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大学路小编为大家带来了威海职业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15年招生简章,希望能帮助到广大考生和家长,一起来看看吧!
威海职业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保证威海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威海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威海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威海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威海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威海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12326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科技新城(初村北海)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威海职业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高职(专科)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 威海职业学院校企合作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十条 威海职业学院纪委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 2021年威海职业学院面向山东、黑龙江、吉林、河北、山西、河南、安徽、湖南、内蒙古、江西、青海、新疆、甘肃、辽宁、四川等十五个省(自治区)招收三年制高职(专科)生。各省(自治区)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我院将及时在学校网站(http://www.whvc.edu.cn)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外语语种要求:
根据学院专业设置及要求,商务英语、商务英语(校企合作)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
第十三条 录取男女比例要求:
定向培养士官相关专业,严格按照下达计划执行,只限男生;其他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四条 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五条 特殊专业报名条件:
定向培养士官相关专业:年龄不超过20周岁(截止到当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未婚,男性,其政治和身体条件需满足各省份相关文件规定。
空中乘务(校企合作)专业:身高:女生,162cm-174cm;男生,173cm-185cm(身高数据均为净身高,以专业体检结果为准);体重=(身高cm-110)×0.9至(身高cm-110)×1.1;视力:双眼矫正视力在E形表上不低于4.8;眼球大小适中,对称,目光有神,无色盲、色弱;五官端正,肤色好,面部、颈部、手部、前臂、女生小腿无明显疤痕、斑点等;牙齿排列整齐,无明显异色;无纹身,无狐臭;面部表情自然,微笑甜美;口齿清楚,无口吃、舌短现象;听力正常;性格开朗、大方、心理素质好;形体匀称,步态自如,动作协调,无明显内外八字,无 “X”形腿、“O”形腿;无犯罪史,无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无各类慢性疾病。
航海技术(校企合作)专业:男女生均可报考;身高165cm以上;视力:双眼矫正视力在E形表上不低于4.8;色觉、嗅觉正常;面部、颈部、手部、前臂无明显疤痕;口齿清楚、中、英文发音标准,听力正常;无犯罪史,无精神病史、无肝炎病史、无传染疾病、无明显内外八字。
轮机工程技术(校企合作)专业:男女生均可报考;身高155cm以上;视力:双眼矫正视力在E形表上不低于4.8;色觉、嗅觉正常;面部、颈部、手部、前臂无明显疤痕;口齿清楚、中、英文发音标准,听力正常;无犯罪史,无精神病史、无肝炎病史、无传染疾病、无明显内外八字。
高速铁路客运服务(校企合作)专业:身高:女生,162cm-178cm;男生,身高170cm-185cm;体重= (身高cm-110)×0.9至(身高cm-110)×1.1;色觉、嗅觉正常;面部、颈部、手部、前臂、女生小腿无明显疤痕,无纹身;口齿清楚、中、英文发音标准,听力正常;无犯罪史,无精神病史、无肝炎病史、无传染疾病、无明显内外八字。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校企合作,国际邮轮乘务管理方向)专业:身高:女生,158cm-178cm;男生,170cm-185cm;视力:双眼矫正视力在E形表上不低于4.8;色觉、嗅觉正常;面部、颈部、手部、前臂、女生小腿无明显疤痕;口齿清楚、中、英文发音标准,听力正常;无犯罪史,无精神病史、无肝炎病史、无传染疾病、无明显内外八字。
船舶电子电气技术(校企合作)专业:男女生均可报考;身高155cm以上;视力:双眼矫正视力在E形表上不低于4.8;色觉、嗅觉正常;面部、颈部、手部、前臂无明显疤痕;口齿清楚、中、英文发音标准,听力正常;无精神病史、无肝炎病史、无传染疾病、无明显内外八字。
第十六条 学校按照各省(自治区)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原则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工作由学校负责,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院录取政策和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执行,接受各省(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院和学校纪委的监督。
第十七条 针对不同高考考生,录取原则不同,具体如下:
一、春季高考专科(高职)批
按专业类别对同批志愿进档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技能成绩高的考生。
二、夏季高考普通类提前批
对实施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志愿录取原则进行录取,高分者按照体检合格类别优先选择专业;对未实施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专业志愿清”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其他事宜执行上级文件要求。考生成绩相同时,按照各省份投档规则依次择优录取。
三、夏季高考普通类常规批
对山东、河北、湖南和辽宁等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根据该省份投档方式,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招生计划数及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后对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进行后续志愿录取。
对未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实施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执行相关省(自治区)的投档规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志愿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对未实施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上线第一志愿生源不足,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后续志愿考生。
考生成绩相同时,按照各省(自治区)投档规则依次择优录取。
对部分缺额专业,根据考生成绩和志愿情况进行调剂录取。对无法满足本人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做退档处理。
四、夏季高考艺术类专科批
1. 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美术类考生需参加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并取得专业统考合格证。我院认同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实行平行志愿。根据进档考生专业志愿,按照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2. 非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音乐表演专业考生需获取本科院校音乐表演专业或相近艺术类专业合格证,录取时执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划定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对投档考生按照文化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艺术类专科批考生可在同一批次内选择填报艺术类志愿或普通类志愿(只能选一类),普通类考生不能填报艺术类志愿。
