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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湖北文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 #考研# 导语】不要说一天的时间无足轻重,人生的漫长岁月就由这一天一天连接而成;愿你珍惜生命征途上的每一个一天,让每天都朝气蓬勃地向前进。以下是 为大家整理的《2019年湖北文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供您查阅。[学校概况]湖北文理学院是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位于全国历史文化名城、湖北省域副中心城市—襄阳市,地处中华民族智慧化身诸葛亮的故居—古隆中,校园三国历史文化景观和自然景观相得益彰。是中央和地方共建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国KAB创业教育基地。
[办学思想]学校坚持综合性、地方性、应用型的办学定位,坚持扎根襄阳、立足湖北、面向全国的服务面向,坚持与区域经济社会文化发展深度融合的办学特色。坚持以内涵建设、实力提升、特色彰显为事业发展主线,大力推进质量立校、学科兴校、人才强校、服务地方、开放办学等发展战略,努力建设地方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综合性大学。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致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社会责任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人才培养]学校开设本科专业55个,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门类,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15000多人。学校先后与武汉大学(分数线,专业设置)、华中师范大学(分数线,专业设置)、华中科技大学(分数线,专业设置)、武汉科技大学等高校开展联合培养研究生教育工作,累计培养文学、机械工程、车辆工程、物理化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方向)研究生 350 人,其中与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科技大学全程联合培养研究生148人。2018年,学校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有社会工作、新闻与传播、机械工程等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学科科研]学校拥有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1个,省级重点学科5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学科平台15个,高水平科技创新团队8个,省级研究生工作站3个,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1个。附属医院(襄阳市中心医院)作为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有力支撑医学学科快速发展。近年来,学校获得项目64项,省部级项目210余项,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42项,授权专利数量居全省高校十强。
[师资队伍]学校设有二级学院17个,现有教职工1524人,专任教师964人;其中教授118人、副教授303人,博士学位教师269人、硕士学位教师524人;有、省级等各类高层次人才30余人。有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湖北大学等高校聘任的兼职硕士生导师和本校聘任的专职硕士生导师共180余人,聘请中国工程院院士段正澄、历史文化学家冯天瑜等荣誉(客座)教授150人,有一批享受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中青年专家。
[校园文化] 学校大力弘扬“淡泊明志,宁静致远”的校训精神和“敢为人先、乐于奉献”的优良传统,深入推进文明校园、书香校园、科技校园、艺术校园、运动校园建设。“到诸葛亮读书的地方上大学”、“像诸葛亮一样读书去”、“新一代卧龙出山”等特色语系感召着青年学生求学、探知、成长。“隆中诸葛读书工程”、“周末志愿服务”活动产生广泛社会影响,获得全国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奖;“格桑花”援藏支教活动受到中央电视台、新华社等主流媒体关注报道,学校是全国高校系统入选首批50个全国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单位。
[开放办学]学校坚持与地方共生共荣,深度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与襄阳市及所辖县(市、区)建立有密切的校地合作关系,各类合作项目有效实施。先进制造工程研究院、省级协同创新中心、省级重点实验室、大学科技园等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成效明显,积极助推地方产业转型升级。与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分数线,专业设置)、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等国内多所重点大学和科研院所建立了对口支持合作关系,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的10多所大学建立有校际交流合作关系,每年选派学生赴哈佛、剑桥等世界大学交流学习,中外合作办学和留学生教育规模稳步扩大,师生出国(境)培训游学已成常态。
[发展目标]当前,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感召下,湖北文理学院人抢抓湖北省“建成支点、走在前列”、“一主两副多极”重大发展战略和襄阳加快建设汉江流域中心城市、长江经济带重要绿色增长极的重大历史机遇,振奋精神,担当作为,撸起袖子加油干,强力推进学校内涵建设和大学创建工作,向着建设地方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综合性大学的宏伟目标阔步前进。
湖北文理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报考须知
一、招生说明
1.2019年我校计划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35名(含全日制、非全日制),实际招生数以教育部下达的计划为准。各学院招生人数届时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2。研究生的分类、学习方式、学制、收费标准政策
(1)全日制研究生:
学习方式:全脱产;基本学制3年(最长不超过5年);学费:0.8万/年/生;住宿费1500元/年/生(2人间)。
(2)非全日制研究生:
学习方式:全脱产或非脱产;基本学制3年 (最长不超过6年);学费:1万/年/生;住宿费1500元/年/生(2人间)。
最终收费标准以物价局核定为准。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1。网上报名
(1)时间: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教育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现场确认
(1)时间: 2018年11月6日-10日(湖北省硕士研究生考试报考点)。
(2)确认流程: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前或报名期间各位考生需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相关机构完成认证,并在现场确认时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2)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等,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当在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初试和复试
1。初试
