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大学路小编为大家带来了华侨大学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22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希望能帮助到广大考生和家长,一起来看看吧!
华侨大学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相关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高等学校全称:华侨大学。
第三条学校代码:10385。
第四条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
第五条办学类型:公办综合性大学,中央统战部直属高等学校。
第六条学校地址。
厦门校区: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
泉州校区: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269号。
厦门校区包含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国际关系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机电及自动化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化工学院、建筑学院、音乐舞蹈学院、华文学院(含龙舟池校区)。
泉州校区包含国际学院、经济与金融学院、法学院、体育学院、文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学科学学院、工学院、医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旅游学院、美术学院。
第七条颁发学历学位证书:对取得我校学籍、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本科毕业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华侨大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华侨大学颁发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八条招生计划:根据学校专业特色、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本校分省来源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我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问题。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投放到报考我校优质生源集中的省(区、市)。
第九条招生模式:按专业大类或专业招生。专业大类的专业(方向)设置情况请参阅我校网页上公布的《华侨大学2022年普高本科招生专业目录》,由就读学院根据学生在校综合表现情况及分流专业志愿等制定具体专业分流办法。
第十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项目。
为积极应对新高考改革,推进大类培养与分级分类教学,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深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我校在部分专业进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在设立“中美121双学位班”(由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和美国州立大学与学院协会共同合作与管理)、全英文教学专业、“拔尖人才试点班”基础上,2022年起拟选拔设立“承志创新班”,面向重点、紧缺产业龙头或骨干企业开展联合培养;探索“名师课堂”引智计划,邀请各专业名师、专家来校做系列讲座;在物联网工程、数学与应用数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信息安全等专业推进产教融合试点等。
具体实施方案以学校教务处当年公布的文件规定为准。
第十一条关于“中美121双学位班”的招生说明。
1.“中美121双学位班”只招收具有出国留学意愿且家庭有一定经济基础的考生,采用全英文教学,原则上第二、三学年须赴美学习,具体实施方案依据中国大陆学生赴美留学签证政策制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可同时获得中美两所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所获得的文凭和学位均为中美两国政府及国际承认。
2.“中美121双学位班”学生只限在第一学年所读专业中选择指定美方合作高校赴美修读相同的专业,即:工商管理类修读财务管理全英文教学专业,经济学类修读金融学全英文教学专业。
3.因故未能赴美学习的学生,必须进入学校对应的全英文教学专业就读,工商管理类选读财务管理(全英文教学,ACCA<国际注册会计师>)或国际商务(全英文教学)专业,经济学类修读金融学(全英文教学,CFA<特许金融分析师>),不得转入其他非全英文教学专业,请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二条专业录取要求。
1.外语语种要求:全英文教学专业、“中美121双学位班”、英语、翻译专业仅招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英语、翻译专业还须参加各省级招生部门组织的外语口试。
其余专业(类)均无外语应试语种要求。我校仅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必修课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请慎重填报。
2.艺术类专业报考要求详见《华侨大学2022年艺术类招生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男女比例:不作要求。
第十四条体检要求:我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公布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制定各招生专业的体检标准。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二、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按“不予录取”处理,如考生无法调剂至其他非受限专业则按“退档”处理。
对于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将以入学后的体检复查为准,经复查不合格的考生,按《华侨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退回其户籍所在地。
第十五条我校面向福建省泉州市单列的招生计划,只招收具有泉州市(含所辖各市、县、区)户口且在泉州市各市、县、区高招办报名参加高考的考生;面向福建省厦门市单列的招生计划,只招收具有厦门市(含所辖各市、区)户口且在厦门市各市、区高招办报名参加高考的考生。
志愿填报代码,详见福建省招生部门编印的招生计划手册(考生填报志愿手册)。
第十六条录取规则。
我校实行远程网上录取,以全国统一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1.调档比例。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政策要求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之内。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5%之内。
2.报考志愿处理办法。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轮投档的考生,若第一轮投档生源不足,可接收征求志愿的考生。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院校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3.加分处理办法。我校以20分为上限执行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政策,按加分后的成绩调档录取及确定专业。“三侨一台”考生(即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普通类专业录取办法。普通类专业(类)投档选定“分数优先”且“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其他考生指有专业志愿的考生)”的方式确定专业。
