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大学路小编为大家带来了江西应用科技学院2022年艺术类专业校考招生简章 2021年招生章程,希望能帮助到广大考生和家长,一起来看看吧!
江西应用科技学院2022年艺术类专业校考招生简章
江西应用科技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置的全日制应用型民办本科高校,始建于1984年,在校生19000余人,占地1600余亩。
学校贯彻“以人为本”的办学思想,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文化铸校、特色兴校”的发展战略,以“健全人格+复合专业+实践能力”的“三元育人”为根本特色,着力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新型城镇化及现代服务业,培养高素质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构建了以工学、管理学为主干,人文与艺术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内设:人工智能学院、软件与区块链学院、智能制造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国际商务学院(阿里巴巴数字贸易学院)、财经学院、现代管理学院、教育与体育学院、艺术设计学院、音乐学院、光华宝石矿物资源学院。
学校以市场为导向,建有建筑、机电、机器人、3D打印、财经、物联网、汽修、艺术教育、音乐等实践实训基地,与阿里巴巴、中兴通讯、大族激光、华为、用友集、达内科技团等国内知名企业建有良好的合作关系。校企融合走在时代前列,通过订单培养、专业共建、协同育人基本覆盖全校所有专业,另开设热门职业培训项目近100项,是校企合作人才培养和职业教育“1+X”证书制度改革的开拓者、排头兵。学校连续九年被省教育厅评为大学生就业“优秀等级学校”。
学校拥有一大批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级中青年骨干教师、全省高校优秀教师和省级金牌讲师,建有省一流建设专业、省级特色专业和多个省级精品课程。办学至今,已累计为社会培养逾14万名各类毕业生,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招生省份、专业及拟投计划
江西应用科技学院2022年艺术类本科校考招生省份及招生专业一览表 |
|||||
省份 |
专业 |
拟投计划数 |
层次 |
咨询 |
备注 |
广东省 |
表演(影视表演) |
20 |
本科 |
章斌 手机:13607048553 电话:0791-83653666 |
|
表演(空乘方向) |
本科 |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20 |
本科 |
|||
数字媒体艺术 |
30 |
本科 |
|||
动画 |
20 |
本科 |
|||
江苏省 |
表演(影视表演) |
20 |
本科 |
||
表演(空乘方向) |
本科 |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20 |
本科 |
|||
动画 |
30 |
本科 |
|||
舞蹈表演 |
20 |
专科 |
|||
河北省 |
表演(影视表演) |
20 |
本科 |
赵学敏 手机:13767084620 电话:0791-83653888 |
|
表演(空乘方向) |
本科 |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20 |
本科 |
|||
山东省 |
表演(影视表演) |
40 |
本科 |
||
表演(空乘方向) |
本科 |
||||
数字媒体艺术 |
20 |
本科 |
|||
山西省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20 |
本科 |
洪振耀 手机:13807911028 电话:0791-83653777 |
|
内蒙古自治区 |
表演(影视表演) |
10 |
本科 |
||
表演(空乘方向) |
本科 |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10 |
本科 |
|||
江西省 |
表演(影视表演) |
40 |
本科 |
任艳丽 手机:18679134869 电话:0791-83653888 |
|
表演(空乘方向) |
本科 |
||||
数字媒体艺术 |
30 |
本科 |
|||
注 考试方式:考生一律在小艺帮APP上报名及考试! 请考生注意: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组织校考,谨防上当受骗! |
二、考试内容及要求
1.表演(影视表演方向)
⑴报考要求
符合校考省份高考报名要求,专业主修影视表演专业考生。
⑵考试内容及分值分配
专业测试满分100分。实行全程录像,并在小艺帮线上提交视频作品,由评委统一评分。
①文学作品朗诵(朗诵自选文学作品一篇,体裁不限)。分值30分。
②声乐作品演唱(自选声乐曲目一首,无伴奏,背唱)。分值15分。
③形体综合展示(自选舞蹈、武术、健美操等相关形体内容一项,现场展示)。分值15分。
④命题即兴小品(根据抽中的命题,构思小品一个,现场表演)。分值40分。
2.表演(空乘方向)
⑴报考要求
符合校考省份高考报名要求,专业主修影视、空乘、服装方向考生。
⑵考试内容及分值分配
专业测试满分100分。实行全程录像,并在小艺帮线上提交视频作品,由评委统一评分。
①文学作品朗诵(普通话口试)(朗诵自选文学作品一篇,体裁不限)。分值10分。
②声乐作品演唱(自选声乐曲目一首,无伴奏,背唱)。分值10分。
③形体综合展示(自选舞蹈、武术、健美操等相关形体内容一项,现场展示)。分值30分。
④目测:形象、气质、五官、行走表现等。分值50分。
特别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对身高不符合要求的,实行一票否决。
3. 播音与主持艺术
⑴报考要求
符合校考省份高考报名要求,口语流利,普通话标准,形象气质佳。
⑵考试内容及分值分配
专业测试满分100分。实行全程录像,并在小艺帮线上提交视频作品,由评委统一评分。
①朗诵:自备稿件朗诵,考察普通话语音面貌及朗诵创作能力,限时3分钟。(25分)