(1)日期和时间:2018年12月22日至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初试科目:方式均为笔试,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思想政治理论(100分);英语二(100分);业务课一(150分)和业务课二(150分);具体考试科目详见《湖北文理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3)注意事项:考生须到准考证上标注的地点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2。复试
(1)我校复试人员名单、复试办法和程序预计于2019年3-4月在研究生处网站公布,具体时间以网上通知为准。
(2)复试内容:①外语听力口语测试;②心理素质测试;③专业课笔试及面试;④对符合复试条件的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专业主干课程。
专业课考试科目见招生目录的“复试科目”栏。
(3)体检:在湖北文理学院校医院进行。
(4)各专业复试成绩权重为40%,具体见各培养单位复试实施细则。
五、录取
1。学校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奖励或在本学科领域有重要发明或科研成果的优先录取。
3。体检、心理素质测试、面试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拟录取名单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网址
。com.cn/zsgs)和湖北文理学院研究生处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六、奖助政策(以学校当年公布文件为准)
1。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的评审办法进行。
2。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每年分10个月发放,所有人事档案到校的全日制研究生均享受。
3。优秀生源奖励:
(1)奖励政策:
①凡第一志愿报考并被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应届毕业时,学校选拔符合规定条件的不高于应届毕业生总数10%的优秀学生留校工作。
②凡第一志愿报考并被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优先享有赴国内、国外交流培训的机会。
③凡第一志愿报考并被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优先享有推荐到国内、国外高校攻读博士学位的机会;授予博士学位后,应聘我校人才招聘的岗位时,享有优先权。
(2)优秀生源奖学金:分一、二、三等奖,对符合学校奖励条件的新生分别给予10000元/人、6000元/人、3000元/人的一次性奖励。
4。学业奖学金:分一、二、三等奖,一年级按生源质量、二三年级按学业成绩,依据学校评定标准和比例分别给予10000元/人、8000元/人、6000元/人的奖励。
5。单项奖学金:在学术、科研、发明、创作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在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当年申请,累加计算(同一成果取级别奖励一次),一次性奖励,1000~2000元/项。
6。“三助”岗位津贴:可申请助教、助管、助研岗位津贴,200~500元/月。
7。困难补助:家庭困难学生可按国家政策经绿色通道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七、其他事项
1。参考书可在各地新华书店自行购买,或与相关学院联系。
2。我校将在研究生处网站上及时发布招生相关信息,请考生在报名、初试、复试、录取等阶段上网查询(网址:)。
3。若本简章内容与国家最新政策冲突,则以国家政策为准。
八、联系方式
1。学校联系方式
单位:湖北文理学院,代码10519
地址: 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隆中路296号;邮政编码: 441053
联系部门:湖北文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行政楼322室)
联系人:刘老师、何老师
联系电话: 0710-3592707、3616560
Email : hbuasyjszsb@163.com;yjszsb@hbuas.edu.cn
2。校内各培养单位联系方式
湖北文理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长江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人数:2011年我校拟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1200名(含推免生、学术型、专业学位),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批准的招生规模为准。所有专业均招收定向培养、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生。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我校按一志愿报考专业录取的考生一律享受公费生待遇。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1年9月1日,下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 取得国家英语四级合格证书或英语四级成绩报告单(成绩在425分以上)以上或者已修完本科主干课程5门以上(必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② 同等学力考生原则上不得跨学科、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5、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6、在读研究生,需提供就读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在录取前先办理原就读学校的退学手续;
7、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四)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五)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10月16日-31日每天9:00-22:00,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公网网址: ; 教育网网址: )填写报名信息,获取报名号, 网报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信息;没有网上报名的考生将无法参加现场报名。
(二)现场报名: 11月10日-14日,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考生、网络教育学生应携带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携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我校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现场照相、缴费、确认信息),未参加现场确认的报名无效。异地考生也可在当地报考点报名。
* 我校是湖北省指定的报考点之一,欢迎考生前来我校现场报名。
我校各招生专业均接收应届本科推荐免试生。欢迎有权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院校向我校推荐免试生。请推免生在本校获得资格后与我校相关学院联系,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同意后,正式办理推荐免试报名手续。推荐免试生必须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四、初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一)教育学、历史学、医学三个学科门类(包括跨教育学和医学门类的学科、专业),初试科目一律调整为三门,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和专业基础综合;其它学科门类初试科目仍为4门,其中思想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西医综合、中医综合、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专业基础综合、数学(农)、化学(农)、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试题由教育部统一组织命题,普通动物学与普通生态学试题实行联合命题;农业知识综合一、农业知识综合二、农业知识综合三、农业知识综合四由招生单位自命题,命题范围由农业推广硕士指导委员会指定。其他业务课试题由我校命题。(其中初试科目中的外语听力测试放在复试中进行) 。
(二)考试方式为笔试。
