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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旅游职业学院2020年统招招生章程
江苏旅游职业学院2020年统招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全称:江苏旅游职业学院。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4604,学校在各招生省份(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为准。
学校办学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毓秀路88号
第四条江苏旅游职业学院是一所特色鲜明的旅游类高职院校,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江苏扬州,占地1000亩,总建面积近30万平方米,现有在校生9000余人。学校毕业生综合素质高,技术技能强,就业率一直稳定在98%以上。
第五条学校面向江苏、安徽、河南、山西、江西、湖南、重庆、贵州、广西、四川、甘肃、青海、西藏、新疆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专科生。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江苏旅游职业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江苏旅游职业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七条招生就业处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类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江苏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招生就业处进行招生录取。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学校聘任。
第九条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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