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大学路小编为大家带来了2023分类招生院校医药卫生类 2023贵州分类招生有哪些学校,希望能帮助到广大考生和家长,一起来看看吧!
2023贵州分类招生有哪些学校
2023贵州分类招生有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贵阳职业技术学院等。
1、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简称遵义医专,是一所公办全日制医药卫生类高职高专学校,是贵州省高水平高职弯坦学校立项建设单位、贵州省优质高职院校、贵州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学校位于贵州省遵义市,现任党委书记孙逐、校长俞松。校训为勤学敏思,精业济世。
2、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简称贵阳幼高专位于贵州省贵阳市埋悔桐,是教育部卓越幼儿园教师培养改革试点高校、前谈贵州省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学校。现任党委书记李华荣、校长翟理红。校训为立德、励学、求真、拓新。截至2021年5月,学校建有8个省级骨干专业(群)。
3、贵阳职业技术学院。
贵阳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2007年4月,是贵阳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高职院校,位于贵州省贵阳市。现任院长刘雁、党委书记王廷志。校训是专心致志、笃信好学。根据学校官网2022年10月显示,学院有三个校区,总占地面积1070亩,建筑面积37万平方米,有教职工713人。
2023年春考医药卫生类分数线是多少?
2023山东春季高考分数线如下:
1、环境保护211分
2、建筑设计与管理252分
3、食品加工272分
4、水上运输291分
5、运输管理302分
6、金裂纯岩融302分
7、服装展演375分
8、艺术设计382分
9、公共服务与管理393分
10、电子商务403分
11、设备维修439分
12、电气技术439分
13、酒店管理457分
14、纺织工程471分
15、烹饪与营养474分
16、药学476分
17、电子技术490分
18、服装工程501分
19、车辆维修506分
20、水产养殖514分
21、现代农艺533分
22、机械制造537分
23、自动控制538分
24、数字媒体539分
25、网络技术543分
26、学前教育544分
27、软件与应用技术553分
28、旅游管理553分
29、建筑施工554分
30、机电技术556分
31、市场营销560分
32、国际商务562分
33、财税565分
34、化工技术567分
35、畜牧养殖569分
36、护理572分
37、物流管理578分
38、医学技术588分
春季高考备考策略。
春季高考的学习需要继续坚持一轮学习、三轮复习的策略。新课程必须在学习后进行系统地复习,否则就会被遗忘。学生学习的本质是与遗忘作斗争。因此,三轮复裤禅习策略是解决学习遗忘的最佳方法,这种学习方法也与教学规肆御律非常吻合。
在专业课程的研究中,许多春季高考专业需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当然,有些专业需要理论与实践的分科教学。理论课程和专业课程的学习也需要整合。我们以护理专业为例,只有在学习了专业理论知识之后,才能进行技能课程的学习。
春季高考的重点是技能,而技能课是一种需要真实和实际模拟的东西。因此,我们应该创建一系列与各专业相匹配的教学活动。以商贸为例,我们可以在校园里设立商品交易日。学生可以在真实情景模拟中学习技能。
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分类招生条件
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分类招生条件如下:
(一)高中类:参加全省高考报名的2013年(含)以后毕业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且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须完成11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
高中类考生报考临床医学专业需达到数学为B等及以上等第,报考医学检验技术专业需达到化学为B等及以上等第,报考医学影像技术专业需达到物理为B等及以上等第。
(二)中职类:已参加我省高考报名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三)专项类:贵州户籍退役军人和我省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销凳人员。
志愿填报时间及方式:
(一)填报时间:2023年3月13日09:00至3月19日17:00。
(二)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登录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填报一所院校志愿虚握和专业志愿。
遵差斗庆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公办全日制医药卫生类高职高专学校,于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创建。学校是贵州省高水平高职学校立项建设单位、贵州省优质高职院校、贵州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全省文明校园、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学校。
2023年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章程
2023年 陕西 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2023年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单招 考试 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学校2023年单招考试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耐宏肢
第二条 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及家长的全程监督,保障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2510,在陕招生代码:8124
办学类绝盯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 证书 的学院名称: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证 书 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 毕业 证书
第四条 学校于2001年经省政府批准,由原陕西煤炭工业学校、西安煤炭卫生学校、陕西煤炭职工大学合并组建而成。学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专业群建设单位、国家优质高职建设单位、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陕西省示范性高职院校等。历经70年发展,现有教职员工733人,现有专任教师577人,高级职称194人、中级职称238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429人,双师素质”教师200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全国先进教育工作者2人,省级教学名师7人,全国煤炭行业职教名师1人、全国煤炭行业技能大师8人、全国石油化工行业教学名师2人,入选省级以上人才计划教师14人,职教名师7人,省级教学团队3个。教学实训设施完备,图书资料馆藏丰富,设有11个教学院(部),开设各类专业50个,其中国家特色 高水平专业群 1个、国家骨干专业4个、国家级健康服务类示范专业1个、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2个、中央财政支持的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昌世展能力项目建设专业1个、全国职业院校健康服务类示范专业点1个、省级“ 双高计划 ”高水平专业群5个、省级 一流专业 6个、省级示范院校建设专业及专业群4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专业4个。
