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5年开始,我区普通高考实行“3+1+2”模式,其中,“3”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1”和“2”为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1”为首选科目,考生须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选择1门作为首选考试科目;“2”为再选科目,考生须在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地理4门科目中选择2门作为再选考试科目。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由学生统筹考虑国家和社会需要,根据自身志向、特长和兴趣,高中学校的办学条件、特色优势和学业指导,结合高校相关专业(专业类)对选考科目的具体要求,做出科目选择。
日前,拟在我区招生的各高校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依据《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通用版)》要求,编制了各招生专业(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为方便2025年在我区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在科目选择时作参考,现将2025年拟在我区招生普通高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予以公布,并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此次公布的专业共64212条,其中,本科37649条,专科26563条。
二、高校根据自身办学定位、专业培养目标,从物理、历史,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6门科目中,按在我区招生的专业(专业类),分别提出选考科目要求,绝大多数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类专业均要求必选物理、化学两门科目。高校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可分为四类:
第一类是只对首选科目提出要求的,如“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为任意2科的考生方可报考。
第二类是只对再选科目提出要求的,如“化学(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或历史、再选科目选考化学的考生方可报考;如“化学,地理(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或历史、再选科目选考化学和地理的考生方可报考。
第三类是对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均提出选考要求的,如“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选考化学的考生方可报考;如“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选考化学和生物的考生方可报考。
第四类是对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都未提出要求的,即“不提科目要求”,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或历史的考生、再选科目为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任意2科的考生均可报考。
三、需要特别提醒的是,由于各高校尚未编制2025年在我区的招生计划,2025年在我区实际招生的高校、专业(专业类)及其选考科目要求,以及高校相关专业(专业类)是否在我区分别安排物理科目类和历史科目类招生计划尚未明确,且2025年还可能有新增高校或招生专业(专业类)安排招生,因此,届时在我区实际招生的高校、专业(专业类)及其选考科目要求、物理科目类和历史科目类招生计划,以高校当年在我区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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