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大学路小编为大家带了沈阳药科大学录取规则怎么样 沈阳药科大学就业状况如何,希望能帮助到广大考生和家长,一起来看看吧!
一、沈阳药科大学录取规则:
第五章招生录取规则第十二条调档比例,我校根据生源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调档规定和报考我校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控制在我校录取省市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辽宁省投档比例为103%。第十三条我校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对考生进行体检。我校不招色盲、色弱、化学试剂过敏、嗅觉功能障碍的考生;由于我校专业特点和毕业生情况,建议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者不报考我校各专业。第十四条2011年我校在辽宁省普通类一批本科批次A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在其它省市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方式进行录龋在非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省市,优先录取第一院校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录取时无志愿分数级差,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第十五条在院校志愿投档录取中我校执行有关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投档等照顾录取政策,但在考生进档以后,我校将依据考生高考原始分数安排确定专业,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享受国家规定政策照顾的考生。第十六条进档考生以“专业志愿优先”的方式录取,即以考生填报专业志愿的顺序择优录取确定每位考生的专业,设置各专业级差为五分。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将参考理科综合科目成绩和考生的相关特长择优录龋在江苏省进档后排序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来确定专业。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二、沈阳药科大学就业状况:
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我校突出药学专业特色,以培养综合素质高、具有较强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创业精神的药学人才为目标;以人才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广泛开展“以人为本”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加强就业市场需求和学生就业心理、就业状况、职业发展状况调研为手段;以培养学生择业能力、职业发展能力和创业能力为切入点;以举办校内大型“双向选择大会”为主渠道、小型专场招聘会为辅助,拓展多种形式的就业途径与渠道;提高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全员意识”;努力创建“高效、创新”型的药学毕业生就业工作体系,为毕业生自主择业、顺利就业、勇于创业和良好的职业发展创造条件,实现“巩固和提高就业质量,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的就业工作目标。毕业生因其扎实的专业知识、技能和较高的综合素质受到广大用人单位的欢迎。多年来,我校毕业生一直供不应求,一次性就业率都在90%以上,毕业生就业情况在省内名列前茅,连年被评为辽宁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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