第五条 办学地点:
校本部:咸阳市文林路中段
邮编:712000
医学校区:西安市临潼区韩峪平峪路
邮编:710613
学校网址:http://www.sxny.cn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招生监察工作小组,对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进行领导和监督。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制定学 校招 生计划,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招生监察工作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的全程监督,及时处理考生和家长反映的相关问题等。
第七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 就业 处,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委员会决定。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招生网:http://zjc.sxny.cn:9113/zsw/
招生咨询电话:
校本部:029-33665101、029-33665102、029-33665103
传真:029-33665100
医学校区:029-83958124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大类
第八条 学校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 毕业生 就业等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由省教育厅下达,学校向社会公布。 我校2023年组织实施的示范高职单独考试招生专业类有: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能源动力与材料大类、土木建筑大类、生物与化工大类、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电子与信息大类、装备制造大类、 医药 卫生大类、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 财经 商贸大类,涵盖10个专业大类。
第九条 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仅在陕西省内开展。
第五章 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第十条 参加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的考生,必须已完成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高考 统考)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三校生”单招)报名手续。
第十一条 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023年3月3日9:00至3月9日17:00登录陕西省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https://www.sneea.edu.cn),向学校提出入学申请。
第十二条 已向我校提出申请的考生于2023年3月4日9:00至3月10日11:00前登录学校招生网单独考试招生报名管理系统(用户名为高考报名号,登录初始密码为666666),按照系统提示完善信息、填报专业 志愿 (每个考生可填报3个专业)、缴费、打印准 考证 ,持准考证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第十三条 学校对申请参加我校单独招生考试的普通高中学生(普高生)和“三校生”统一组织考试。
第十四条 申请我校的考生于2023年3月11日在学校进行文化素质测试(笔试)和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总成绩600分。
文化素质测试:2023年3月11日上午8:30-11:30。
所有考生均应参加文化素质测试(笔试)。由示范性高职院校统一命题,各学校组织考试。笔试内容为语文、数学和英语,各科100分,满分300分。
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2023年3月11日14:00-18:00、3月12日8:30-18:00。
职业适应性测试:“普高生”除参加笔试外,还需参加分专业类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考察学生的职业兴趣,甄别职业方向,通过回答问题现场评分,满分300分。
职业技能测试:“三校生”除参加笔试外,还须参加职业技能测试,重点考察综合专业能力。
通过笔试进行专业能力测试,满分100分;通过现场相关技能考核进行技术技能测试,满分200分,两项合计满分300分。
第十五条 学校于2023年3月22日17:00之前,将首次预录取考生信息通过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并在学校招生网上公示预录取考生名单。
首次预录取考生于2023年3月23日至3月30日17:00之间,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校报到注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第十六条 2023年4月6日9:00至10日17:00之间,将递补预录取考生信息通过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并在学校招生网上公示递补预录取名单。
递补预录取考生于2023年4月7日至8日17:00之间,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校报到注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我校于2023年4月19日至20日,到省招办为已报到注册 新生 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我校招生网进行公示。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单独考试招生录取工作在陕西省招生办统一组织下进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招办有关招生录取政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总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排序录取。
根据招生计划总数,按各类别考生报考人数比例分别划定“普高生”和“三校生”单招录取控制线,以不低于实考人数的3%的淘汰比例,确定录取人数。
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专业,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由学校根据学生志愿实际情况调剂到其他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不予录取。分专业招生计划根据考生报考情况可进行适当调整。
第十八条 预录取结束后学校将按照省招办提供的体检信息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对身体条件不符合所录取专业就读的同学,学校将调整到相应符合专业就读。对身体条件不符合所有专业就读的同学,学校将取消该生录取资格。
第十九条 我校承认考生在其他示范高职院校参加考试的笔试成绩,如果参加我校录取,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以笔试和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 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发改委、陕西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