②模拟主持:自备材料内容,进行主持创作,文本内容可适当口语化改编,要求以广播播音主持或电视播音主持的形式,进行节目化呈现,限时3分钟。(35分)
③评述:考生自备材料进行观点评述,不得带稿。要求观点鲜明、逻辑严谨、用词表达准确,限时3分钟。(35分)
④才艺及形体展示:考察考生的形象气质,表情、肢体动作等副语言表达能力。(5分)
4. 数字媒体艺术
⑴报考要求
符合校考省份高考报名要求,具有一定的专业基础和艺术修养,无色弱色盲的考生。
⑵考试内容及分值分配
专业测试满分100分。采取小艺帮在线考试方式进行考核(考试时间2小时)。
①专业常识与美学(20分),考察专业相关的艺术、信息传播和文化常识。
②图片分析、讯息逻辑与推演(30分),针对试卷提供的信息进行逻辑分析和重组,设计信息传播的形式内容。
③设计思维与创意表达(30分),考察画面组织建构能力、故事创意编排能力和审美能力。
④设计基础(20),考察设计基础知识。
5. 动画
⑴报考要求
符合校考省份高考报名要求,具有一定的艺术修养和专业基础的考生。
⑵考试内容及分值分配
专业测试满分100分。采取小艺帮在线考试方式进行考核(考试时间2小时)。
①专业常识与美学(分值40分)
针对考察学生专业相关的艺术、动画基础、文化常识、美学基础。
②图片分析、讯息逻辑(分值30分)
针对试卷上提供的图片信息进行逻辑分析和重组,设计动画组成的形式与内容。
③设计思维与创意表达(分值30分)
考察画面组建与衔接能力、动画故事的创意编排和构图审美能力。
6. 舞蹈表演
⑴报考要求
符合校考省份高考报名要求,具有一定的艺术修养和专业基础的考生。
⑵考试内容及分值分配
专业测试满分100分。实行全程录像,并在小艺帮线上提交视频作品,由评委统一评分。
①个人形象:10
②基本功展示:20
③技术技巧展示:20
④成品舞蹈:50
三、报名、考试安排
学校艺术类校考专业将采取线上(小艺帮APP)方式进行考核,网上监控、网上录制、网上提交作品、考评分离。
1、考生需提前在手机上下载小艺帮APP,完成注册及身份识别后,报考我校并完成缴费、上传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1)方可进行考试,请务必仔细阅读【小艺帮APP】操作说明(附件2、附件3)。
2、报名时间:2022年1月5日-2月20日;考试时间:第一次1月16日(星期日),第二次2月9日(星期三),第三次2月26日(星期六),届时详见小艺帮通知。
3、考前练习和模拟考试:为方便考生熟悉考试流程及科目录制流程,报名完成后可进行考前练习及模拟考试。
考前练习:熟悉每个考试科目的拍摄流程,不限定次数和时间,也不需要提交作品。
模拟考试:模拟考试除题目外,其他与正式考试完全一致,有严格的考试时间限制,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模拟考试,模拟考试作品也可提交,但是模拟考试作品不作为评分依据,考生至少完成一次模拟考试。
4、考试要求:正式考试开始后考生须在2小时以内完成正式作品录制和提交,详见软件内界面提醒(数字媒体艺术、动画专业,考生需双机位考试,并拍摄答题卡上传)。
四、招生计划与合格证发放
各省校考招生专业计划根据各省校考合格证发放情况确定,具体校考专业招生计划数详见各省(市、自治区)下发的《高考填报志愿指南》。
考生于4月底前登录我校官网查询校考合格情况,对校考合格者,考生可直接在招生网上查询合格信息,我校不寄发合格证。
五、录取原则
(一)艺术类校考本专科专业录取原则:
在招生录取工作中,凡已组织相关艺术专业校考省份,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当地录取控制线,根据所报志愿,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录取;对未组织相关艺术专业校考省份,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且达到当地规定的相应层次文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上者,若生源所在省设定了投档录取规则,遵循生源省相关规则录取并确定考生专业;若生源所在省未设定投档录取规则,则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分同分者按高考文化总分排序录取,如文化总分依然相同,则按语文、数学、英语高考成绩依次排序录取),并确定考生录取专业。
(二)高考外语语种不限,男女比例不限。
(三)均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于特殊考生的加分或降分政策,按照考生所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六、收费标准
我校严格按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等部门批准或备案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具体收费标准以各省《高考填报志愿指南》和学校收费公示为准。
七、联系我们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宏福大道2888号
邮编:330100
学校电话:0791—83653777、83653888(兼传真)
监督电话:0791—83653666、83659529
监督部门:江西应用科技学院纪委
学校网址:www.jxcsedu.com
邮箱:jxcszsb@163.com
公交路线:南昌市井冈山大道与洪城路交汇处坛子口西站乘146路直达终点站学校大门口。
南昌西站方向在522公交站台乘坐特约车到校大门口。
江西应用科技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江西应用科技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及各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的具体情况,为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江西应用科技学院招生工作。
第三条
江西应用科技学院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六不准、十严禁、三十个不得”的原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江西应用科技学院
