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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自考本科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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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报考时间为9月1日14:00至5日17:00,缴费时间为9月2日10:00至5日17:00。
所有考生均须在报考前先注册“粤(穗)康码”(以下简称“粤康码”),然后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从【考生报考】通道报考课程,并进行网上缴费。考生报考时如未绑定联系手机,则须先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方可报考,需要修改已绑定手机的也可通过报考菜单栏的【手机绑定】功能进行解绑和重新绑定。无法自行解绑手机的,可到当地市考办或其指定单位解绑。
南昌大学自考本科在哪里报名?是在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机械楼517室吗?那里是南昌大学科技学院自考招生办
南昌大学自考办是在南昌大学科学技术系学院机械楼517室,是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招生办。
南昌大学自考本科网的招生简章
1、热爱祖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立志求学;
2、报读各专业的考生须参加2012年全国统一高考;
3、招收少量优秀的往届高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历的中专毕业生、中职毕业生。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及自学考试专科以上(含专科)的毕业生(及肄业生、退学生)报考自学考试,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免考已学过并考试成绩合格的有关课程。
免考手续
(1)考生登录系统,通过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免考功能提交免考申请后,向县(区)考办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完整成绩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成绩表须从原毕业学校复印,须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县(区)考办收集考生材料,打印《办理免考手续凭证》交考生,然后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
(3)市考办验核考生材料后,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原件交县(区)考办退回考生;打印《免考审核表》与复印件材料一并上报省考办。
(4)省考办审核后,考生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5)考生如办理免考的课程与原已有成绩的课程存在课程顶替关系,则无需办理免考手续。 1、按分数高低,择优录取;
2、按报名先后顺序,先报先录。 1、考生须资格审查方可报名登记。由南昌大学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2、入学后,由南昌大学按照全日制住校学生的模式管理,课程由我校聘请南昌大学相关专业的优秀骨干师资全日制授课;
3、学生在校期间,实行学历教育和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模式培养。学习毕业就业时,同时取得本科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证书,如通过考试,可获得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国家计算机二、三级证书,高级财务经理证书、软件工程师证书或平面设计师证书;
4、学生修完计划内的全部课程且考试合格,由南昌大学和江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共同颁发本科文凭,国家承认学历,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可查,世界上有 30多个国家认可。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由南昌大学授予学士学位。学历、学位证书可网上查询。可继续报考南昌大学或其他高校的硕士研究生及公务员、司法考试。
南昌大学自考本科网的网站概述
南昌大学自考网是介绍专科毕业生通过自学考试来报考南昌大学专业的网站,详细介绍了南昌大学招收自考本科的专业设置、招生计划、报考条件、网上报名时间,成绩查询,考试科目,招生问答,自考教材,考场信息查询等相关相关信息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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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报名考试流程自考分为社会自考和自考助学,自考助学包括个别地区的专本套读以及自考专接本,助学形式包括一、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二、自学考试业余助学三、自学考试网络助学四、自学考试集中助学。
1、全日制自考或自考助学是自考形式的一种,自考是一种国家考试,个人自学,社会助学三者相结合的一种考试形式
与普通自考主要区别在于:第一:自考助学班考生每年需要交纳学费(高起本学制四年,专升本学制2年),由学校负责组织教学与课程学习,在学校上课与统招的学生相同。社会自考生只需要每次向自考办交考试费。
第二:自考助学班考生需要达到注册年限方可毕业,一般为注册满两年可以毕业(全部科目考完也不可以毕业)社会考生没有这个要求,所有科目考完就可以毕业。
第三:最重要的,自考助学班考生有三分之一课程是由所在助学机构命题,组织考试,这部分科目是肯定可以过的。剩余三分之二课程参加统一考试。社会考生全部都是统一考试
关于毕业证,则是相同的。报考助学自考直接咨询学校
2、社会自考,普遍的自己报考、自己考试的自考形式。
一、报名时间
各省报名时间会不同,具体时间按可以参照省教育考试院网站通知。每4月, 10月考试时间,报名时间理论上4月考试报名时间是12月10—25号; 10月考试报名时间6月10—25号;每年的考试时间会有变动。自考时间13年1月1开始,大部分省只有2次机会,4月和10月考试。
二、报名地点:自考办或助学班或是主考院校直接报名点;或是根据报考通知网上报考
三、报名流程:按照省教育考试院通知的报名流程报名。
自考报考条件:面向社会开考的自考专科不需要条件,直接可以报考;面向社会开考的自考本科,有的地区需要专科毕业证才能报名和报考,大部分地区直接可以报名和报考,但是自考本科毕业时都需要专科或以上毕业证,具体按照自考地区报考规定办理。可以同时报考专科和本科专业。
委托开考的专业报考有具体的报考条件限制,按照要求报考。
四、报考专业
报考的专业,可以在自考网上查找相关专业的主考院校及课程设置或是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自考是不选择学校的,选择专业就选择了学校,专业与学校是一一对应的
1、自考报考专业,主要看自己的需要,如果只是弄个本科学历,选专业越简单越好,如果要自己的工作相关的,有职业目标与学习能力的选择与自己工作相关的专业最好。
2、自考简单专业就是纯文科性质的专业,比如经济学、人力资源管理还有就是师范性质的教育专业等等。管理类的专业记忆的东西多,理科专业实践比较强,建议还是选择与专科专业一致或是相关的专业,有些课程自考可以免考,考试科目少点。
五、考试阶段根据 教材信息购买教材 根据考试科目安排 报考科目 根据报考科目和科目的教材信息购买教材 教材信息已经公布,在报考时自考办就有 报考时在购买。
