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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学合办研究生招生简章 江苏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硕士调剂要求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10日 09:09

今天大学路小编整理了江苏大学合办研究生招生简章 江苏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硕士调剂要求相关信息,希望在这方面能够更好的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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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学合办研究生招生简章 江苏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硕士调剂要求

江苏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硕士调剂要求

江苏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硕士调剂要求如下:

调剂工作按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关于调剂的要求执行,各学院可自主确定具体调剂学术要求。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考生调剂基本条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审计等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其他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相关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并公布本单位接受报考其他单位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调剂的成绩要求。教育部划定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作为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调剂到其他专业的基本成绩要求。

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机械类专业">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机械类专业

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经教育部批准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3,4,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三)符合上述(一)或(二)中各项报考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相应的统考或单考。

招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41所学校是:北京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山西师范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沈阳师范大学渤海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扬州大学徐州师范大学浙江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学院、安徽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河南师范大学河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大学、西南师范大学、四川师范大学西华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青海师范大学宁夏大学新疆师范大学

(四)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联考”。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下列13个专业不得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38所学校是: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南开大学山西大学辽宁大学吉林大学黑龙江大学复旦大学、华东政法学院、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苏州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浙江大学、安徽大学厦门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山东大学烟台大学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湘潭大学湖南大学中山大学海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四川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贵州大学云南大学、西北政法学院、兰州大学

上述各高校录取该专业考生时,只从参加“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中选拔。各试办学校不再为该专业组织统考或单考。�

(五)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MBA联考”。

1.符合(一)中第1,3,4,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大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招收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88所学校是: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中央财经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财经大学河北工业大学燕山大学华北电力大学山西财经大学、山西大学、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辽宁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哈尔滨商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海事大学东华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理工大学上海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理工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河海大学、江苏大学、苏州大学、浙江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工业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厦门大学、福州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南昌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山东经济学院、郑州大学、河南财经学院、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西大学、海南大学、重庆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四川大学、贵州大学、云南大学、昆明理工大学西北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理工大学、兰州大学、宁夏大学、新疆财经学院

上述各高校,录取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时,只从参加“MBA联考”的考生中选拔。各校不再为该专业组织统考或单考。�

(六)硕士生招生单位中的部分高等学校,经教育部批准,可以推荐本校少数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并在10月25日前直接到报考单位参加复试和办理接收手续。推荐办法由学校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考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亦不得再参加统考。到10月25日仍未落实接收招生单位的推荐免试生不再保留资格。

江苏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2024

江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江苏大学是中国教育部批准成立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拥有丰富的学科资源和优秀的师资力量。

2、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是学校的重要工作之一,旨在选拔优秀的人才,提高学校的科研实力和人才培养质量。

3、招生专业包括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等学科门类,涵盖了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领域的多个专业。

4、招生计划将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各专业需求进行编制,具体招生人数将在后续公布。

5、报考条件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等。

6、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报名时间将在后续公布。

7、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复试将在2024年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8、录取将根据考生的成绩和综合素质进行择优录取,录取结果将在2024年公布。

9、其他注意事项包括学费、学制、奖助学金等方面的规定。

学科特色:

1、重点学科领先:学校拥有一批国家和省级重点学科,如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金属材料工程、车辆工程等,这些学科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具有较高的学术影响力和知名度。

2、学科交叉融合:学校鼓励跨学科的研究和合作,注重学科交叉融合,在多个领域开展前沿研究和创新实践。例如,生命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等学科的交叉融合,形成了新的科研方向和优势。

3、学科国际化发展:学校积极推进国际化战略,加强与国际知名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合作交流,推动学科的国际化发展。学校与美国、英国、德国等国家的多所著名高校建立了合作关系,开展学生交流和联合培养项目。

4、学科应用导向:学校注重将理论知识转化为实践应用,强调学科的应用导向。例如,在机械工程、电气工程、材料科学等领域,学校拥有众多与产业界合作紧密的科研项目,研究成果直接应用于实际生产中,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5、江苏大学的艺术设计专业是学校重点发展的学科之一,该学科涵盖了工业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新媒体设计等方向。该学科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通过与国内外知名企业和设计机构合作,为学生提供了丰富的实践机会和职业发展前景。

以上就是大学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江苏大学合办研究生招生简章 江苏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硕士调剂要求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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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学2019年招收保送生实施办法

江苏大学2019年招收保送生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江苏大学2021年继续面向全国招收保送生。具体办法如下:

江苏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江苏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

江苏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江苏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

江苏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江苏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

江苏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江苏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

江苏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江苏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

江苏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江苏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

江苏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江苏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

江苏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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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

江苏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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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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