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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山西农业大学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山西农业大学<?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二、学校代码:10113
三、学校地址:山西省太谷县 邮政编码 030801
四、办学层次:本科
五、办学性质:公办
六、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七、分省区分专业招生人数:详见《山西农业大学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来源计划》。
八、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限英语,其余各专业不限语种,但我校外语公宏消共课只开设英语、日语。
九、男女比例要求:不做比例规定。
十、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陪搏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并参照本校相关专业报考要求执行。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发现高考体检弄虚作假的做退学处理。
十一、录取规则:
1、 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主要指标,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
2、 投档比例: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投挡比例,投挡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3、 第一志愿报考人数达到或超过我校招生人数时,按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审录,根据考生的专业报考情况确定专业录取顺序,若出现考生成绩并列时根据所报志愿参考相关科目择优录取。
4、根据生源地的招生政策,如分数线上生源不足,经当地招生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对第一志蔽乱知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可低于当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10—20分投档,同时,对参考志愿和服从调配志愿生源由学校按照一定志愿级差和分数优先原则择优审录,并根据各专业录取余额情况按照考生报考志愿安排专业。
5、高考加分原则上同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高考招生管理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做法。
6、根据我校专业特点,录取理、工、农科新生要侧重对数学、物理、化学、外语单科成绩的考查。
7、艺术类专业录取时,文化课分数按照有关省区艺术类专业划线标准执行,在文化课达线的前提下,对外语考试成绩有一定要求,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录满为止。
8、报考我校英语专业凡当地招生管理部门规定须加试口语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口语成绩好的考生。
9、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我校必须能够熟练运用汉语开展文化课程的学习与考试。
十二、录取结果可由当地招生管理部门确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也可登陆山西农业大学校园网查询。
十三、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十四、学生修完专业培养方案达到专业学分要求由山西农业大学颁发毕业证书,其中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山西农业大学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十五、学校农科专业学生享受专业奖学金,非农科专业学生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还设有校长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周氏奖学金、农教未来人才奖、膳食济困助学金等10余项专项奖(助)学金,奖励或资助品学兼优及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学校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个人还可与有关银行通过所在地或学校签订协议获得不同额度的国家助学贷款,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十六、我校与德国安哈尔特应用技术大学开展中外合作办学,收费标准执行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文件《关于山西农业大学中德学院和山西财经大学中签协议德学院收费标准的通知》(晋价行字[2006]351号)的规定。按照双方签定的合作办学协议,学生通过高考录取后,在国内学习期间,按照山西农业大学中德学院的学生培养方案和学生管理规定执行,在德国学习期间,按照德国安哈尔特应用技术大学的学生培养方案和学生管理规定执行。学生完成了学业,达到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由山西农业大学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内芯有“中德学院××专业”字样)。
十七、咨询电话:0354—6288909
网 址 http://www.sxau.edu.cn E_mail: [email protected]
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电话
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电话:0354-6283456,6286996。
山西农业大学(山毁镇颂西省农业科旅敏学院)(Shanxi Agricultural University,SXAU),简称“山西农大”,是山西省人民政府与农业农村部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入选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
是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优秀高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高校、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山西省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高校、山西省“1331工程”高校、省级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为CDIO工程教育联盟成员单位。
截至2023年2月,学校(院)有太谷、太原龙城2个校区,占地面积3588亩,建筑面积134.48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40.75亿元,其中教学科研设备总值12.36亿元,有纸质藏书210万余册,电子图书384万册。有教师、科研人员及职工4480人,在校生2.8万余人。
学科建设
截至2023年2月,学校(院)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9个、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类别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4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8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
省级重点学科9个、省级重点建设学科6个、省级重点扶持学科2个、省级优势学科1个、省级特纤郑色学科4个、“1331”工程优势学科1个、省优势学科攀升计划学科1个、省服务产业创新学科群2个。
山西农业大学如何保研?
