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年02月09日 13:39
今天大学路小编为大家带来了评估报告怎么写,希望能帮助到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评估报告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标题及文号、声明、摘要、正文、附件。
(一)标题及文号
评估报告的标题及文号是不可缺少的内容。
(二)声明
评估报告的声明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注册资产评估师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提醒评估报告使用者关注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
(3)其他需要声明的内容。
(三)摘要
评估报告摘要应当提供评估业务的主要信息及评估结论。
(四)正文
评估报告正文应当包括:
(1)委托方、产权持有者和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2)评估目的;
(3)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4)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5)评估基准日;
(6)评估依据;
(7)评估方法;
(8)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9)评估假设;
(10)评估结论;
(11)特别事项说明;
(12)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13)评估报告日;
(14)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字盖章、评估机构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者合伙人签字 。
(五)附件
评估报告的附件是指与正文有关的数据、图片、表格等内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资产评估(以下称评估),是指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专业人员根据委托对不动产、动产、无形资产、企业价值、资产损失或者其他经济权益进行评定、估算,并出具评估报告的专业服务行为。
评估报告字体要求
评估报告字体要求,评估报告,一般是指评估师根据相关的评估准则的要求,在履行必要评估程序后,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发表的、由其所在评估机构出具的书面专业意见。以下分享评估报告字体要求。
土地估价报告字体规定
“土地估价报告”与“土地估价技术报告”的
制作与文字要求
一、纸张
应采用幅面为209×295毫米规格的纸张(相当于A4纸张规格)
二、字体与字型号
(一)封面
1、“土地估价报告”、“土地估价技术报告”字体应为二号标宋。
2、其他内容应为三号楷体。
3、“土地估价报告”和“土地估价技术报告”应居中排列,其它内容左端对齐后居中排列。
(二)正文
1、“土地估价报告”、“土地估价技术报告”及各部分标题字体应为三号标宋。
2、其他内容字体应为四号仿宋。
3、正文内容两端对齐后居中排列。
评估报告怎么写
评估报告,一般是指评估师根据相关的评估准则的要求,在履行必要评估程序后,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发表的、由其所在评估机构出具的书面专业意见。那评估报告怎么写呢?评估报告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标题及文号、声明、摘要、正文、附件。
(一)标题及文号评估报告的标题及文号是不可缺少的内容。
(二)声明评估报告的声明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注册资产评估师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提醒评估报告使用者关注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
(3)其他需要声明的内容。
(三)摘要评估报告摘要应当提供评估业务的主要信息及评估结论。
(四)正文评估报告正文应当包括:
(1)委托方、产权持有者和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2)评估目的;
(3)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4)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5)评估基准日;
(6)评估依据;
(7)评估方法;
(8)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9)评估假设;
(10)评估结论;
(11)特别事项说明;
(12)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13)评估报告日
(14)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字盖章、评估机构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者合伙人签字 。
(五)附件评估报告的附件是指与正文有关的数据、图片、表格等内容。
请示与报告的含义和异同
关于“请示”与“报告”的含义,《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都有明确的规定: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者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二者不能混为一谈。
