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各校自主招生逐一进行,2021年高考招生也渐渐拉开大幕。教育部昨日下发通知对2021年高校招生进行部署。为加强对高考加分照顾考生的监督,今年的公示程序将更为严格。此外,教育部首次提出高校在招生时,要成立“学校招生委员会”,并明确规定,该委员会需吸纳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参加。
教育部在部署今年的高校招生工作时专门强调要求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2021年将重点加强对自主选拔录取、保送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民族班、民族预科班等特殊类型考生资格、录取要求、录取结果的全部公示。公示的考生资格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所在中学(或单位)、享受照顾政策类别、资格条件、测试项目、测试成绩、合格标准、拟录高校及专业和录取优惠分值等。同时要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
在招生录取程序上,教育部今年还特别增加了一条新规,要求招生时各高校要成立“学校招生委员会”,“吸纳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参加,充分发挥其在民主监督和管理方面的作用”。教育部规定,对违反相应招生规定的高校、中学,要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对未经教育部核准计划擅自招收的、未经省级招办办理录取手续等违规录取的考生及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一经调查核实,坚决取消其报考或录取资格,已入校的一律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考生的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记者获悉,目前我省高校在招生时都设立了“学校招生委员会”,但其成员基本都是校内老师和行政、纪检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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