学校代码:国标:12938、江西:8240
第五条
办学地点: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联福大道001号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上级主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第七条
办学类型:教育部批准设置的,具有独立颁发国家高等教育学历资格的全日制普通民办本科高校。
第八条
办学基本条件:
学校是教育部批准设置的,具有独立颁发国家高等教育学历资格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内设:人工智能学院、软件与区块链学院、智能制造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国际商务学院(阿里巴巴数字贸易学院)、财经学院、现代管理学院、教育与体育学院、艺术设计学院、音乐学院、光华宝石矿物资源学院,共开设70多门本、专科专业。
学校坐落在英雄城南昌,校园面积近1700亩,建筑面积32万多平方米,在校生17000余人。学校拥有一支高端的“双师型”、国际化高素质师资队伍。
现有馆藏图书150.8万册,设有先进的广播电视中心,2个标准化全塑万人体育运动场,高水平室内体育馆及篮球、羽毛球、网球场。建有:建筑、机电、机器人、3D打印、财经、物联网、汽修、艺术教育、音乐等实践实训基地,与阿里巴巴、中兴通讯、科大讯飞、华为、大族激光、达内科技、用友集团等国内知名企业建有良好的合作关系,职业培训项目近100项,其中企业合作共建专业30多个。各类实验实训室246间,7间展厅及24个试验区。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委员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监督委员会,主要负责审议学校招生政策,对招生工作提供咨询意见,并对招生工作全程监督检查。
第十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普通类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十一条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责任约束,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有关工作要求,学校综合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并结合历年招生实际情况,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经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
按教育部要求,我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因生源不足而调减回来的招生计划,以及调减回来的其他招生类别的招生计划,按照预留计划处理。预留计划的使用严格执行“不点招”、“不收费”的规定。
第十四条
学校实行专业招生计划动态平衡机制。对于社会需求量大且生源好的专业,可适当增加招生计划;对基础学科或就业形势好但报考人数少的专业,可采取一定措施予以扶持;对个别社会需求量小、学生报考少的专业,学校可调整其招生计划,对其采取减招、隔年招生或停招的办法。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
我校实行“学校负责、省(市、区)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考虑考生综合素质,公平、公正、公开、科学、规范地选拔学生。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十六条
普通文理科录取原则:考生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在专业录取时不设分数级差,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对于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服从调剂的,则由学校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如不服从调剂的,则可作退档处理;生源不足情况下实行网上征集志愿。非平行志愿省市,实行志愿优先原则。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从第二志愿考生中录取,依次类推。
对于投档考生总分相同的,按所在省(市、区)相关政策规定录取,如无相关规定,报考外语类的英语较高者优先录取,报考其他文史类的语文较高者优先录取,报考理工类的数学较高者优先录取。
对招生政策特殊的省份,以当地招生政策为准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一)艺术类校考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在招生录取工作中,凡已组织相关艺术专业校考省份,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当地录取控制线,根据所报志愿,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录取;对未组织相关艺术专业校考省份,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且达到当地规定的相应层次文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上者,若生源所在省设定了投档录取规则,遵循生源省相关规则录取并确定考生专业;若生源所在省未设定投档录取规则,则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分同分者按高考文化总分排序录取,如文化总分依然相同,则按语文、数学、英语高考成绩依次排序录取),并确定考生录取专业。
