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大学路小编为大家带来了枣庄科技职业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15年招生简章,希望能帮助到广大考生和家长,一起来看看吧!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保障枣庄科技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枣庄科技职业学院学校代码:13390
第五条学校地址:山东省滕州市学院东路888号
第六条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七条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普通专科(夏季高考)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枣庄科技职业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厅公布为准,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二条外语语种要求
1、护理(订单培养,与大连雅风国际教育合作)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因专业培养要求,其他语种考生入校后需改学日语。
2、其他招生专业(除护理(订单培养,与大连雅风国际教育合作)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我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其他语种考生入校后须改学英语。
第十三条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男女比例:山东天元建设集团订单培养专业建筑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管理、工程造价限男生报考;助产专业因行业特点限女生报考;煤矿智能开采技术专业因行业特点限男生报考,其它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面向山东省招生的录取方式:对进档考生,遵循分数优先原则,各专业按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后对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进行后续志愿录取。
第十六条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按照有关省市公布的最新方案及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其他省招生专业(必须按照该省录取原则的省份除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考生第一专业志愿的原则录取。
第十八条山东省春季高考考生,按专业类别划定分数线,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第十九条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第二十条录取工作在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下进行,录取结果经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后,通过招办咨询电话、学校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渠道向社会公布。考生被我校录取后,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招办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第二十一条学校录取的新生,由学校签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通过邮政特快专寄直接寄发给考生,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籍迁移、档案和报到注册等手续;学校凭录取通知书和省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办理新生入学手续。
第六章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二条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四条新生持枣庄科技职业学院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材料按规定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应当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方可延期报到。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根据《关于调整驻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省内新生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鲁公通[2017]109号)文件要求,驻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省内新生可自愿选择将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
第二十七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学历证书可进入教育部学历查询系统—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
第八章其它
第二十八条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根据教育部和教育厅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以录取专业为准,原则上不再作专业调整。但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状况的发展变化,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并报省教育厅审查备案。
第三十条按国家规定,对特困生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市慈善总会向特困生发放助学资助金。
第三十一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枣庄科技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由枣庄科技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学院地址:山东省滕州市学院东路888号
邮政编码:277599
招生热线:0632-56505695391919
139 6327 0119187 6325 0569
传真:0632-5391918
监督投诉电话(学院纪委):0632-5650850
邮箱:zzkjzs@126.com
网址:www.zzkjxy.com
微信公众号:zzkjxy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保证枣庄科技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普通专科(含春季高考(课程))招生工作。
第二条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枣庄科技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3390
第五条 办学地点:山东省滕州市学院东路888号
邮政编码:277599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七条 学院基本情况: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是2005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由枣庄、滕州两级人民政府举办,是枣庄地区规模较大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学院座落在墨子、鲁班故里滕州市, 校园占地1000余亩,建筑面积21.7万平方米。开设37个高职专业。现有教职工781人,全日制在校生6302人。
悠久的办学历史
学院前身是枣庄工业学校、枣庄市第二卫生学校、滕州市高级职业学校等三所老牌国家级重点中专,办学历史可追溯至1951年。枣庄市第二卫生学校创建于1951年,其护理、药学、助产等专业;枣庄工业学校创建于1978年,其机械制造类、煤炭类、电气类专业特色突出;滕州市高级职业学校创建于2000 年,其建筑类专业特色鲜明,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大批建筑类人才;滕州技工学校创建于1986年,于2005年合并到滕州市高级职业学校,使办学形式进一步丰富。三所学校为学院建设和发展积淀了厚重的办学资源和文化底蕴。
鲜明的专业特色
学院紧贴鲁南地区产业发展需要,开设了制造、医药卫生、土建、电子信息、财经、资源开发与测绘、艺术设计传媒等七大门类37个高职专业,拥有机械设计与制造、建筑工程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药学等4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和1个山东省品牌专业群建设项目,《数控编程与加工》、《电气自动化技术职业能力平台联合课程》等20门省级精品课程,药学、机械设计与制造等2个省级教学团队。2014年获第二届全国高职院校教师微课教学比赛三等奖1项和优秀组织奖,省一等奖3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2项;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三等奖1项;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3项;山东高校优秀科研成果奖3项;山东省软科学优秀成果获奖1项;2部教材入选教育部第一批“十二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学院坚持“校企合作建专业,特色培植强专业”的专业建设思路,大力推进“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人才培养质量逐步攀升,学生多次在全国、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取得成绩,2014年在山东省综合排名居第16位,在获奖等次上、层次上、数量上均居前列。其中,代表山东省参加五部委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学院2009年顺利通过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评估。
完善的教学条件
学院现有教职工781人,其中教授20人,副教授、高级讲师202人,讲师305人,研究生学历101人,“双师型”教师84人。校内建有5大实验实训基地,拥有120个实验实训室,2个大型生产性实训车间,1个附属医院,1200多台新型计算机(承办全国计算机考试)。其中机械制造、建筑专业为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汽车、医学技术类实训基地为省级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同时,建有179 个校内外实习和实训基地。目前,校内所有教室都安装了交互式多功能一体机,实现了教学的智能化。建有大型高标准塑胶运动场、足球场、篮排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场等运动场地。
良好的发展平台