学费 :6500元/年
双高专业:7150元/年(煤矿智能开采技术、煤田地质勘查、机电一体化技术、应用化工技术)
住宿费:800元/年,950元/年(带卫生间)
第八章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学校实行“国家奖助学金、学校奖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特困补助”等资助措施,在注册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一条 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 励志 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般困难2800元/年,特别困难3800元/年,退役士兵3300元/年。学校奖学金:特等奖5000元/年,一等奖2000元/年,二等奖1000元/年,三等奖500元/年。
第二十二条 勤工助学:学校根据需要设立勤工助学岗位,为在校生提供劳动岗位按月发放报酬。
第二十三条 助学贷款:我校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的助学贷款。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2023年山东专升本招生计划什么时候发布
一、招生对象
(一)我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专科毕业码蠢生。
(二)应征入伍地为我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2022年已被免试专升本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除外)。
二、报考条件
(一)考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没有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
3.没有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
4.专科阶段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报名前已解除处分。
5.身体健康。
6.具备以下考生资格之一:
(1)在毕业高校获得学校推荐资格的我省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以下简称校荐生)。
(2)通过招生高校自主组织的相应专业综合能力测试(以下简称专业测试),获得考生自荐资格的我省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以下简称自荐生)。
(3)经省级及以上相关行政部门认定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我省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以下简称建档立卡家庭考生)。
(4)应征入伍地为我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普通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后退役,报名时为2023年应届毕业生或已获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往届毕业生,以下简称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
(5)专科学习阶段,作为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或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一等奖的我省高校应届专科迟埋陪毕业生(以下简称大赛保送生)。
(二)2023年“3+2”对口贯通培养转段考生,须根据转段测试有关要求参加全省专升本统一考试报名。如具备上述报考条件,参加转段测试同时可兼报其他类型专升本考试招生。
三、考生资格获得
(一)校荐生资格获得。
1.申请校荐生资格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考生专科阶段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不低于同年级、同专业的前60%。同专业使用不同人才培养方案的,可按培养方案分类排序。
(2)考生获省级及以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或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本液数人向生源高校提交申请和证明材料,经生源高校审核通过。
2.生源高校要按照有关要求制定综合素质测评方案并主动公开,确保测评工作标准明确、程序规范、过程严格、结果公平。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由课程学习成绩(学分绩点)和综合表现(包括思想品德状况、创新创业能力等)组成,其中课程学习成绩(学分绩点)所占比例不少于80%。在校期间转专业考生的综合素质测评执行转入专业标准。
3.校荐生名单经生源高校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生源高校于2023年3月6日—8日通过山东省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网址为http://zsb.sdzk.cn)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二)自荐生资格获得。
1.申请自荐生资格的考生,须根据本人毕业专业及《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对应专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见附件1),报名参加招生高校自主组织的相应专业测试,通过后获得自荐生资格。每所招生高校的专业测试结果,只能用于报考该校相应专业。考生可根据招生高校专业测试时间安排,选择参加多所高校的专业测试。
2.招生高校应于我省2023年专升本招生计划公布后3日内,通过本校官方网站公布分专业的专业测试方案。专业测试包括两门测试科目,每门考试科目应涵盖1—2门专业基础课程,由招生高校根据本校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要求自主确定;艺术、体育类专业测试方式以技能测试为主,其他专业测试方式以笔试为主。测试标准由招生高校根据相关专业本科阶段学习需要确定。测试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招生高校应提前确定并发布合格标准。
3.每所高校的专业测试时间由学校在2023年3月20日—28日间自行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参加专业测试的考生应于2023年3月14日前按照招生高校相关要求报名参加。
4.通过招生高校专业测试的自荐生名单,经招生高校公示后,由招生高校于2023年3月29日—30日通过信息平台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三)建档立卡家庭考生资格获得。
建档立卡家庭考生包括两类群体:一是脱贫享受政策户,二是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含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严重困难户)。申请建档立卡家庭考生资格的考生,须于2023年3月1日前向生源高校提交资格审核申请(建档立卡地在其他省份的须提供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截图并加盖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公章,由生源高校进行资格审核及公示后报送)。生源高校汇总符合条件考生名单,于2023年3月6日—8日通过信息平台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考生经有关部门审核,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获得建档立卡家庭考生资格。考生如因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建档立卡考生资格造成录取后无法注册学籍、被取消录取资格等问题,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大赛保送生资格获得。
