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经常有小伙伴私信询问陕西省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启动相关的问题,今天,大学路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对大家有所帮助。
9月26日,陕西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实施陕西省卓越教师培养计划的通知》。陕西省卓越教师培养计划采用项目推进方式实施,重点建设80个左右卓越教师培养计划项目。旨在通过建设一批教师教育改革实验区、高校与中小学幼儿园协同落实“双导师”制、制定有关政策激励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等人到高校兼职任教等举措,经过3到5年的努力,办好一批高水平、有特色的师范院校和师范专业。
具体举措
(一)加强师德养成教育。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纳入师范生师德教育的重要内容,把教育家精神、“四有”好老师标准、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四个服务”和“六个要”等要求细化落实到教师培养全过程。构建以师德养成为底色的教师教育课程体系,全面实施课程育德,培养“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卓越教师。在师范生中广泛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注重通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涵养师德,通过组织经典诵读、开设专门课程、举办专题讲座等形式,发挥课程思政作用,推动师范生传承中华师道,培养教育情怀。引导教师教育院校加强师范特色校园文化建设,通过开展实习支教、邀请名师名校长与师范生对话交流等形式,组织师德师风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切实增强师范生的职业认同感和社会责任感。
(二)建立协同培养新机制。支持建设一批教师教育改革实验区,探索省级统筹协调,高等学校与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下同)协同开展培养培训、职前与职后相互衔接的教师教育新机制,着力推进培养规模结构、培养目标、课程设置、资源建设、教学团队、实践基地、职后培训、质量评价、管理机制等全流程协同育人。鼓励支持高校之间交流合作,通过交换培养、教师互聘、课程互选、学分互认等方式,使师范生能够共享优质教育资源。鼓励有条件的高校依托现有资源组建实体化的教师教育学院,聚力教师教育学科建设,彰显教师教育文化,促进教师培养、培训、研究和服务一体化协同发展。指导高校遴选建设师范生教育实践基地,定期向高校反馈新入职教师专业发展情况,为高校提升培养质量提供依据。制定有关政策,激励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和教科研训人员到高校兼职任教。选派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参与教师教育课程教学,指导师范生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参与高校开展的基础教育研究。
(三)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1. 优化课程体系。落实《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构建体现先进教育思想、开放兼容的教师教育课程体系,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作为教师教育的重要任务,将师德师风和教育家精神融入教师教育课程,及时吸收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最新成果,结合学校特色,自主开发建设一批交互性、情境化的教师教育课程资源。科学设置公共基础课程、学科专业课程、教师教育课程结构体系。深化信息技术助推教育教学改革,推动人工智能、智慧学习环境等新技术与教师教育课程全方位融合,建设一批教师教育在线开放精品课程,精选中小学教育教学优秀案例库,建立短小实用的微视频和结构化、能够进行深度分析的课例库。
2. 深化教学改革。推进以师范生为中心的教学方法改革,探索基于情景、问题导向的互动式、启发式、探究式等课堂教学,着力提升师范生的自主学习能力、教育实践能力、教育研究能力及创新能力。充分利用人工智能信息技术助推教师教学方式和师范生学习方式变革,提升师范生信息素养和利用信息技术促进教学的能力。
(四)优化实践教学模式。构建完整的实践教学体系,教育见习、教育实习、教育研习递进贯通,涵盖师德体验、观摩见习、教学实践、班级管理实践、教研实践等。师范生教育实践时间累计不少于1学期。加强师范生“三字一话”等教学基本功技能训练。建设示范性教育实践基地,确保每20个实习生不少于1个,基地应具有良好校风,较强师资、具备学科优势、管理优势、课程资源优势和教改实践优势。加强师范生教育实践导师队伍建设,高校与中小学幼儿园协同落实“双导师”制,为师范生提供实践指导。
(五)建强教师教育师资队伍。拟申报专业专任教师数量结构符合要求,生师比不高于18:1,硕士、博士学位教师占比不低于80%,其中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原则上不少于3人;通过开展高校与中小学师资互聘,共建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建设一支长期稳定、深度参与教师培养的教师教育兼职师资队伍,指导推动高校与中小学师资互聘,建立健全高校与中小学双向交流长效机制。基础教育一线兼职教师占本专业教师教育课程教师比例不低于20%,原则上为省市级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完善教师教育师资考核评价与管理机制,在岗位聘用、职务晋升、绩效分配等方面,对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实行倾斜政策。加大学科课程与教学论博士生培养力度,提升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学历层次。