(二)我校原则上只招收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男女比例不限。
(三)均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于特殊考生的加分或降分政策,按照考生所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体育教育专业文理兼收,根据相关省(市、区)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在进档考生中按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第十九条
空中乘务专科专业报考条件:男身高不低于170CM,女身高不低于160CM;口齿清楚,无耳疾;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C字表0.7;无色盲、色弱、斜视;身体可视处无明显疤痕;无精神病及传染性疾病。
第二十条
我校招收高考外语语种不限,男女比例不限。
第二十一条
学校均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于特殊考生的加分或降分政策,按照考生所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我校原则上在公布招生计划的120%以内,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各省招办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考生在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过程中有不诚信行为或高考电子档案中有不诚信记录的,我校可不予录取。
第二十四条
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执行。
第二十五条
鉴于教育部、各省市正在进行各类招生制度改革,我校以上录取原则若与教育部、各省市录取原则有冲突,以教育部、各省市公布的录取政策为准。
第六章 新生入学及资格复查
第二十六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艺术类新生入校后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复查,如发现专业水平明显达不到录取要求,或与校考或联考成绩明显不符,或经核实有代考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九条
学生在校期间,凡发现入学资格有弄虚作假、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学籍。
第三十条
上述所有违规行为将报送给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
第七章 入学学籍和毕(结)业证书种类
第三十一条
凡经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招部门办理正式录取手续的考生,按时来校报到后,在我省教育厅办理学籍注册,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学籍;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江西应用科技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凡未经当地省级高招部门办理录取手续的考生,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等教育学籍。
第八章 学费标准、奖贷学金及退学退费办法
第三十二条
学费标准:各专业收费严格按对外公示的标准收取。
收费明细如下:
层次 |
项目 |
金额(元/年) |
本科 |
普通文理类 |
22800 |
普通文理类校企合作 |
27800 |
|
软件工程(区块链方向)、区块链工程 |
36800 |
|
学前教育、体育教育、小学教育 |
25800 |
|
音乐类、美术类、表演、 播音与主持艺术、宝石及材料工艺学 |
26800 |
|
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空乘方向,校企合作) |
31800 |
|
专科 |
普通文理类 |
14800 |
空中乘务(校企合作) |
26800 |
|
学前教育、社会体育 |
16800 |
|
音乐类、美术类 |
17800 |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动漫制作技术校企合作 |
22800 |
|
普通校企合作 |
19800 |
|
中兴通讯、微软、科大讯飞校企合作 |
20800 |
退学退费:
学生入学后有特殊原因需办理退学退费的,按照省教育厅《江西省民办高校学生退学退费办法》的规定,办理退学退费。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关于印发<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309号)和《江西省民办高校学生退学退费办法》的规定,为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和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切实规范我校的新生退学退费行为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招生人员有欺诈行为的,所涉及的新生,经查实后由学校职能部门上报学校无条件办理退学,并全额退还学生所交学费、住宿费等各项收费。
(一)招生人员通过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欺诈招收的学生,凭学生提出的书面退学申请和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查实后由学校无条件办理退学,并全额退还学生所交学费、住宿费等各项收费;
