的有关规定,文化考试成绩应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的有关要求。
第三十四条 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湖南省内公费定向师范生、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港澳台联合招生及台湾学测的招生录取工作按国家和我校有关政策执行。
第三十五条 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规定执行。
第九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三十六条 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组成。学费总额为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具体将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和新生入学须知上公布。
第三十七条 学校在新生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经审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三十八条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持录取通知书等有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县级资助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设有大学生资助办公室,构建了包括奖、贷、勤、助、补、减等为主体的多元化资助体系,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克服生活和学习上的困难,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凡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如遇教育部和省(区、市)高考招生政策调整,我校将制定相应招生政策,另行公布。
湖南科技大学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湖南科技大学肇始于解放前夕的湘北建设学院,2003年由湘潭工学院与湘潭师范学院合并组建而成。是湖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湖南省人民政府与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共建高校、“十三五”国家百所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高校、湖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学校设有20个教学院及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和潇湘学院(独立学院),98个本科专业覆盖11个学科门类。工程学、化学和计算机科学3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拥有3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8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7种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推荐资格、“硕师计划”推免资格。
现有教职工2566人,其中专任教师1635人、正高职称328人、博士学位教师1022人。学校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全国首批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本科招生第一批次覆盖全国。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29872人、在校研究生4942人,另有潇湘学院(独立学院)学生5782人。
2022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招收足球高水平运动队队员。
一、招生项目及计划
招生项目为男子足球(集体项目)、女子足球(集体项目)。招生总计划严格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不超过我校上一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具体计划如下:
项目 |
足球 |
招生计划 |
具体要求 |
女子足球 |
前锋、前卫、后卫 |
各位置0-4人,本项目计划不超过11人 |
一级运动员录取0-2人,高考二本线(本科线)65%分数录取0-3人,二本线(本科线)录取人数0-6人 |
男子足球 |
前锋、前卫、后卫、守门员 |
守门员0-1人,其他位置各0-3人,本项目总计划不超过11人 |
1.守门员要求一级运动员,按高考二本线(本科线)65%成绩录取。 2.非守门员一级运动员录取0-2人,高考二本线(本科线)65%分数录取0-2人,二本线(本科线)录取人数0-6人 |
注:(1)我校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公示合格考生人数按教育部规定执行。招生计划数以教育部公布的数据为准。
(2)根据测试情况和运动队建设需要,每个小项位置招生计划数在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以调整,择优录取,但是不能超过招生人数上限。
二、报考条件
1.符合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2.报名考生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考生提供的运动员等级证书,证书项目必须与报名项目完全一致,否则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
(2)以集体项目比赛成绩取得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应提供证明是否为主力上场队员;
(3)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简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我校进行资格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4)足球项目只招收11人制足球运动员。
(5)高中阶段比赛成绩有效时间为2019年7月至2022年3月。
(6)报考文化课单独考试的考生须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获得湖南科技大学招生办认可。
三、报名程序
1.考生必须于2022年2月21日(周一16:00)前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zzbm/gspyddbm)报名。
2.考生登录湖南科技大学招生网,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科技大学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报名表》(请仔细阅读表格下方备注)。报名表“照片”位置须粘贴一寸彩色免冠照片,并加盖学校公章(骑缝章),“运动训练简历、主要技术特点”栏须如实填写并由教练员签字确认,《中学推荐意见》栏须由考生所在中学校长签署推荐意见并签字确认,并加盖学校公章。
3.报名附件要求:考生除认真填写网上报名信息外,应按照以下要求和目录顺序上传审核材料:
(1)《湖南科技大学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报名表》扫描件(附件1);
(2)身份证扫描件(双面);
(3)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中学公章的扫描件; (如果等
级证书正在办理中,请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认定名单上报教育部前未能提供正式等级证书者,取消资格)。
(4)近三年竞赛获奖证书或成绩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中学公章的扫描件;
(5)竞赛成绩册和秩序册(封面及姓名页)复印件并加盖中学公章的扫描件;
(6)通过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查询系统”查询的运动员等级证书屏幕截图。;
(7)同等学力考生学习证明、成绩单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8)以集体项目比赛成绩取得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的主力上场队员证明的扫描件(附件2);
(9)高考报名证明表截图或扫描件。
注:请严格按以上顺序将扫描的清晰电子图片粘贴在同一个word文件中(若文件超过上传限定大小,可分多个word文件),并重命名为“运动类型+运动员姓名(例:男子足球张三)”,上传至网上报名系统附加材料位置,未按要求完成、上传文件图片不清晰、目录混乱的判为初审不合格。学校对所有考生报名材料进行统一审查。
4.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安排,报考我校足球项目考生除在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报名、上传资料外,还需按国家体育总局要求,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系统中完成统考专项测试报名,并按时间、地点要求完成专项测试。
5.考生须对本人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因材料造假或不完整等所带来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资格审查及现场确认
1.资格审查:学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进行报考资格审查,依据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查询系统”核实考生运动技术等级,并对网上核实结果进行截图保存。初审合格名单将在“湖南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申请人可自行上网查看。
2.凡报考我校足球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必须在2022年2月26日(周六)到湖南科技大学招生办进行现场确认(立德楼A302),没有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本校的报名资格。(注:若因疫情等原因不能按期进行,确认时间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另行通知)
3.现场确认携带报名系统所上传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录取办法
1.成绩要求
文化课成绩按照教育部及所在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分项目招生计划,在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考生中,按照以下原则分项目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1)对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的考生,专项测试成绩优秀并且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合格,公示期满后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批准,可免于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进行录取,但需按所在省(市、区)的规定参加高考报名。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学校将择优划定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分数。
(2)对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优秀,且高考文化课原始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区)本科第二批次控制分数线的65%者,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投档后,我校予以录取,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
(3)考生专项测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原始成绩须达到生源所
在省(市、区)本科第二批次控制分数线及以上者,经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投档后,我校予以录取。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50%。
(4)对于高考综合改革、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执行。
2.公示
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湖南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网站公示。
3.志愿填报
获得我校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认定的学生,须在生源地参加高考报名,且按要求填报志愿。我校将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和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专业。
4.专业确定原则
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专业原则上应在当地省级考试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专业范围内(美术类、音乐类和舞蹈类专业除外),拟录取考生的专业志愿以考生确认的为准。
注:具体专业名称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高考改革省份考生所选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与普通高考要求一致。
5.高考成绩公布后,凡被我校拟录取考生必须第一时间将高考成绩单扫描发至zsb@hnust.edu.cn,以便确认。
6.本简章发布后,如果有关招生政策有所调整,以主管部门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六、入校复查
1.高考体检不符合国家规定者,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
2.高水平运动员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复查不合格或经核实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3.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入学后须遵守高水平运动队的要求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运动队训练和竞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
七、监督机制
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做到报考条件明确,工作程序规范,选拔办法公开,录取结果公示。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由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731-58291312。
八、联系方式
湖南科技大学招生就业处联系人:匡老师(招生政策咨询)
电话:0731—58290670
湖南科技大学体育学院联系人:王老师(考试项目与规则咨询)
电话:0731—58291443 手机号码:18907324416
招办地址: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湖南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立德楼A302室)
学校邮编:411201
本科招生办E-mail: zsb@hnust.edu.cn
湖南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zs.hn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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