查询你报考课程的教材信息,根据教材信息购买教材,可以在网上购买也可以到自考办问问,或是大型书店都有。
社会考生报考自考需要自行查阅报考简章安排报考,打印考试条(时间为考前一周)、熟悉考点,考试难度较大。实践课程环节要等到实践课程合格后方可报考实践课,具体由主考院校负责报考、考试与公布成绩。会有论文答辩这个重要环节
六、申请毕业
按照毕业的要求准备好专科毕业证、身份证、自考准考证,各科成绩合格单在规定的时间到自考办申请毕业。申请毕业时间是每年的6月和12月,具体申请时间自考办通知。
七、申请学位
自考申请学位按照主考院校的要求申请,一般是要求平均分六十五以上,主干课程七十以上,毕业论文良好或是七十五以上,通过学位英语,有的学校还要求通过学位加试,即本专业主干课加试,还有其他要求,具体以主考院校的规定办理。申请时间是毕业后一年或两年,具体时间也由自考院校定。
自考申请学位,按照主考院校的要求满足条件可以申请,具体申请时间由主考院校通知公布,或访问学校网站查询。
2014年江西南昌大学高考招生简章
2014年江西南昌大学高考招生简章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规范南昌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深入实施高校“阳光招生”工程,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校名为南昌大学,国标代码为10403,公办院校,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学府大道999号,邮编330031。学校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是江西省教育厅。
第三条 学校是江西省与教育部共建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是国家“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计划”和“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入选高校。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博士后流动站。
第四条 学校本科招生的主要类别有: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含国防生、艺术类考生、高水平运动员、贫困地区定向生、少数民族预科班、新疆内地高中班);保送生;单独考试的运动训练专业学生;港澳台地区学生。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六条 南昌大学招生与就业信息网( )是学校招生信息公开网站。学校通过招生与就业信息网发布有关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等信息,提供录取结果查询等服务。
第七条 学校现有前湖主校区、青山湖校区、东湖校区、鄱阳湖校区、抚州校区等5个校区。前湖主校区位于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青山湖校区位于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东湖校区位于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鄱阳湖校区位于江西省共青城市;抚州校区位于江西省抚州市。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分管校领导和纪委书记等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政策,讨论决定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事项。
第九条 学校成立由招生与就业工作处、教务处、学生工作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小组,主要职责是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统筹协调相关招生工作。
第十条 学校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具体负责本专科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国家、教育部有关招生法规、政策以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下同)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招生政策。执行学校招生章程及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
(二)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实施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三)组织开展学校招生宣传工作,做好招生信息服务及咨询工作。
(四)代表学校录取各类考生,并负责处理录取中的各种问题。
(五)对录取新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
第十一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学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办学条件,结合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下简称来源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人数及各省考生占全国报名总量的比例、优质教育资源享有情况、生源质量和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来源计划。
第十三条 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预留少量计划,用于录取平行志愿超出1:1比例投档到我校且专业服从调剂的考生、调节各省高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的问题。
第十四条 学校实行专业招生计划动态平衡机制。对于社会需求量大且生源好的专业,可适当增加招生计划;对基础学科或就业形势好但报考人数少的专业,可采取一定措施予以扶持;对个别社会需求量小、学生报考少的专业,学校可调整其招生计划,对其采取减招、隔年招生或停招的办法。
第十五条 各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书,或查阅我校对外公布的招生简章。
第四章 入学考试(考核)
第十六条 普通高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保送生、港澳台地区学生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及我校当年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七条 学校组织对保送生、艺术类考生、高水平运动员和运动训练考生等进行遴选和考核测试,测试时间、要求及有关事项以当年招生简章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文史、理工类专业录取根据考生进档的先后顺序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进行。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的,则由学校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临床医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仅录取有专业志愿或明确愿意调剂到该专业的考生。