(二)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的学生和非学历教育学生被学校招生人员或社会非法中介机构,以“统招”或入学后可代转为“统招”等名义欺诈入学,凭学生提出的退学申请书和书面说明,查实后由学校无条件办理退学,并全额退还学生所交学费、住宿费等各项收费;
(三)经教育行政部门接举报查实认定学校招生人员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欺诈招收的学生,学校全额退还学生所交学费、住宿费等各项收费。学校开将设退学退费窗口,简化手续,根据学生可自愿办理退学退费。
第三条 新生入学报到注册后,如有以下情况,可以提出申请退学、退费。
(一)学生因患有传染病、严重疾病不能坚持学习的,凭本人退学申请书和县级以上医院(含县级)有关诊断证明申请退学。
(二)学生因应征入伍,凭县级以上(含县级)武装部门入伍通知书原件和退学申请书申请退学。
(三)学生因家庭发生意外重大事故或重大经济困难而不能坚持学习的,凭乡(镇)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证明和本人退学申请书申请退学。
(四)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的学生和非学历教育学生,被其它高校统招录取,凭本人退学申请书和统招录取通知书原件(网上可查询)申请退学。
第四条 新生提交退学退费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后,学校职能部门应在五个工作日内给予学生书面答复,如挽留学生就读,要向学生说明理由,并征得学生书面同意,方可留校继续就读,否则必须在学生提交退学退费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办理退学退费。
第五条 新生退学退费,凡属本文第三条情况的,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每学年按10个月计算,实际学习时间或住宿时间不满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并对代收代支费用进行清算,对未发生的代收费用全额退还,对已使用的代收代支费用,剩余部分予以退还。学生要求退学退费如符合以上情况,学校相关部门不能及时给予办理退费手续,将给予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给予严肃处理。
第六条 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必须从维护稳定的高度,诚信办学、和谐办学,规范招生行为和退学退费办法。学校将建立学生利益表达和调解处理机制,在大学生活动中心、综合行政办公大楼的场所设立学生信访接待处,招生办、学工处、财务处设立联署办公退学退费窗口,指定专门人员按规定及时接访和办理,妥善处理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学校稳定。
第三十三条
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
评审的程序:个人申请、班级评议、院部评定、学校学生资助评审委员会审核,报教育厅批准。
资助标准:
1、国家奖学金:每学年8000元/人
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5000元/人
3、国家助学金:一等每学年4400元/人,二等每学年3300元/人,三等每学年2200元/人,学习成绩特别优秀的家庭贫困学生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同时可申请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4、生源地助学贷款:启动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省份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凭《新生录取通知书》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助学贷款(无息),每学年每人最高不超过8000元。
5、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在校生、毕业生、退役士兵、直招士官可申请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大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按照当年的学费标准及国家政策执行。
同时每位在校大学生可享受国家城镇医疗保险福利。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章程、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不符,按国家法律、法规、章程、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执行。
第三十六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高考招生录取工作,请考生和家长不要上当受骗。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我校与各省(市、区)高考招生职能部门协商解决。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
学校法定代表人、办学许可证查询网站:http://www.jxuas.edu.cn/
第四十条
招生办公室电话:0791-83653777、 83653888(兼传真)
招生咨询电话:0791-83652366、83652619
学校网址:http://www.jxuas.edu.cn/zhaosheng/
监督部门:江西应用科技学院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791—83653666,、83659592
以上就是大学路整理的江西应用科技学院2022年艺术类专业校考招生简章 2021年招生章程相关内容,想要了解更多信息,敬请查阅大学路。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