一是保去山西农业大学。高乱看一下山农的研究生官网,查看往年推免简章。二是接收推免生的要求:可以申请攻读山西农业大学硕士学位研究斗信生的推免生获得自己所在学校的推免生资格。也可以申请攻读山西农业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空念轮生的推免生复试时应提供以下材料:2021年普通高校推免生申请表,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并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反映考生外语、学术等方面的证书、证件、论文、专利、出版物以及获奖、接受表彰材料等(原件和1份复印件,审核原件后留复印件)。
2022年山西农业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 山西 农业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山西农业大学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山西农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 工作 规范、有序的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西农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山西农业大学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招生管胡绝知理部门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山西农业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山西农业大学
第六条 学校代码:10113
第七条 学校地址: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区铭贤南路1号 邮政编码030801
第八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九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十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十一条 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十二条 山西农业大学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组,由校领导和有关部裤消门负责人等组成,负责全校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要事宜。学校在招生录取期间成立招生办公室、录取监督办公室等具体工作机构,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和校友代表作为成员参加,对招生工作程序和录取的公平公正性进行监督。
山西农业大学的 新生 录取通知 书 由校长张强签发。
第十三条 山西农业大学学生工作部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四条 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录取工作和招生咨询工作,录取监督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对招生录取工作的全过程监督,受理考生申诉等相关事宜。
第四章 报考要求
第十五条 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余各专业不限语种,但我校外语公共课只开设英语、日语。
第十六条 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结合新业态发展设置的新设专业,体检标准参照所属学科门类的专业体检要求执行。入学后要进行复查,发现 高考 体检弄虚作假的考生做退学处理。
第十七条 各专业(类)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第五章 招生计划分配及使用
第十八条 学校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九条 调档比例:根据各省(市、区)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 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按照 平行志愿 投宏如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
第二十条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办学条件,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统筹分配专业招生计划,促进专业教育内涵发展、提高教育质量。
第二十一条 招生计划分配方法:在征求学院建议招生计划的基础上,结合上一年度的招生基数、计划完成率、学生报到率、年度学生 就业率 以及社会需求等方面的情况,由学校统筹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数。
第二十二条 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我校预留计划不超过年度本科计划招生总数的1%。预留计划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录取平行志愿投档服从专业志愿调剂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进档考生。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二十三条 学校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即按照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后,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不设分数级差。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若生源地规定了同分排位原则,按其规定执行;若未规定同分排位原则,文史类按语文、数学、文科综合、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理工 类按数学、语文、理科综合、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按以上原则仍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第二十四条 学校在 内蒙古 自治区普通类招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对实施 考试 招生制度综合改革的省(市),分别以该省(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的有关录取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高考加分或降分录取,同意各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或高考招生管理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做法。
第二十六条 艺术 (美术)类专业录取,专业课、文化课成绩按照有关省(市、区)艺术(美术)类专业本科划线标准执行。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在文化课成绩达线的前提下,对进档考生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满为止,如出现考生专业课成绩相同情况,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在专业课成绩达线的前提下,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满为止,如出现考生文化课成绩相同情况,按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
第二十七条 学校在山西省相关市(县、区)开展公费农科生招生,招生计划以当年上级主管部门审定公布为准。公费农科生录取时,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招生计划所在县生源;如所在县生源不足时,原则上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招生计划所在地区(市)考生;如招生计划所在地区(市)考生仍不能满足录取,原则上从高分到低分在全省范围内调剂。学生选择服从专业调剂,则视为所有招生区域内所有专业间均可调剂。
录取时生源所在县(区)以高考电子档案中户口所在地为准。预录取考生必须与定向 就业 地区(市)签订《公费农科生教育协议》后方可被正式录取。公费农科生 毕业 后在定向单位就业。