学院秉承“兼爱至善、笃学励能”的校训,为学生搭建了 “学生存之技,习发展之能,谋人生之策”的全方位发展平台。①能力培养平台。近60个学生社团为学生展示才华、发展综合素质搭建了舞台;大学生文化节、大学生志愿者活动、科技服务活动等品牌活动精彩纷呈,广受社会赞誉。②升学深造平台。学院为有志继续升本求学的学子提供了优质的教学资源。同时,设有成人教育学院,在校学生可选择专升本、成人本科函授教育、成人本科自考教育,拿到大专毕业证的同时可以通过成人教育同时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我院是山东省教育厅批准的实践本科试点学校。③学生资助平台。学院通过“奖、贷、勤、补、助、减”一系列奖助措施,构建起了全方位、多元化学生成长成才资助体系,为优秀学生、家庭困难学生提供了全方位的激励机制。
理想的就业去向
学院大力推行“工学结合、订单培养、顶岗实习、双证互通”的人才培养模式,积极将毕业生就业端口前移,先后与200多家企事业单位合作建立了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关系。“鹰普班”、“山防班”等与10余个大型知名企业合作成立的冠名班,以及与天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滕州市人民医院和北京、上海等地大型医院开展的订单培养、就业+实习等就业模式,解决了学生就业的后顾之忧。近年来,学院先后荣获山东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山东省德育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职业教育师资建设先进集体、山东省高校学生宿舍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卫生工作先进单位、枣庄市花园式单位、枣庄市平安和谐校园等荣誉称号。
便捷的生活服务
学院校内建有人工湖、班墨园、图书馆、体育场以及多处人文景观,环境优美,设施齐全,绿树成荫,花草满园,是读书、学习、生活的理想之地。①“吃”:建有两处大型学生餐厅,一次性可容纳6000人同时就餐。②“住”:建有11栋学生宿舍。高职学生宿舍有4人、6人间,室内有电话、网线、高标准单人床、电脑桌凳等高标准生活设施。③“行”:校内有大型超市、浴室、美发厅、洗衣房、联通移动营业厅以及多家银行自助存取款机,为学生提供了便捷的生活服务。
滕州是“科圣”墨子、“工匠祖师”鲁班的故里,是山东西部经济隆起带的区域性中心城市,素有中国中小机床之都、中国建筑之乡的美誉,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大批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枣庄科技职业学院将继承和发扬鲁班和墨子的传统职业教育思想,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突出办学特色,努力培养更多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型人才,努力建设山东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普通专科(含对口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共有37个招生专业,分别为:矿山机电、矿井通风与安全、煤炭深加工与利用、工程测量与监理、建筑工程技术、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建筑工程管理、工程造价、机械设计与制造、数控技术、电机与电器、模具设计与制造、焊接技术及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会计电算化、护理、助产、药学、眼视光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口腔医学技术、艺术设计、煤矿开采技术、网站规划与开发技术、图形与图像制作、建筑装饰工程技术、物流管理、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旅游管理、药品经营与管理、测绘与地理信息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电子商务。
第十二条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根据山东省发改委、山东省教育厅下达的2015年普通专科招生计划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考生填报志愿时,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正式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十三条 学院与天元建设集团开展订单培养,专业为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建筑工程管理;与“Oracle公司移动互联”开展订单培养,专业为网站规划与开发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与北京超星集团开展订单培养,专业为计算机应用技术、图形图像制作;与海信(山东)冰箱有限公司开展订单培养,专业为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与山东鲁南机床有限公司开展订单培养,专业为为机械设计与制造。
第五章录 取
第十四条 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五条 学院录取2015年新生的基本条件:
1、符合教育部颁布的《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
2、参加2015年全国文化统考且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录取分数线;
3、身体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六条 所有招生专业外语(课程)语种不限,但我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课程),其他语种考生入校后须改学英语。
第十七条 考生男女比例不限,矿山机电、矿井通风与安全两专业因行业特点只招男生,助产专业因行业特点只招女生,其它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八条 录取具体方式:
1、采取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
我院为普通高校专科批次录取院校,录取时按照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
2、录取线内按报考我院的第一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
3、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体育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合格标准。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听力成绩高的考生。
4、山东省春季高考考生按专业类别分专业进行录取。
5、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美术类考生取得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专科合格证的,达到山东省艺术类专科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线分数的,根据进档考生专业志愿按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九条 考生被我校录取后,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招办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第六章 新生入学
第二十条 新生持枣庄科技职业学院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材料按规定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应当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方可延期报到。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根据《山东省公安厅关于我省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录取本省新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通知》(鲁公发〔2007〕289号)文件要求,新生入学时不再办理户口迁移。
第七章 其 他
第二十三条 学费标准:我院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下发的有关文件规定护理专业收取学费5000元/年,其他专业收取学费4600元/年。
第二十四条 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学院成立了大学生资助中心,积极贯彻落实职业教育的奖助学金政策,为莘莘学子求学深造提供资助。成绩优异者,可分别申请国家奖学金(每人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5000元/年)、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每人5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每人6000元/年),同时设有学院奖学金(一等奖600元/年、二等奖400元/年、三等奖200元/年)。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奖、助、勤、补、贷、减、“绿色通道”等全方位的资助政策,学院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但能刻苦学习的同学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分别为每人4000元/年、每人3000元/年、每人2000元/年)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二十六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学历证书可进入教育部普通高校学历查询系统(http://www.chsi.com.cn)查询。
第二十七条 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按国家规定,对特困生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市慈善总会向特困生发放助学资助金。
第二十九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枣庄科技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枣庄科技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0632-5650569 5650669 5650599
传 真:0632-5650569
联系地址:山东省滕州市学院东路888号
邮政编码:277599
学院网址:http://www.zzkjxy.com
E-mail: wty3618@126.com
QQ咨询:909847660 1586412438273051140 1208828372
注:此招生章程经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备案详细内容可参见教育厅和教育部网站:http://www.sdpec.gov.cn;http://gaokao.chsi.com.cn。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
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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