投档成绩(新高考改革省份采用“投档成绩+同分排位”;非高考改革省份的投档成绩是否含照顾加分、同分排位,由各省级招生部门规定)相同时,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也相同时,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成绩高的考生,如三科总成绩同分,文史类或首选科目为历史的考生则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理工类或首选科目为物理的考生则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
投档分数达到录取要求的考生,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且符合专业调剂规定,由学校根据考生分数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或不符合专业调剂规定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5.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按照《华侨大学2022年艺术类招生录取规则》公布的录取办法执行。
6.运动训练专业录取办法。按照《华侨大学2022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公布的录取办法执行
7.其它有关规定。新高考改革省份的招生政策按其新高考改革方案的规定执行,对相关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择优录取。
全英文教学专业、“中美121双学位班”、临床医学等专业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不进行专业调剂。
第十七条收费标准(币种:人民币,以福建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为准。)
1.学费。全英文教学专业、“中美121双学位班”在我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为2.8万元/年.人,在国外大学学习,按照境外大学学费标准缴纳;艺术类专业9360元/年.人;临床医学、药学专业6760元/年.人;其它本科专业5460元/年.人。具体以学生在校所修读的学分总分计费收取。辅修专业以所修读的学分总分计费收取。
2.住宿费。学生公寓6人间870元/年.人,4人间1300元/年.人;泉州校区普通宿舍6人间570元/年.人。
第十八条奖助学体系。
学校设有各类奖学金20余项,获奖面近50%;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通过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校内贷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方式获得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学时还可以通过“绿色通道”得到及时的帮助。
第十九条录取结果公布渠道:由各地省级招生部门统一公布。
第二十条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95-22695678;
咨询网址:http://zsc.hqu.edu.cn;
传真:0595-22691575;
通讯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华侨大学招生处(邮编362021)。
第二十一条我校以各省级招生部门提供的考生高考电子档案为录取评判依据。
第二十二条本招生章程由华侨大学招生处负责解释。
华侨大学2022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第一条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和教育部办公厅制定的《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体科字〔2021〕222号)精神,制定本简章。
第二条 学校全称:华侨大学。
第三条 学校地址:厦门校区—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泉州校区—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269号。
运动训练专业在泉州校区体育学院培养。
第四条 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直属中央统战部领导,是中央统战部、教育部与福建省共建的综合性大学;福建省“双一流”建设高校。
第六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对取得我校学籍、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本科毕业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华侨大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华侨大学颁发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九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我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公布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制定各招生专业的体检标准。
第十条 招生计划总数及具体报考条件
运动训练专业培养具备竞技运动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从事专项运动训练的基本能力,从事运动训练教学、训练、科研、管理等方面的高级专门人才。学制4年。
招生计划总数为50人,招生项目、计划及报考条件如下:
项目 |
小项名称及性别要求 |
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分要求 |
运动技术等级最低要求 |
计划 |
篮球 |
篮球(男,五人制) |
75分 |
二级 |
12人 |
足球(十一人制) |
非守门员(男) |
60分 |
一级 |
9人 |
守门员(男) |
75分 |
二级 |
1人 |
|
羽毛球 |
羽毛球 |
70分 |
一级 |
男、女各3人,共6人 |
游泳 |
自由泳(50米、100米、200米、400米、800米<女>、1500米<男>) |
85分 |
二级 |
6人 |
仰泳(100米、200米) |
||||
蛙泳(100米、200米) |
||||
蝶泳(100米、20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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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泳(200米、40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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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径(径赛) |
1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男)、110米栏(男) |
70分 |
二级 |
6人 |
田径(田赛) |
跳高、跳远 |
2人 |
||
网球 |
网球 |
50分 |
二级 |
8人 |
合 计 |
|
|
|
50人 |
备注:1.未标注性别要求则不限男女;2.足球(十一人制,男,守门员)录取人数不多于1人;3.小项名称按照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2版)为准;4.最终录取人数视生源情况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第十一条 学费标准:5460元/学年(币种:人民币,以福建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为准)。具体以学生在校所修读的学分总分计费收取。辅修专业以所修读的学分总分计费收取。
第十二条 报名条件
1.符合2022年高考报名条件,且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 构组织的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 构要求执行)。
2.具备招生项目运动技术等级称号,运动技术等级证书审批日期为2012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10日,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中“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
