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时间:2023年12月21日至24日。
每位考生的具体考试时间安排以考生本人准考证上“考试安排”规定的时间为准。
2.考试流程
(1)核验证件:准考证、身份证原件。
(2)集中候考:考生须按本人准考证“考试安排”规定的考试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考生在考场(考场指考点组织实施考试工作的整个区域,包括警戒线范围内的考室、候考室、考务办公室、洗手间、消防通道等,下同)入口处接受身份核验和智能安检门对随身物品的检查,进入考试封闭区域前寄存通讯工具、电子设备及其它规定以外的物品,本场考试结束后凭准考证领回;考生通过虹膜核验(虹膜核验不能佩戴美瞳)后进入考场,并在规定的候考区域集中候考。考试开考 15 分钟后,迟到考生视为自动弃考,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3)抽取考室:考生在入场刷证时随机抽取考室,进入考室前考生需再次通过虹膜核验。
(4)抽取考试顺序:考生在入场刷证时随机抽取考试顺序号。
(5)考试:每个考生在一个面试考室一次性完成考试,包括作品朗读、新闻播报、话题评述三个科目。三个科目均为现场抽取试题。
(6)现场评分:各评委根据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现场评分。考试过程中,如评委组认为考生的表演或表现内容已较充分,已有充分的打分依据,主评委可提前作出暂停、终止等指令。
(7)离场:考生完成全部科目考试后,按照规定路线离场。
3.考试要求
(1)考生须按本人准考证上规定的考试时间提前进入考场,进行安检、身份核验、抽取考室及考试顺序号,了解注意事项,等待考试。
(2)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者视为自动弃考,禁止进入考场。迟到、缺考者一律不予补考和退费。
(3)考生除准考证、身份证之外,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电子设备及其它规定以外物品进入考场;考室内考生禁止透露姓名、考号等个人信息,禁止出现任何有暗示性的言语行为。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携带、使用上述违禁物品者,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4)考生不得出现可能影响客观评判的化妆、遮挡面部、佩戴饰品等行为。
(5)考试过程中不得使用辅助工具,如道具、音乐播放器等。
(6)考生需及时关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网站有关考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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