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医药大学考研招生简章 山东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报考条件相关内容,小编在这里做了整理,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关于湖南中医药大学考研招生简章 山东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报考条件信息,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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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中医药大学考研招生简章
湖南中医药大学考研招生简章包括培养目标、培养类型及所在校区等方面。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中医药人才和具有良好职业道德,掌握基本临床诊疗技术,能独立、规范承担本专业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工作。
二、培养类型及所在校区。
1、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术型学位。学术学位研究生主要集中在含浦校区进行培养。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培养高级医学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侧重于从事医学、电子信息、医药食品开发、管理等实践工作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专业学位。专业学位研究生主要集中在含浦校区授课或远程网络授课,医学临床类专业学位主要在各附属医院培养。
考研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点要正确选择。
考研的报考点一旦报名完成之后是不允许修改的,而报考点的原则要求的话,一般应届生要求在大学所在地报考,也可以是户籍所在地。如果学生本人选择在非户口所在地报名的话,是需要提供工作证明的。
2、仔细核对学历信息。
核对自己的学信网账号和密码,务必看好自己的学历信息,看看哪个地方有没有疏漏,主要是校验,万一有信息错误,好有时间及时反映、及时更正。
3、网上报名提交材料要严格。
在报名之前务必看好自己省网上公布的通知,看看需要准备什么东西。不论你是上传照片还是实时上传,都要保证照片的清晰度和完整度。
湖北中医药大学2023年“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湖北中医药大学2023年“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 #考博# 导语】 无 考博频道从湖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了解到,湖北中医药大学2023年“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发布,详情如下:湖北中医药大学创建于1958年,是我国较早开办中医本科教育和最早开办中医研究生教育的高等院校之一,是湖北省人民政府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湖北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湖北省第一所拥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高校、湖北省首批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省属高校。学校现有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个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
一、“申请-审核”制博士招生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招生选拔原则。以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为依据,选拔专业基础扎实、科研能力强、具有培养潜质的优秀创新人才。
二、学习年限、培养方式及录取类别
学习年限: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最长不超过6年。
培养方式:全日制。
录取类别:非定向就业。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毕业证、学位证),应届全日制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2023年9月1日)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6.报考中医临床类专业博士研究生,只限医药院校临床医学相关专业硕士生,且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或目前从事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7.报考中医博士专业学位型的考生还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中医或中西医结合相关专业的专业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已获得中医或中西医结合相关专业硕士专业学位的人员;或已获得学术学位型医学硕士学位(中医或中西医结合相关专业),长期在医疗机构从事临床工作,并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人员。
(2)已获得《医师资格证书》。
(二)英语水平及科研成果要求
具体要求符合招生学院规定,详情见各学院招收“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实施细则(附件2)。《湖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在校期间学术成果要求的规定》见 。
四、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
申请人须严格对照报考条件,于2022年11月18日-11月27日登录研招网博士生网报系统( )进行网上报名及缴费。
2.学籍学历
根据国家教育部对报考资格审查的要求,所有考生必须提供本科(无本科学历,请提供专科学历)、硕士研究生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材料,并确保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在线验证报告在2023年3月前有效,否则不准报考。具体情况如下:
(1)往届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双证硕士)须提供本科(或专科)和研究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位授予信息认证报告》;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研究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本科(或专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申请办法详见: (学信网)。如学信网无法做出相关学历在线验证,请提供省级教育相关机构(如湖北省教育厅学历学位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此类方法认证周期较长,请考生务必提前准备。《学位授予信息认证报告》申请办法详见: (学位网)。
3.上传材料
请按照以下顺序制作成一个含目录和页码的PDF文件,文件命名为“报考学院+报考导师+考生姓名”,相关表格可在附件中下载。需上传材料内容如下:
(1)《湖北中医药大学报考“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资格自查表》(附件3);
(2)《湖北中医药大学2023年“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附件4),包括个人陈述,内容包括学习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经验、能力及其他原创性科研成果,不超过1500字;
(3)《湖北中医药大学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查表》(附件5);
(4)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复印在一张A4上;
(5)本科、硕士阶段学历证书复印件和学位证书以及学籍学历相关证明材料:
①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②往届毕业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国外获得硕士学位者: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硕士成绩单(在职人员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7)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大学英语四六级;托福;雅思;全国外语水平考试等);
(8)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附检索报告)、所获专利、出版专著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获奖证书;
(9)硕士学位论文情况:往届毕业生介绍硕士学位论文概要和创新情况等,应届硕士毕业生介绍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研究进展等;
(10)《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附件6);
(11)报考专业领域内两位正高职称专家的推荐信(附件7),内容包括对考生政治素养、道德品质、身心素质、专业基础和科研潜质等的综合评价,并明确表示是否同意其报考;
(12)报考学院招生细则中所需的其他材料。
4.缴纳费用
报名费用190元,请在通知限定的时间内按照要求在研招网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须按规定时间依次完成网报,上传材料与缴费,三者缺一不可,否则报名无效。
网上缴费时间:2022年11月18日-27日(如有更改及其他缴费要求,另行通知)
五、资格审查