五、资格审查:
2011年硕士研究生报考资格审查统一安排在复试时进行,考生须在复试时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大学成绩单、获奖情况等材料。
六、复试:
1、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课笔试和综合能力测试等。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及格者不能录取。
2、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前须在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参加复试。
3、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七、考试地点:
长江大学东校区。
八、其他:
1、学科名称前带有“”号的学科,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
2、导师姓名后带“▲”的为“楚天学者计划”特聘教授;导师姓名后带“﹡”的为兼职导师;导师姓名后带“☆”的为副导师。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北省荆州市南环路1号 邮政编码:434023
网址: 联系电话:(0716)8060564
联系部门: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范老师
武汉大学2018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武汉大学2018年研究生招生简章如下:江城多山,珞珈独秀;山上有黉,武汉大学。
武汉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2个学科门类。学校现有44个一级学科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235个二级学科专业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59个一级学科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342个学科专业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31个专业学位类别,其中工程硕士领域2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2个,博士生导师1500余人,硕士生导师3300余人。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及考试方式
2018年我校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6900多名(含拟接收推荐免试生2600名)。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5200(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约3350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约1850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700多名。各培养单位招生人数将在录取时根据国家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和报名考试情况做适当调整。另外,我校“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68名(限报专业学位专业,招生简章另行公布),“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20名(限报专业学位专业,报考专业代码第3位为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招生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40名(限报专业学位专业,招生简章另行公布)。
考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联合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试。
我校2018年不招收非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
三、学制与学习形式
(一)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除外国语言文学学院法语语言文学专业学制2年外,其他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1. 法律(非法学)、建筑学、城市规划、临床医学、口腔医学、艺术硕士等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3年;
2. 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2年。
(三)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学制详见《非全日制招生信息汇总表》及部分专业招生简章。
学习形式: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非脱产学习,主要课程教学活动在武汉大学。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及我校的补充规定。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于2017年11月14日前将证明材料传真到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
5.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国家英语四级合格证书或英语四级成绩报告单(成绩在425分以上);或雅思5分以上;或托福70分以上;
(2)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8门以上成绩证明。
(3)此类考生不得跨学科报考。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须于2017年11月12日前将英语成绩报告单、主干课程成绩证明传真到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
6.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和其他同等学历参加复试的考生一样加试。
(二)报考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 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方可报考)。
3.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考我校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须取得国民教育序列西医类别临床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须取得国民教育序列西医类别口腔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5.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的其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6.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除外),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国家英语四级合格证书或英语四级成绩报告单(成绩在425分以上);或雅思5分以上;或托福70分以上;
(2)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8门以上成绩证明。
(3)此类考生不得跨学科报考。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除外),须于2017年11月12日前将英语成绩报告单、主干课程成绩证明传真到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
7.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和其他同等学历参加复试的考生一样加试。
(三)单独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 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我校单独考试不按单位、行业、地域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设置其他歧视性报考条件。