第十八条 学校认同各省(自治区)对考生的加分政策,按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第十九条 考生体检和专业限报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其中定向培养士官相关专业体检要求还需按照各省份相关文件执行,报考航海技术(校企合作)、轮机工程技术(校企合作)、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校企合作,国际邮轮乘务管理方向)、船舶电子电气技术(校企合作)且从事海员方向就业的考生体检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30035-2013)船员健康检查要求》;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按“不予录取”执行。
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一律予以退回。定向培养士官相关专业新生入学体检复查不合格者,按照各省份和学院的相关文件执行。
第二十条 其它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一条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
第二十二条 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四条 凡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应在学院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报到后,按山东省教育厅相关要求,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领导小组视具体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威海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六条 我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组织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假借威海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 威海职业学院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二级学院 |
咨询电话 |
QQ群 |
智慧学院 |
0631-5700559 5711992 |
310530315 |
机电学院 |
0631-5701689 5700679 |
672343052 |
艺术学院 |
0631-5700253 5700958 |
725881193 |
经贸学院 |
0631-5710229 5710389 |
242545535 |
建筑学院 |
0631-5710219 5710187 |
792685140 |
国际学院 |
0631-5701778 5700878 |
859875359 |
旅游学院 |
0631-5700969 5710729 |
217735904 |
康养学院 |
0631-5710581 5700889 |
836556249 |
交通学院 |
0631-5701682 5701710 |
638222765 |
教育学院 |
0631-5701058 5701858 |
724651047 |
海大航海学院 |
0631-5962320 5962316 |
738397601 |
国防教育学院 |
0631-5701988 5700599 |
635093629 |
通讯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科技新城(初村北海)
邮政编码:264210
招生热线:0631-5700555,5711688
招生QQ热线:800067687
官方招生QQ群:96669877
传 真:0631-5711688
学校网址:http://www.whvc.edu.cn
第二十八条 招生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招生监督电话:0631-5710589,邮箱:jw5710139@163.com。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威海职业学院负责解释。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威海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保证威海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威海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一条 学校全称:威海职业学院
第二条 学校代码:12326
第三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四条 学院性质:威海职业学院是2000年10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首批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
第五条 地理环境:学院地处山东省威海市科技新城。院区濒临大海,环境优美,占地203.3万平方米(3048亩),建筑面积40万平方米。造型简洁典雅的楼群与广场、绿地、林木相呼应,构成一座融会了海风水韵,集数字化、园林化、生态化于一体的大学城。
第六条 学院资质:威海职业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是国家国家级数控技术实训基地、山东省制造业紧缺人才培训基地、山东省机械制造专业人才外派劳务基地、山东省重点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山东省服务外包人才实训基地。学院先后荣获山东省政府“全省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高等学校校园文明建设工作优秀单位、山东省高等学校德育工作优秀单位、山东省高校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山东省高校学生宿舍管理工作示范单位、山东省船舶工业校企合作示范单位等荣誉称号。
第七条 办学条件:固定资产8.7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1.7亿元,馆藏纸质图书128.73万册。标准化学生公寓11栋,留学生公寓3栋,学生食堂8个;文体活动中心、室内游泳馆、大型体育场各1座。建有网络化、数字化的教育教学校园网。
第八条 办学理念:学院不断更新教育办学理念,以校企合作为平台,积极推进和深化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构建了以校内生产性教学工厂为主体的“五位一体”实践教学平台,带动了课程及教学内容、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等一系列改革,以“生产性实训”为特征的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已成为鲜明的办学特色。
第九条 国内一流教学成果:学院以“实验实训条件建设、高水平的双师型专业教师队伍建设、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为内涵建设三大重点,创新性地推出了“基于职业分析构建课程体系,基于工作过程改革教学内容,基于行动导向组织课程教学”的课程建设理念。
中央财政支持的实验实训基地1个;国家重点建设专业10个,省级特色专业和品牌专业11个;国家级精品课程13门,省级精品课程42门。
第十条 学院所设系:学院设置了学院设置了信息工程系、机电工程系、艺术设计系、经济管理系、建筑工程系、应用外语系、旅游与酒店管理系、生物与化学工程系、船舶工程系、工业技术系等10个系。
第十一条 师资力量:学院教职工1191人。学院坚持将双师素质专业教学团队建设做为教师队伍能力建设的重点,把全面提高教师队伍职业实践能力和职业教育教学能力放在首要位置,全面推进教学名师、教学团队、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普通专业教师培养相结合的多层次教学梯队建设,全面提高了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2015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2015年招生专业60个,具体如下:
信息工程系: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技术、图形图像制作、动漫设计与制作、应用电子技术、通信技术、通信技术(武警直招官)物联网应用技术、新能源电子技术。
机电工程系:数控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电气自动化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艺术设计系:服装设计、服装工艺技术、装潢艺术设计、电脑艺术设计、音乐表演、广告设计与制作。
