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大学路小编为大家带来了内蒙古丰州职业学院中山分院(民办)2022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 (青城分院)2022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希望能帮助到广大考生和家长,一起来看看吧!
内蒙古丰州职业学院中山分院(民办)2022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内教招考普[2022]2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及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内蒙古丰州职业学院中山分院2022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根据我院办学特色和专业培养需要,科学合理地选拔具有较高综合素质和职业潜能的优秀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对口中职毕业生进入我院学习深造。
(二)基本原则
1.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严格遵守单独招生工作各项要求和操作程序,并自觉接受各界社会监督。
二、组织领导
我院成立2022年单独招生工作小组, 全面负责单独考试宣传、考试和录取等各项工作。
三、报考资格
1.已通过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高考正式报名的所有考生。
2.身体条件满足所报专业要求。
3.品学兼优、身心健康。
四、网上填报志愿
2022年3月4日至8日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www.nm.zsks.cn)填报志愿。
根据第一次网报志愿实际录取情况,我院将决定是否参加第二次征集志愿,届时将在学院官网(www.nmgzsxy.cn)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如进行二次征集志愿,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时间为2022年4月7日至9日)。
五、打印准考证
已填报志愿的考生须在考试前登录我院官网(www.nmgzsxy.cn)选择考试形式,并打印《2022年内蒙古丰州职业学院中山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
六、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1.首次填报志愿考生考试时间
2022年3月10日上午9:00-11:00
2.二次填报志愿考生考试时间
2022年4月10日上午9:00-11:00
(二)考试方式及内容
1.为响应上级部门针对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尽量避免人员聚集,我院本次单招考试将采取线上方式进行考试,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院官网(www.nmgzsxy.cn)参加考试。
2.考试内容:文科考生考试内容为语文、数学(文科)、英语、文科综合类测试;理科考生考试内容为语文、数学(理科)、英语、理科综合类测试;对口升学考生考试内容为对口专业类综合测试。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分值为300分。
七、录取
(一)录取原则
按照公布的各专业计划数及“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
(二)公示
拟录取考生名单确定后,将在内蒙古丰州职业学院中山学院官网(www.nmgzsxy.cn)上公示,公示期结束后,考生录取名单及成绩等各项录取数据将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
(三)注意事项
1.已被我院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除不得转学、不再具有参加2022年全国统一高考及录取资格外,在学籍注册、收费、奖助学金评定、社会资助、毕业待遇等方面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相同。
2.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3.录取通知书的发放
录取通知书将于2022年5月中旬左右发放,由学校统一邮寄到考生高考报名时所填地址。
八、招生计划
以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九、附则
本方案由内蒙古丰州职业学院中山学院负责解释。
学院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白塔机场河西路836国库东侧
咨询电话:0471-2530260,0471-3463989,15326029806
内蒙古丰州职业学院中山学院
内蒙古丰州职业学院(青城分院)2022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36号)精神和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院2022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1、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多元评价,体现特色,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高招“阳光工程”,做好我院单独招生选拔录取工作。
2、在自治区教育厅的领导下,自我约束,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在自治区招生考试中心的指导下,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各项要求,规范单独招生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招生专业及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护工作;招生处负责单独招生中的招生章程和实施招生方案以及招生宣传、招生录取与录取结果公布等工作。教务处负责单独招生考试命题、测试以及试卷的运输、保管、保密等工作。
三、报考和免试条件
(一)具有内蒙古自治区高考报名资格且已经完成正式报名的考生。
(二)技能人才免试条件:
1、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中,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自治区教育厅主办或联办的全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可免试录取。
2、中等职业学校往届毕业生中,目前在职在岗且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及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可免试录取。
属于以上免试范围的考生于3月10日前携带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来我院审核,经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可免试入学。
四、报名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考生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网上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时间为2022年3月4日—3月8日。考生只可填报1所院校志愿和3个专业志愿,同时要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如果第一次未完成计划,第二次填报志愿时间为2022年4月7日-4月9日。
我院官网2022年3月10日开通信息登记功能。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后登录我院官网站进行信息登记。内蒙古丰州职业学院(青城学院)招生网:http://www.qcdx.net
(二)公布考生名单2022年3月9日和4月10日开始陆续在我院招生网上公布考生名单和考试地点。
(三)打印准考证
1. 网上填报志愿结束后,考生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s://www1.nm.zsks.cn/pzweb/)自行打印《专业考试准考证》。
2. 单招咨询微信号:
包头、鄂尔多斯、巴彦淖尔、乌海地区:267324055
赤峰、通辽、兴安盟、呼伦贝尔地区:15024988848
呼和浩特、锡林郭勒、乌兰察布地区:18586205777
学院总部:15647938602;18647110815
3. 考生登录我院招生网打印准考证。内容如下:
(四)现场资格确认注意事项:
1.携带证件:
<1>下载《内蒙古丰州职业学院(青城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报名表》(学院网上登记时自动生成);
<2>考生身份证原件;如考生本人因故不能到现场确认,可由家长代其确认。家长除按要求提供考生材料和缴纳费用外,还须提交以下材料:
<1>家长身份证复印件;
<2>考生委托书。
考生委托书在其身份证复印件背面由考生本人书写,家长身份证原件须现场出示。
五、考试
(一)命题
在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学院聘请有关专家,经验丰富的教师组成命题组命题。
(二)考试时间:第一次单招考试时间2022年3月10日;第二次单招考试时间2022年4月11日。
(三)考点安排:
考试形式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形式进行,如疫情有所好转采取线下形式进行;如果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将采取线上考试方式。
呼市考试地点:
内蒙古丰州职业学院(青城学院)大学城教学区。
其它盟市考点:
按照报考人数就近设立考场,请随时关注学院公告。
(四)考试科目及分值:
普通高中毕业生考试科目为:
文科:语文、数学(文科)、英语+职业技能(面试);
理科:语文、数学(理科)、英语+职业技能(面试);
对口中职毕业生考试科目为:
文化课综合考试+职业技能测试,总分300分,文化课成绩150分,职业技能测试150分。
六、疫情期间工作要求
(一) 制定防疫组考工作方案和预案。我院会同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等依法、科学、精准、因地制宜制定防疫组考工作方案和预案,报属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
(二) 加强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培训。增加主考、副主考、监考等工作人员防疫组考工作职责,考务培训中增加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内容。考前指定专人负责进行环境卫生整治、消毒、通风等处理,并明确张贴完成标识。考试期间,协调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派出专业人员到考点现场指导,并负责异常人员处置。
(三) 考前测体温。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下载“蒙速办”,申领“健康码”(绿码),出示行程码,并从考前14天开始每天自测体温,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人员,应按规定及时就医。
(四) 考点体温检测。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进入考点需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考点门口设置手持式測温枪。拒绝接受体温检测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体温异常人员按照防疫评估要求执行隔离,并且单独进行考试。
(五) 减小考场人员密度。考试时增加考场数量,每个考场考生人数20人,同时增加考位间距,保持考生间距1米以上。
七、录取
(一)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考生。
(二)录取考生公示
我院征集志愿考生拟录取名单于2022年3月17日和4月16日前在学院招生网站上公示,公示结束如无异议,学院将拟录取名单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并办理录取手续。
(三)注意事项已被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 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八、待遇
通过我院单独招生考试选拔录取的新生待遇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完全一样。
九、违规处理
(一)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参加考试,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等欺诈手段取得单独招生报考资格的,学校将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生在高职单独考试招生中的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规定处理。
十、附则
本方案由内蒙古丰州职业学院(青城分院)负责解释。
内蒙古丰州职业学院(青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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