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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7日,南昌市教育局通报了暑假期间查处的三起典型问题情况。
通报中称,今年暑假之初,南昌市教育局要求各县区(开发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学校及其教师有偿补课问题的监督和治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落实工作总体情况较好,但是,仍有个别学校和教师漠视相关纪律和规定,顶风违纪,违规补课行为仍有发生,在学生、家长和社会中造成了恶劣影响。
南昌百树学校利用暑期违规开展集体补课
7月5日,南昌市教育局治理办根据学生家长反映南昌百树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学校补课活动的投诉,与该校负责人通话,要求校方停止补课,学校负责人承诺马上停课。7月6日早上,治理办核查人员在该校发现新初三年级6个班的学生仍在补课。
南昌市教育局责成南昌百树学校对组织违规补课行为进行认真整改;约谈南昌百树学校相关领导;对南昌百树学校违规行为进行全市通报。
南昌十八中学在职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补课
经查,南昌十八中学高二(6)班班主任姚玮雯(中共党员)、高二年级美术课程教师金振江,于2020年7月初学校放假后,在西湖区前进路85号金隆华府旁的正途学堂机构兼职。姚玮雯、金振江还向前来询问他们机构信息的十八中学生推荐正途学堂。南昌市教育局和西湖区教科体局核查人员在机构现场发现有十余名学生均来自南昌十八中高二(6)班。截至7月25日被调查时止,姚玮雯在正途学堂获取兼课收入2250元,金振江获取兼课收入2700元(正途学堂机构问题由西湖区教科体局另案处理)。
南昌市教育局责令南昌十八中对教师违规问题进行处理:责令姚玮雯、金振江二位教师停止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课行为,作出深刻的书面检查;责令二位教师上缴全部兼课收入至财政账户;学校党组织报经市教育局党委批准后给予姚玮雯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金振江行政记过处分;对二位教师在校内进行通报;扣除二位教师6个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二位教师2年内不得评先评优、取消晋升职称资格。
南昌市教育局决定:约谈南昌十八中校长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南昌十八中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对姚玮雯、金振江违规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兼职行为进行全市通报。
南昌宏宇学校以夏令营为名组织学生进行违规补课
2020年7月25日,某新闻媒体曝光并向南昌市教育局反映,南昌宏宇学校以开展夏令营活动为名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市教育局派人前往该校核查。核查人员从该校夏令营点名册中随机抽选不同年级学生家长进行访询,众多家长证实该校放暑假时即已开展夏令营活动,以开展兴趣班活动为幌子,普遍存在文化补课活动,并于夏令营活动开展前向每名学生收费400元,7月25日学校紧急通知停止了夏令营活动。
南昌市教育局决定:约谈南昌宏宇学校董事长、校长;责令南昌宏宇学校退回夏令营活动全部收费;对南昌宏宇学校违规行为进行全市通报。
南昌市教育局将坚决贯彻落实江西省教育厅在暑期违规补课专项整治首轮督查通报中提出的有关要求,专项整治违规补课将驰而不息,保持高压态势不松劲,持续开展明查暗访,发现一起通报一起查处一起,并将加大对违规学校和教师的处罚力度:取消违规学校今年评先评优资格;对再次出现违规补课问题的学校,将对校长严肃追责;对再次出现违规补课行为的教师,给予记过、记大过或降级、撤职处分,清退或追缴违规所得,扣除12个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当年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3年内不得参加评先评优及晋升高一级职称并在全市教育系统通报批评;对违规民办学校,将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学校当年的评先评优资格和政策性扶持,按情节轻重直至给予核减该校次年招生计划、当年民办学校年检视为不合格处理。
南昌严禁中小学暑期违规补课,违规者将追究责任
8月7日,南昌市教育局印发《关于重申坚决禁止全市中小学校及在职教师暑期违规补课、有偿家教的紧急通知》。
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进行暑期违规补课
暑假是国家政策规定的学生休假时间。南昌市教育局要求,各县区、各中小学校要按照政策规定,严格落实暑期中小学生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各中小学校一律不得在暑期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在坚持自愿和不收费的前提下,对即将进入高三年级的学生可根据教学需要在暑期适当安排补课,补课时间不超过假期的三分之一,恶劣天气特别是炎热时期不得组织学生补课);全市中小学校一律不得利用暑期举办学科培训班、特长班、奥赛班、兴趣班、提高班、小升初及初升高衔接班等;全市中小学校一律不得将校园、校舍出租给其它教育机构举办各类培训班。
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及兼职兼课
在职中小学教师不准在校内外租(借)用场地或在家里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强化训练等活动;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强制、诱导或暗示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不准在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为对方提供有偿补课的生源;不准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不准动员或变相动员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的补习或为其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严肃查处违规补课行为
通知要求,各县区、各中小学校要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组织广大教师学习省市教育部门相关政策要求,引导教师爱岗敬业、廉洁从教,坚决禁止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对在职教师违反规定,从事暑期有偿补课行为,一经查实,除立即停止补课行为、清退违规所得外,应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相应行政处分,党员教师则应追究党纪责任。处理结果记入教师当年年度绩效考核档案,对当事人不得评优、晋升职称,同时追究所在单位及领导的主体责任。
各县区、各中小学校接到本通知后,要迅速将通知精神以不同方式传达给教师、学生和家长,并做好相应的宣传、解释工作,积极争取家长的理解和支持。为了加大监督力度,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各县区、各中小学校要面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或电子邮箱,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南昌市教育局治理办举报电话为86207122,电子邮箱为754226292@qq.com;对发现的问题,要做到发现一例查处一例,绝不姑息迁就;要建立健全问责制度,认真处理群众投诉问题。各县区、各中小学校要成立专门队伍,不定期采取明查暗访方式进行督查,发现违规问题要从严查处,从严追责,并在全市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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