经济管理系:电子商务、会计与统计核算、市场营销、工商企业管理、报关与国际货运、国际经济与贸易、冷链物流技术与管理、金融管理与实务。
建筑工程系:建筑工程技术、建筑电气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应用外语系:商务英语(课程)、应用韩语、商务日语、商务英语(对欧美软件外包方向)、商务日语(对日软件外包方向)。
旅游与酒店管理系:餐饮管理与服务、烹饪工艺与营养、文秘、旅游管理、酒店管理、航空服务。
生物与化学工程系:高分子材料应用技术、生化制药技术、应用化工技术、生物技术及应用、食品加工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
船舶工程系:船舶工程技术、船机制造与维修、焊接技术及自动化、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气工程技术。
工业技术系:模具设计与制造、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在各有关省(自治区)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实际各省报考指南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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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2)
来源:威海职业学院2015-05-14 15:57:20
[标签:招生章程]
第十三条 根据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的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办法,按公布的招生计划,根据各省志愿设置和投档原则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第十五条 同批志愿进档考生的专业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满我院计划数为止。若上线第一志愿考生不足,则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志愿录取,依此类推。对所报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音乐表演专业采用认同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专业合格成绩的办法,录取时执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划定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学院对投档考生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美术类专业需、取得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艺术类考生可在同一批次内选择填报艺术类志愿或普通文理志愿(只能选一类),文理科考生不能填报艺术类志愿。
第十七条 根据学院专业设置及要求,不限制外语(课程)语种。各专业录取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八条 考生体检和专业限报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一律予以退回。
第十九条 其它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五章 学费标准、奖贷学金和贫困生资助
第二十条 各专业学费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第二十一条 退学学费规定:执行鲁政办发[2008]65号文件规定。学生因故退学的,学校依照规定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一年按十个月计算。
第二十二条 省内学生实行学生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院除了采取了针对特困生的学费减免措施之外,还专门制定了“学生勤工俭学管理办法”,为部分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第二十三条 学院对普通文理科考生、高考(课程)特长生(包括艺术和体育)等优秀学生有奖励政策。具体为:
一、对当年被学院一志愿录取报到的总成绩排名在前五位的高职普通文理科(文理各五名)且总分不低于二本分数线的考生,实行学费减免政策,免除该生第一年全部学费。第二、第三学年根据在校表现,为其提供适量的奖学金。
二、对被学院录取报到的高考特长生(包括艺术和体育特长生)进行奖励。艺术特长生为在近三年内参加由省部级教育或文化部门组织的艺术类比赛中取得省级二等以上或国家级三等以上奖励的考生;体育特长生为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资格,且在省级比赛中取得前三名或国家级比赛取得前六名的考生,实行学费减免,免除该生第一年全部学费。第二、第三学年根据在校表现,为其提供适量的奖学金。
三、对被学院录取报到的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二等奖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考生,实行学费减免,免除该生第一年全部学费。第二、第三学年根据在校表现,为其提供适量的奖学金。
四、对被学院录取报到的取得地市级以上政府表彰的“文明市民”、“见义勇为青年”等荣誉称号的的考生,实行学费减免,免除该生第一年全部学费。第二、第三学年根据在校表现,为其提供适量的奖学金。
第二十四条 学院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并积极与社会各界联系,引资助学或者设立企业奖学金,除了一次性捐助外,部分企业还长期设立奖学金。
第六章 其 他
第二十五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威海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六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威海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 威海职业学院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部门 | 咨询电话 | QQ(群) |
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 | 0631-5700555 5701268 5710555 | 800067687 |
信息工程系 | 0631-5700559 18663139860 | 310530315 |
机电工程系 | 0631-5701689 5700679 13306315503 | 320107321 |
艺术设计系 | 0631-5710039 18663139862 | 304655528(群) |
经济管理系 | 0631-5710229 5710389 | 242545535(群) |
建筑工程系 | 0631-5710219 5710216 5710187 | 50390562(群) |
应用外语系 | 0631-5701778 13561810085 | 969294981 |
旅游与酒店管理系 | 0631-5701768 5700969 | 217735904(群) |
生物与化学工程系 | 0631-5700889 5700898 18663138259 | 2589951836 |
船舶工程系 | 0631-5701682 5700815 | 335904070(群) |
工业技术系 | 0631-5700488 5701978 | 307686764(群) |
通讯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科技新城(初村北海)
邮政编码:264210
传 真:0631-5700555
微信号:zhaoshengjiuye
学校网址:http://www.weihaicollege.com
招生监督电话:0631-5710139邮箱:jw5710139@163.com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适用于威海职业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若有与国家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的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本章程由威海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此招生章程已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详细内容可登陆山东省教育厅网站:www.sdedu.gov.cn 或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网站:gaokao.chsi.com.cn查询。
(威海职业学院)
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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