1.初审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网报信息进行初审,不符合学校基本申请条件者,终止申请程序。
2.复审
各学院根据申请者提交的材料,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校、院、导师三级申请条件者,终止申请程序。
3.确定入围名单
各学院组织导师根据申请者提交的材料按一定比例(不超过1:3)确定入围学科综合考核的申请者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学院网站主页公示。
六、学科综合审核
考核具体内容及方式详情见各学院招收“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实施细则(附件2)。
七、拟录取
1.学院根据导师招生名额,按照申请者学科综合考核成绩排名依次录取,拟录取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在学院网站主页公示申请人科研学术情况、综合考核各项成绩等,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考生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向学院或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
2.公示结束后,各学院将拟录取名单连同审核相关材料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校园网主页上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并经体检、政审、签订毕业要求协议、调档等流程后,向拟录取博士研究生发放录取通知书。经公示拟录取的考生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即录取后必须全脱产学习,往届毕业生入学当年4月份前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如无法将人事档案、组织关系转入我校将取消其博士研究生拟录取资格。
3.通过“申请-审核”制录取的博士研究生毕业要求在录取前通过协议方式签订,须达到导师提出的毕业要求,且不低于以下要求:
(1)中医学学术学位型:有至少2篇与申请专业相关的A类或B类论文(其中至少1篇为与申请专业相关的A类论文)。
(2)中药学学术学位型:有至少2篇博士研究方向相关的A类论文。
(3)中医专业学位型:有至少2篇与申请专业相关的A类或B类论文。
八、学费及奖助体系
1.学费标准
学术学位型博士生10000元/年;专业学位型博士生12000元/年。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物价部门最新批复为准,我校将及时公布有关收费信息。
2.奖助体系
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及其他奖助政策按国家、湖北省及我校相关文件执行。
九、注意事项
1.考生提交的个人信息必须准确、真实,对于弄虚作假、违反招生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三年内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资格,已被录取者取消入学资格。
2.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和网上提交材料的,均视为本人自动放弃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3.请考生在报名前认真阅读我校招生简章及各招生学院“实施细则”中的报名条件,自审合格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否则造成不予审核、不予录取等后果由报名人自己承担。报名费一旦缴费成功不予退还。
4.期刊范围、作者与单位署名要求及我校其他研究成果认定办法等按照《湖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在校期间学术成果要求的规定》(中医校〔2022〕87号)审定。
5.办理博士入学手续前出现违反校纪校规、不遵守学术道德等、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申请人拟录取资格。
6.未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普通招考的专业与“申请-审核”制报名一致。
7.如因教育部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或其他原因引起的信息更新,以最新发表信息为准,请随时关注学校相关通知。
8.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黄家湖西路16号
邮编:430065
研究生处主页:
联系人:郝老师;朱老师
电话:027-68890083;027-68890184
附件:2023“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科研计划书.doc
附件:湖北中医药大学2023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生招生专业目录.pdf
附件:针灸骨伤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实施细则.docx
附件:基础医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实施细则.docx
附件:药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实施细则.docx
附件:中医临床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实施细则.docx
附件:湖北中医药大学2023年“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doc
附件:专家推荐书.doc
附件:政治审查表.doc
附件:湖北中医药大学报考“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资格自查表.xlsx
原文标题:湖北中医药大学2023年“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文章来源: info/1025/5179.htm
山东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2022山东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 月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同等学力考生:①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2 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22 年9 月1 日,下同)或2 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②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注意,从2022 年开始,我校大部分基础专业不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具体情况见招生专业目录。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报考“定向就业”类别考生需提交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并脱产学习的 证明。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单独考试: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 各项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满4年(截至报名时)或4年以上,业务优 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 后工作2 年或2 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三)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须 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 系统”(网址:)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山东中医药大学2022年接收推免生章程》见“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 其推免录取资格。
(四)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 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五)部分专业报考限制条件
1、中医临床各专业(含中西医结合临床)、临床医学各专业及护理学专业不接收同等 学力考生报考(我校针灸推拿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护理学院、眼科与视光医学院、康复医学院所属各专业均不接受专科学历考生报考)。
2、中医授专业学位的临床各专业(专业代码前四位1057)仅接受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 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之规定,能报考相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的考生或已经取得相应类别医师资格的考生报考,中医类成人教育本科毕业(或 应届生)报考中医专业学位研究生需要2019 年(含2019 年)之前获得中医类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或医师资格证书。
3、中医授学术学位的临床各专业(专业代码100506-12,100602)、临床医学各专业(专业代码前四位1002,学术学位)、护理学专业(专业代码前四位1011,1054)不接收基础医学类(专业代码前四位1001)、药学类(专业代码前四位1007)、中药学类(专业代码前四位1008)或非医学门类考生报考。
4、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考生,报名时只能报考学术型研究生。报考“定 向就业”类别的考生报名时一般应报考学术型研究生。正在进行规培的人员报考研究生需规培管 理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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