江苏省文理类本科专业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1合格,进档后的排序办法为“先分数后等级”。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 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收。
(一)外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所有专业均要求专业成绩合格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规定的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2、美术类专业(包含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按综合分分省按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分=(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满分)×50+(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满分)×50)。
3、艺术设计学专业要求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一本线65%以上且语文单科成绩达语文总分70%以上,按文化成绩分省按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要求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一本线70%以上,按综合分分省按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分=(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满分)×30+(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满分)×70)。
5、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一本线70%以上,按专业成绩分省按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6、音乐学(声乐)、音乐学(器乐)、音乐学(作曲)、舞蹈类(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表演(国际标准舞)、表演专业按专业成绩分省按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二)本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执行本省有关规定,但列入提前批次计划的音乐学(声乐)专业要求考生省内统考“音乐学声乐成绩”160分以上(该项成绩考生可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其他音乐学器乐类小专业要求考生省内统考“音乐学(器乐)小专业名次”在全省前3名(含)以内(该名次考生可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列入提前批次计划的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统考成绩要求135分以上且男生身高不低于4250px、女生身高不低于4000px。
第二十条 体育教育专业文理兼收,按照相关省份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第二十一条 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运动训练专业的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及我校公布的相关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二条 报考国防生的考生应按要求参加所在省省军区统一组织的政审、面试和体格军检。对高考成绩、政审、面试和体检合格的考生,由驻校选培办和学校招生与就业工作处按政策对投档考生档案进行全面审查并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 贫困地区定向生、少数民族预科班、新疆内地高中班、港澳台地区学生的录取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四条 学校对各省的优惠加分政策在录取时予以认可。
第二十五条 根据实际情况,学校原则上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学生入学后,除外语类小语种专业外,其他专业以英语为第一外语组织教学。外语类专业及会计学专业(国际会计师方向)、国际经济与贸易(商务英语方向)考生的英语单科成绩和口试成绩要求良好以上。
第二十六条 除国防生和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外,男女生录取无比例要求。
第二十七条 考生应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选报符合自己身体条件的专业。身体条件不符合所报专业要求的,由学校负责将该考生调剂到其他适合的专业,如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其中护理学本科专业身高要求:男生4200px(抚州医学分院要求4125px)、女生3900px以上。
第二十八条 考生在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过程中有严重不诚信行为或高考电子档案中有不诚信记录的,我校不予录取。
第六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二十九条 学校严格按江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各专业收费标准可到“南昌大学招生与就业信息网”查询。
第三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三十一条
艺术类新生入校后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复查,如发现专业水平明显达不到录取要求,或与校考时水平明显不符,或经核实有*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并报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第三十二条 为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在新生入学时设立“绿色通道”,并建立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制度,积极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帮助。为鼓励优秀学生刻苦学习,学校设立新生专项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各类奖学金。奖学、助学措施的详细情况可在“南昌大学招生与就业信息网”上查询。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学校招生部门的通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京东路235号南昌大学招生与就业工作处;邮编:330047;咨询电话:0791-88305092;传真电话:0791-88304443;网址: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及未尽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其授权单位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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