请示与报告都属于上行文,都具有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的功用,但也有其明显的不同:
1、内容要求不同。请示的内容要求一文一事;报告的内容可一文一事也可一文数事。
2、侧重点不同。请示属于请示性公文,侧重于提出司题和请求指示、批准;报告属于陈述性公文,侧重于汇报工作,陈述意见或者建议。
3、行文目的不同。请示的目的是请求上级机关批准某项工作或者解决某个问题;报告的目的是让上级机关了解下情,掌握情况,便于及时指导。
4、行文时间不同。请示必须事前行文;报告可以在事后或者事情发展过程中行文。
5、报送要求不同。请示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受双重领导的单位报其上级机关的请示,应根据请示的'内容注明主报机关和抄报机关,主报机关负责答复请示事项;报告可以报送一个或多个上级机关。
6、篇幅不同。请示一般都比较简短;报告的内容涉及面较为广泛,篇幅一般较长。
7、标题写作不同。一般来讲请示的标题中不写报告二字,就是x x x关于x x x x x x的请示;报告的标题中不写请示二字,就是x xx关于x x x xx x的报告。
8、结束用语不同。请示的结尾一般用“妥否,请批示”或“特此请示,请予批准”等形式,请示的结束用语必须明确表明需要上级机关回复的迫切要求;报告的结尾多用“特此报告”等形式,一般不写需要上级必须予以答复的词语。
9、处理结果不同。请示属于“办件”,指上级机关应对请示类公文及时予以批复;报告属于“阅件”,对报告类公文上级机关一般以批转形式予以答复,但也没必要件件予以答复。
请示与报告不分的几种表现形式
1、把请示当作报告。就是把请求指示、批准的请示当作了报告。如《x x xx关于申请购买x x x x的报告》,指本机关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购买x x x的要求,请求上级机关予以批准,批准后方可执行的事情。这类应属于请示,而行文实践中有时恰恰使用了报告这一文种。
2、把报告当作请示。有些报告是下级呈送给上级并要求批转的报告,这类报告应属于呈转性报告极易被当作请示。如《x x x x关于cxx的报告》末尾处应写“以上报告,如无不妥,请批转x x x执行。”属于典型的呈转性报告但是往往被当作了请示。
3、请示与报告混合型,有些公文既请示工作又报告情况或者既报告情况又夹带请示事项,这些形式都不符合文种的.使用规范。如《x x x x关于x x x x的请示报告》,这类文件形式,其内容既汇报了工作,又顺便提出了请示或者一文数项请示,这种混合的形式,极易使上级机关理不出头绪,处理了一件事情而耽误了另外几件事情。
请示和报告是两种常见的文种。但在现实中,二者常常被人们所混淆。其实,这两者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文种。
在实际工作中,往往遇到这样的情况:你向领导口头请求解决某一个具体问题,领导便说:“这样吧,你写一个报告,供领导研究解决。”
在这里,这个所谓“报告”,其实不是“报告”,而是“请示”。为什么?因为按照国务院XX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中,对“请示”作了如下界定:“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也就是说,凡是请求上级指示、批准的事项,都要用“请示”。
而对“报告”,《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是这样界定的:“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这显然,与“请示”的性质是完全不同的。上述领导所说的“报告”,其实就是“请示”。
为什么领导不说写一个“请示”呢?这里面有两种情况,一是领导仅仅是一种口语习惯,长期以来,由于二者常常被人混淆,所以习惯成自然,便脱口而出,说成“报告”了;二是某些领导本身缺乏公文知识,对“请示”和“报告”的区别不了解,把“请示”当成“报告”了。
但作为文职人员,不能把二者混为一谈,应该力求严谨。那么,怎么区分二者呢?下面根据我个人实践,谈谈二者的相同点和不同点。
相同点:“请示”和“报告”都属于上行文,即下级向上级反映情况的公文。
不同点:
(1)“请示”是请求上级给予批准或答复,同意或不同意,上级都要给予明确的意见;而“报告”,只是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上级可以不予批准或答复。
(2)“请示”只能有一个主送机关,不能多头呈送和抄报;而“报告”一般情况下,虽然也只有一个主送机关,但可以就相关的上级部门进行抄报。
(3)上级机关收到“请示”后,无论是同意,还是不同意,必须用“批复”的书面形式给予答复,因为“批复”是“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而上级机关收到“报告”后,可以“置之不理”,不需要进行答复或批准,也不需要用“批复”。
法律分析:评估报告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标题及文号;(二)声明;(三)摘要;(四)正文;(五)附件。第十三条 评估报告的声明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注册资产评估师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二)提醒评估报告使用者关注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三)其他需要声明的内容。
法律依据:《资产评估法》第二十八条,评估机构开展法zhi定评估业务,应当指定至少两名相应专业类别的评估师属承办,评估报告应当由至少两名承办该项业务的评估师签名并加盖评估机构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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