3. 我校“单独考试”限“信息资源管理(专业代码1205Z2)”、“金融学(专业代码020204)”及“行政管理(专业代码120401)”3个专业招生(招生简章另行发布)。
(四)推荐免试生
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除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及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其它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关于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生的具体条件和安排,详见我校接收推免生公告,可登录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查询。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2017年9月24日—9月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 报名流程: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 ,教育网址: ,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有关要求进行报名。应、往届考生均可根据我校招生专业目录,结合自身情况和学习形式,选择报考全日制或非全日制。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疏漏、错误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 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确认网上报名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在2018年9月1日前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如果在现场确认时还未拿到毕业证书,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在校研究生现场确认时须提供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疏漏、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特别提醒:2018年硕士研究生报名武汉大学报考点继续实行“网上确认”。即:报名号以4201开头的考生不需要到武汉大学报考点“现场确认”,只需要“网上确认”(包括确认报名信息及上传照片等)。网上确认时间暂定为:2017年11月7日—12日(网上确认期间不再补报名,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网上确认”具体程序及要求请届时上网( )查询。其他报考点现场确认办法不变。
六、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前请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及要求,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及复试阶段进行。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权威机构进行学籍学历认证,以便在现场确认或网上确认时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如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存在疑问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我校才准予考试。
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考试、复试或录取、入学资格。
七、初试及复试
2017年12月14日—25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一)初试时间: 2017年12月23日—25日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所有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具体时间、考试科目及注意事项等详见《准考证》。
(二)考试科目设置及分值
1.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2. 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及应用心理硕士、文物与博物馆硕士、药学硕士、中药学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护理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我校教育学一级学科的专业基础综合、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的业务课二、临床医学(学术学位)专业基础综合由我校自行命题。历史学门类和心理学一级学科使用全国统考试卷。
3. 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三)复试
1. 复试时间: 2018年 3 月— 4 月
2. 复试内容:
(1)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2)以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等形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基本素质、操作技能、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
(3)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 对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或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可除外),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和形式以报考单位通知为准。复试笔试科目、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均在招生专业目录备注中注明。
八、调剂
调剂复试具体程序和要求按教育部和我校当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九、体检
体检结果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要求的考生方能录取。
十、录取
(一)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按考生入学考试综合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
(二)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
2018年,全日制计划不招收定向就业生(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等专项计划除外);非全日制计划限招定向就业生。
(三)被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本人提出申请,经培养单位同意、研究生院审批后,可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校学习。
十一、学费标准及奖助体系
(一)学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8000元/人·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3000元/人·年。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费标准详见下表,最终学费以湖北省物价部门核准的学费标准为准:
非全日制招生信息汇总表
学院名称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学制
学费标准 (万元/年)
办学地点
备注
新闻与传播学院
广播电视艺术理论
50
3年
2.2
详见招生简章
信息管理学院
图书情报、出版
100
2年
3
详见招生简章
信息资源管理
20
3年
2.3
单独考试
经济与管理学院
金融学
20
待定
待定
详见招生简章
单独考试
保险
20