(六)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支持相关高校加强与国外高水平教师教育院校交流与合作,引进优质教师教育资源,构建高水平教师教育对外开放格局。积极推进与国(境)外教育机构联合培养、学生互换、课程互选、学分互认;鼓励支持高校提高师范生赴境外观摩学习比例,采取赴国(境)外高校交流、赴国(境)外中小学见习实习等多种形式,拓展师范生国际视野。
(七)建立培养质量保障体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分类推进师范类专业认证,持续提升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建立卓越教师培养内部监控体系,运用信息技术对各主要教学环节质量实施全程监控与常态化评价;强化卓越教师培养外部评价,完善毕业生持续跟踪反馈机制以及中小学、教育行政部门等多方参与的社会评价机制,定期对评价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并应用于教学,推动卓越教师培养质量持续改进和提高,形成追求卓越的质量文化。
工作任务
陕西省卓越教师培养计划采用项目推进方式实施,重点建设80个左右卓越教师培养计划项目。建设项目将积极探索符合基础教育改革发展需要和卓越教师专业成长规律的培养模式与协同机制,注重师范生师德教育,加强师范生学科专业素养和创新能力培养,完善师范生教育教学实践环节。通过项目实施,总结凝练具有推广价值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推动全省中小学教师培养模式与机制整体改革创新,全面提升中小学教师素质能力。项目分为:
1. 卓越中学教师培养。针对中学教育改革发展需求,推进实施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项目(包含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音乐、美术、体育等学科),推进“一流学科专业教育+一流教师教育”,高位整合学术性和师范性,培养一批专业突出、底蕴深厚,能够适应和引领中学教育教学改革的卓越中学教师。
2. 卓越小学教师培养。针对小学教育改革发展需求,推进实施卓越小学教师培养计划项目,重点探索借鉴国外小学教师培养经验、继承我国养成教育传统的培养模式,培养素养全面、专长发展,能够胜任小学教育教学需要的卓越小学教师。
3. 卓越幼儿园教师培养。适应学前教育改革发展要求,推进实施卓越幼儿园教师培养计划项目,重点探索幼儿园教师融合培养模式,积极开展本科及以上层次幼儿园教师培养,培养幼儿为本、擅长保教,热爱学前教育事业的卓越幼儿园教师。
4. 卓越中职教师培养。针对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需求,推进实施卓越中职教师培养计划项目,鼓励高水平工科大学和职业技术大学举办职业技术师范专业,以职业院校毕业生和企业技术人员为重点培养职业教育教师,重点探索校企合作“双师型”教师培养模式,主动对接战略新兴产业发展需要,开展教育硕士(职业技术教育领域)研究生培养工作,培养理实一体、德业双修的卓越中职教师。
5. 卓越科学体育艺术教师培养。针对中小学紧缺学科领域(科学、体育、艺术),鼓励高水平理工类大学、综合性大学参与学科专业教师培养,有针对性地培养一批文化素养高、专业理论扎实、实践技能全面的高素质专业化卓越学科型教师,培养以硕士研究生层次为主。
申报要求
2024年,计划建设项目数为40个,其中,中学卓越教师培养计划项目分学科设立。
(一)申报条件
1. 项目依托的师范类专业原则上应培养10届以上毕业生,是学校重点建设专业,教师培养经验丰富,培养效果良好,社会信誉度高。“双万计划”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通过第二级师范类专业认证的本科师范专业优先申请。
2. 申请高校相应师范类专业原则上应有与地方政府、中小学协同培养的基础,具有长期稳定的教育实践基地,能够满足实践教学需要。
3. 申请高校具有有效推进卓越教师培养的实施方案与发展规划,对开展推进实施工作在经费、政策和监督保障等方面有实质性支持。
4. 申报专业(项目)专业实验实训室、教育实训平台、实践基地建设到位,满足学科专业教学、专业技能教学训练和教育见习、实习需要。确保毕业生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比例不低于85%。
5. 教师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申报专业(项目)教师中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人数原则上在30%以上,其中专业带头人具有正高职称。
各校结合办学特色,自主确定申报专业(项目),申报项目坚持质量第一、宁缺毋滥原则。其中卓越中学教师培养项目,分学科设立、单一专业申报;卓越体育与艺术教师培养项目,可音乐教育、体育教育、美术教育三个专业联合申报,也可部分联合或单一专业申报。改革项目方案要目标明确、思路清晰、内容具体、措施得力、保障有力,可操作、可检查、可示范、可推广。
(二)申报名额
本科师范专业15个及以上的高校申报数不超过5项,15个以下的申报计划项目不超过3项。高职院校限报1项。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同一所高校申报不同类型计划项目,应分别填写《陕西省卓越教师培养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1)。
(三)申报时间
申报高校于2024年11月15日(星期五)前,将《陕西省卓越教师培养计划项目申报书》(3份)(含电子版),《陕西省卓越教师培养计划项目申报简表》(1份)(含电子版)及相关改革与建设方案等内容支撑材料(1套)报送至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以上就是大学路小编整理的内容,想要了解更多相关资讯内容敬请关注大学路。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