第二十八条 本硕统筹班采取本科与硕士两个阶段统筹培养模式,实行动态管理,具体实施办法按照《山西农业大学本硕统筹培养实验班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卓越人才实验班实行单独编班、小班授课,整合学校优质教学资源,实行个性化培养,并积极引入实践教学资源,为学生提供广阔的自主 学习 空间和社会实践平台;学校部分专业按专业大类进行招生,其中农学专业中包含农学和农学(功能农业方向)两个专业(方向),园艺专业中包含园艺、园艺(药茶方向)、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三个专业(方向)。按专业大类录取的学生,一般采取“1+3”或“2+2”的学年制培养模式,由学院根据实际教学需要选择。即学生用一年或两年的时间修完规定的专业大类共修课程后,按照《山西农业大学大类招生与专业分流管理办法》,分流到专业大类内相应专业继续学习。
第二十九条 学校动物医学专业、兽医公共卫生专业、城乡规划专业学制为五年。
第三十条 少数 民族 考生报考必须能够熟练运用汉语开展文化课程的学习与考试。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学校收费标准严格执行《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本科 学费 标准的通知》(晋发改收费发[2018]293号)批准的标准。
第三十二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者,由山西农业大学颁发毕业 证书 ,其中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由山西农业大学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十三条 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国际教育交流的相关政策以及山西开展国际教育合作框架协议,学校与美国博伊西州立大学等部分国外大学签订了校际合作协议,互认培养课程及修读学分,鼓励符合条件的在校优秀本科生申请到国外 大学学习 交流。
第三十四条 学校设有各类奖助学金十余项,奖励或资助品学兼优及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还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持录取通知书与当地教育部门取得联系,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第三十五条 招生录取结果可由当地招生管理部门确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也可登陆山西农业大学校园网查询。
学校网址:http://www.sxau.edu.cn
电子邮箱:zb@sxau.edu.cn
咨询电话:0354-6288909
传 真:0354-6288909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山西农业大学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2011年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本科招生章程
为保证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学院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山西省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普通本科的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的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学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13535 第六条 学校地址:山西省太谷县,邮政编码 030800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八条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第九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成立了招生就业委员会。招生就业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 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兆雹扒 第四章 族昌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招生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阳光招生”政策精神和山西省教育厅、招生办有关招生录取工作的规定,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第十三条 第一志愿报考人数达到或超过我院招生人数时,按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审录,根据考生专业志愿确定专业录取顺序,若出现考生成绩并列时根据所报志愿参考相关科目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根据生源地的招生政策,如分数线上生源不足,经当地招生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对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可低于当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10—20分投档,同时,对参考志愿和服从调配志愿生源由学院按照一定志愿级差和分数优先原则择优审录,并根据各专业录取余额情况按照考生报考志愿安排专业。 第十五条 高考加分原则上同意生源省教育行政部肆咐门或高考招生管理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做法。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时,文化课分数按照有关省区艺术类专业划线标准执行,在文化课达线的前提下,对外语考试成绩有一定要求,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录满为止。 第十七条 报考我院英语专业,凡当地招生管理部门规定须加试口语,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口语成绩好的考生。 第十八条 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我院必须能够熟练运用汉语开展文化课程的学习与考试。 第十八条 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设立学院奖学金。学生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等。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九条 我院专业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条 学生修完专业培养方案达到专业学分要求,由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颁发毕业证书,其中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招生人数:详见《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2011年本科招生来源计划》。 第二十二条 男女比例要求:各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二十三条 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并参照本校相关专业报考要求执行。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发现高考体检弄虚作假的做退学处理。 第二十四条 经录取的学生未经请假不按期报到,超过两周者以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五条 录取结果按教育部统一要求与各省统一规定的形式发布,同时在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校园网公布或电话直接通知。招生咨询方式: 电 话: 0354—5507782 5507792 学校网址: http://www.cisau.com.cn 学校地址: 山西省太谷县学院路8号 邮 编: 030800 第二十五条 若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以上级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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