3.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4.考生依据所获得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的项目进行体育专项考试,招生计划中所列项目之间不得跨项参加考试。
5.考生依据公布的体育专项考试时间,合理选择不超过2所招生院校进行报名,并确定好志愿顺序。
第十三条 注册报名
1.注册报名渠道。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 或“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以下简称“体育单招系统”)。
2.注册: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在“体育单招系统"完成注册, 校验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
注册时间:2022年2月7日12:00至3月7日12:00。
3.报名:已完成注册考生在“体育单招系统”内填报志愿并交纳考试费。报名成功以考生完成交费为准,一旦报名成功,考生志愿相关信息不允许修改。
报名时间:2022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
第十四条 考试安排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和教育部文件精神,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实行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相结合的办法。
1.文化考试
考生必须参加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 构组织的文化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四科,每科满分150分,总分600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文化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时间 |
上午 |
下午 |
9:00—10:30 |
14:00—15:30 |
|
4月16日 |
语文 |
数学 |
4月17日 |
政治 |
英语 |
考生于2022年4月9日12:00后登录“体育单招系统”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
2.体育专项考试
体育专项考试分项目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的模式,由国家体育总局委托院校负责组织实施,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2版)。
体育专项考试满分100分,各项目考试时间为:2022年3月20日至5月10日,具体时间、地点请及时关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的相关通知。
第十五条 录取规则
1.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在不低于180分的基础上,我校根据考生考试情况确定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对持有一级运动员等级称号证书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持有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称号证书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2.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
(1)羽毛球项目招收一级及以上运动等级运动员,体育专项成绩不低于70分。
(2)足球(男子,十一人制,非守门员)项目招收一级及以上运动等级运动员,体育专项成绩不低于60分;足球(男子,十一人制,守门员)项目体育专项成绩不低于75分。
(3)篮球(男子,五人制)项目体育专项成绩不低于75分。
(4)游泳项目体育专项成绩不低于85分。
(5)田径项目体育专项成绩不低于70分。
(6)网球项目体育专项成绩不低于50分。
3.综合分计算办法:在文化成绩、体育专项成绩均达到我校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我校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按3:7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综合分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
4.排序规则: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计划未完成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据上线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根据各招生项目计划数分项目、分性别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相同录取体育专项成绩高者,体育专项成绩仍相同,按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英语依次排序录取。项目之间的录取分数不进行横向比较。
5.计划调整办法:若第一志愿某一项目最低录取控制线上生源不足时,则将该项目剩余计划调整到其他项目,按照篮球(男子,五人制)、足球(男子,十一人制,非守门员)、网球(不限男女)、田径(田赛,不限男女)、田径(径赛,不限男女)、羽毛球(不限男女)、游泳(不限男女)的项目顺序依次增加,每轮每个项目增加1个计划,直到完成招生计划。
如调整后第一志愿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剩余计划录取第二志愿考生。若第二志愿某一项目最低录取控制线上生源不足时,计划调整办法同第一志愿。
6.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核准及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备案后,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公布。
第十六条 其他
1.根据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运动训练专业实行单独考试,提前录取。已报名并被我校运动训练专业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2.运动训练专业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3.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新生进行复查。对于在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中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新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我校运动训练专业的招生接受学校有关部门的严格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联系电话:0595-22693678。
5.若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及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对运动训练专业招生有新的规定,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联系方式
【华侨大学招生处】
电话:0595-22695678
邮箱:hquzsb@hqu.edu.cn
网址:http://zsc.hqu.edu.cn
【华侨大学体育学院】
电话:0595-22693589
邮箱:tyxy@hqu.edu.cn
网址: http://tyxy.hqu.edu.cn
第十八条 本简章解释权属于华侨大学招生处。
以上就是大学路整理的华侨大学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22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相关内容,想要了解更多信息,敬请查阅大学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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