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大学路小编为大家带来了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2015年招生简章,希望能帮助到广大考生和家长,一起来看看吧!
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学院招生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院校部委码:13028 浙江省代码:0078
第六条 办学性质:国有民办
第七条 办学层次: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专科(高职)
第八条 办学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大德路999号
邮政编码:314031
第九条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王雪亘
第十条 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是浙江省人民政府2002年批准设立,由上海交大教育(集团)有限公司、嘉兴市教育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浙江科技孵化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共同出资举办的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院是嘉兴市接轨上海战略的重要成果,校名“南洋”二字即源自上海交大建校之初的“南洋公学”,寓意学院传承上海交大优良办学传统、积极发展和开拓浙江省高等职业教育的坚强决心和信心。学院2016年7月从嘉兴市塘汇校区整体迁建至秀洲区大德路校区,办学条件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学院设有船舶与建筑分院、机电与交通分院、经济与管理分院、设计与信息分院、国际教育分院、基础教学部共6个教学单位;涉及(船舶、建筑、机电、轨道交通、设计、信息、经济、管理、外语、康养/幼教)10大专业群共30个专业。有省级优势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5个。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十一条 成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学院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研究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设置招生就业处为职能机构,组织实施招生宣传、录取和日常事务工作。
第十二条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全程监督,同时接受各省级教育考试院和社会的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学院2021年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十四条 根据生源情况需要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由学院向各省(市、自治区)计划主管部门及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五章 录取规则和办法
第十五条 按教育部要求,学校招生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实施“阳光工程”。
第十六条 学院录取新生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七条 学院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八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学院根据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学院公共外语语种为英语和韩语。
第二十条 学院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在专业录取过程中,若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按照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排名方式进行录取。
浙江省录取方式:浙江省统一高考招生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录取工作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要求,每一段录取时,根据考生分数优先原则,对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第二段投档后,对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浙江省单独考试招生根据“专业+学校”平行志愿进档的考生,按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对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
外省录取方式:外省招生录取根据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提档,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考虑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学校允许专业调剂,对于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其随机调剂到未满专业中,直到录取满额为止;对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原则上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一条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查询。
第六章 其 他
第二十二条 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经浙江省发改委价格主管部门备案标准执行。具体分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计划。
第二十三条 被录取的新生,在规定的期限内到学院报到,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向学院招生就业处请假,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含两周);超过两周者,应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按规定进行体格复查和招生条件等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学院建立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的包括“奖、贷、助、补、减”和“绿色通道”等在内的贫困生资助体系,完善了由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社会资助、困难结对、困难基金以及“绿色通道”等方式组成的全方位联动帮困助学政策体系,确保不让一名品学兼优的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第二十六条 招生的详细信息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
1.学院官网:http://www.jxnyc.net
2.学院招生咨询热线:0573-82302189,82301914;
传真:0573-82300617
3.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大德路999号,邮政编码:314031
4.E-mail地址:jxnyczsb@163.com
5.招生网:http://zsw.jxnyc.net
6.微信公众平台: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为准。
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生简章
一、学校全称: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部委代码:13028 院校代码:0078
二、校 址:浙江省嘉兴市塘汇路839号 邮政编码:314003
办学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塘汇路839号
三、办学性质:民办
四、办学层次:高职
五、录取规则:
1.根据国家教育部的规定,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对于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外语(课程)语种要求:学校外语教学语种全部使用英语(课程)
3.男女比例:不限
4.身体健康要求:按照国家教育部下达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意见执行。
5.录取具体方式:
(1)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按本批次比例提供的投档名单进行录取。
(2)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
(3)对于征求志愿和降分征求志愿而进档的考生,录取规则同上。
6.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7.无专业加试要求。
六、 需要说明的问题:
1.学费标准:建筑工程技术专业10000元/年,船舶工程技术专业9500元/年,工程造价专业9500元/年,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9500元/年,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11000元/年,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11000元/年,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10000元/年,工商企业管理专业9000元/年,报关与国际货运专业9500元/年,国际贸易实务专业9000元/年,商务英语专业9000元/年,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9500元/年,会计电算化专业9000元/年,计算机平面设计专业9500元/年。
2.学校设新生入学奖学金制度:对省内高职高专(第三批)平行志愿录取我院文理科前15名的新生实行奖励。文理科前3名,给予免收一学期的学费;文理科第4名至15名,给予免收半学期的学费,征求志愿被录取的新生不在奖励范围。对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被录取并前来报到的中西部地区的考生实行新生入学奖学金和专项助学金奖励的助学政策。学院视新生考分及家庭困难程度,设新生入学奖学金3000—4000元。同时对上述地区考生设立专项助学金,奖励金额为学费金额的30%。从第二学年起,凡各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可继续享受该专项助学金。
3.学生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等助学政策。学院开通了国家助学贷款,建立了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4.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专科(高职)层次。
七、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欢迎广大高中毕业生报考我院。有关学院各系专业的详细介绍和2015年详细招生计划等情况,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
1.学院网址:http://www.jxnyc.net
学院招生网址:http://www.jxnyc.net/nyzs/index.asp
2.招生咨询电话:0573-82302189 82302937 82301914
3.传真:0573-82300617 0573-82300797
4.联系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塘汇路839号
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5.E-mail地址:jxnyczsb@163.com
6.2015年新生咨询群:43332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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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
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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