3年
3.6
详见招生简章
工商管理
400
3年
4.3-5
会计
160
3年
4.3
文学院
汉语国际教育
15
2年
2.2
武汉大学
历史学院
文物与博物馆
15
2年
2.2
武汉大学
艺术学系
艺术
15
待定
待定
武汉大学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行政管理
20
3年
2.8
详见招生简章
单独考试
公共管理
255
2年
2.75-3.6
详见招生简章
教育科学研究院
教育与经济管理
15
3年
2.2
详见招生简章
社会学系
社会工作
35
2年
2.9
详见招生简章
数学与统计学院
应用统计
30
2年
3.5
武汉大学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学术学位各专业
25
3年
2.2
武汉大学
专业学位各专业
2年
2.2
水利水电学院
水利工程
15
2年
2.2
武汉大学
电气工程学院
电气工程
120
2年
2.5
武汉大学
动力与机械工程学院
工程管理、机械工程、动力工程、控制工程、工业工程
40
2年
3
武汉大学
城市设计学院
城市规划、工业设计工程、建筑学
20
待定
待定
武汉大学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建筑与土木工程、项目管理、工程管理
90
2年
3-4.4
详见招生简章
计算机学院
电子与通信工程、计算机技术
120
2年
2.8
武汉大学
电子信息学院
电子与通信工程、仪器仪表工程、集成电路工程
40
3年
2.2
武汉大学
遥感信息工程学院
测绘工程
80
3年
2.2
武汉大学
测绘学院
测绘工程
40
3年
2.2
武汉大学
国际软件学院
软件工程
65
2年
2.2
武汉大学
印刷与包装系
轻工技术与工程
15
2年
2.2
武汉大学
基础医学院
生物医学工程学
15
3年
2.2
武汉大学
第一临床学院
护理
20
3年
2.2
武汉大学
生物医学工程学
第二临床学院
护理
15
3年
2.2
武汉大学
健康学院
公共卫生
40
2年
3.4-4
详见招生简章
护理
30
3年
6.8/3
武汉大学
药学院
药学、中药学
30
2年
2.5
武汉大学
卫星导航定位技术中心
测绘工程
15
3年
2.2
武汉大学
测绘遥感信息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
计算机技术、测绘工程、电子与信息工程
60
3年
2.2
武汉大学
(二)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800—1200元/人·年
(三)奖助学金
我校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评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设置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并与现有研究生学术创新奖励政策、专项奖学金政策相结合,进一步改善研究生学习、科研和生活条件,提高研究生待遇。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我校2018年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如下: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优异、科研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在校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其中,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武汉大学在籍且基本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强军计划研究生。新生第一学年原则上只获得末等学业奖学金,第二学年开始可参评其他等次学业奖学金。
类别
等级
百分比
备注(万元)
硕士
研究生
学术
学位
一等
10%
全额学费+0.4
二等
20%
全额学费+0.2
三等
70%
全额学费
专业
学位
一等
30%
全额学费+0.2
二等
70%
全额学费
3.研究生学术创新奖
研究生学术创新奖以“高端引领,鼓励拔尖”为主要目的,是对研究生学术科研水平及创新能力的综合评定,具体设置及标准如下:
研究生学术创新奖设置
奖励等级
额度(万元/学年)
奖励人数
特等奖
8
不限
一等奖
5
0-60人
二等奖
1.5
0-400人
4.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
申请对象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在籍一年级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含进入研究生阶段的长学制学生)和直博生,当年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不参评。
特等奖10000元: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排名前1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且为第1名的硕士研究生新生;
一等奖5000元: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排名前1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5%的硕士研究生新生;
二等奖3000元: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排名前1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0%的硕士研究生新生;以及来自全国重点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排名前2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3%的硕士研究生新生。
5.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武汉大学在籍且基本学制年限内的中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强军计划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全年按12个月发放。
6.设置助教、助研、助管(简称“三助”)工作岗位
为缓解部分研究生就学期间的经济压力,调动研究生参与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的积极性,增强研究生自教自管和实践创新能力,学校按照在校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人数的15%设立岗位。资助标准为硕士生12元/小时,工作时间每周不超过10小时。
7.研究生专项奖学金
社会各界在我校设立专项奖学金40多项,每年为优秀研究生发放专项奖学金300多万元。通过构筑多元化、立体化的奖助体系,武汉大学研究生的学习、科研及生活条件将得到更大程度的改善,从而为广大研究生产出更多高水平科研成果提供保障。
十二、就业
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学校推荐、本人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
十三、其他说明
(一)我校将在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 www.gs.whu.edu.cn )和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服务系统( )上及时发布研究生招生信息,请考生在初试、复试、录取等阶段随时上网查询。
(二)考生可从网上下载《武汉大学2018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陆续更新中)。有关自命题的考试范围等事宜请上相关学院网站查询或电话咨询。
(三)信息查询及联系方式
武汉大学招生单位代码:10486 报考点代码:4201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邮政编码430072)
电话(传真):027﹣68754125, 68752332
研究生院网址:http:// www.gs.whu.edu.cn
研究生招生考试服务系统网址:
未尽事宜请考生直接与报考学院联系。有关工作人员和电话附后,欢迎垂询。
以上就是大学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湖北文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长江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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