1.申请大赛保送生资格的考生,须于2023年3月18日前向1所招生高校提出保送申请(含申请书、获奖证书及生源学校审核意见),申请就读专业应与参赛技能相关。招生高校进行资格审核并组织综合考核,通过名单经招生高校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相关考生经审核、公示无异议后,获得招生高校相应专业的大赛保送生资格。招生高校将大赛保送生名单于2023年3月30日通过信息平台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大赛保送生在考生报名时不选报专业,不参加全省统一考试,不填报院校志愿。
四、招生计划
(一)校荐生招生计划。招生本科高校根据办学情况和培养能力申报校荐生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根据上级部门工作安排另行公布。
(二)自荐生招生计划。自荐生不单独安排招生计划,达到同学校同专业校荐生录取标准的,以增列计划方式录取。
(三)建档立卡家庭考生专项招生计划。安排部分招生计划专项用于招收建档立卡家庭考生,单独组织录取。
(四)大赛保送生招生计划。大赛保送生不单独安排招生计划,以增列计划方式录取。
五、考生报名
(一)填报考生基本信息。除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外,具有报考资格的考生须于2023年4月2日—4日登录信息平台,填报考生基本信息,缴纳相关费用。
(二)选报专业。校荐生、自荐生、建档立卡家庭考生可根据专科毕业专业和专业指导目录中本、专科专业对应关系,选报多个本科招生专业(以下简称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高等数学》考试科目须相同,一经确定不得更改。考生可根据《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专业类别设置及考试科目》(见附件2),按照所属学科门类查看本科招生专业的相应考试科目。
根据《教育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规范医学类专业办学的通知》(教高〔2014〕7号)文件精神,报考医学类专业专升本的,所学医学类专业应保持相同(专科中医骨伤专业除外,升本时对应本科中医学专业)。
六、统考安排
专升本全省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统考)时间为2023年4月22日—23日。
统考科目为4门公共基础课,包括:英语(专科期间公共外语课程为非英语的考生考政治)、计算机、大学语文、高等数学(分为高等数学Ⅰ、高等数学Ⅱ、高等数学Ⅲ)。每科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总分满分400分。统考科目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命题、统一评卷。
校荐生、自荐生和建档立卡家庭考生须参加统考科目的考试。
七、录取批次安排及志愿填报
(一)志愿填报资格。统考成绩公布后,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据建档立卡家庭考生、校荐生的统考成绩和招生计划,分别划定志愿填报资格线。自荐生志愿填报资格线与校荐生相同。
(二)志愿填报方法。
1.建档立卡家庭考生可在选报专业内,同时填报建档立卡批次、校荐生批次有相应招生计划的所有高校,每个批次最多可填报70个“专业+院校”平行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调剂。
2.校荐生可在选报专业内,填报有相应招生计划的所有高校,最多可填报70个“专业+院校”平行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调剂。
3.自荐生可在选报专业内,填报获得自荐资格的高校及相关专业,最多可填报70个“专业+院校”平行志愿。
志愿填报资格线、日期及具体方法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另文公布。
八、投档录取
(一)建档立卡家庭考生批次。建档立卡家庭考生依据考生4门公共基础课总成绩、所报志愿和建档立卡家庭考生专升本专项招生计划,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在该批次已被录取的建档立卡家庭考生,不再参与后续批次投档录取;未被录取的建档立卡家庭考生,可根据其在校荐生批次填报的志愿,继续参加校荐生批次投档录取。
(二)校荐生批次。依据校荐生(含建档立卡批次未被录取,且已填报校荐生批次志愿的建档立卡家庭考生)4门公共基础课总成绩、所报志愿和校荐生招生计划,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
(三)自荐生批次。自荐生依据考生4门公共基础课总成绩、所报志愿,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达到报考相同高校相同专业的校荐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以增列计划方式录取。
(四)大赛保送生批次。大赛保送生根据招生高校大赛保送生资格审核结果投档,以增列计划方式录取。
九、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招生录取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8号)精神,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免于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可申请参加相关高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与全省统一考试专升本不得兼报,报名全省统一考试专升本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一)资格获得。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资格的考生,须于2023年4月2日—4日,通过信息平台在线申请资格审核,提交本人身份证、专科毕业证(应届考生需提交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退出现役证件、武装部开具的入伍地证明;在部队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还需提供立功受奖的证章和证书;在部队荣立集体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还需提供所在部队立功受奖通令复印件(加盖服役部队公章)、服役部队立功证明;个人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作出负法律责任的承诺。经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示后(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获得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资格。新生入学时,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考生如因弄虚作假或不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资格造成录取后无法注册学籍、被取消录取资格等问题,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选报专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申请资格审核时,须根据专业指导目录,选报1个与本人专科毕业专业对应的本科招生专业,一经确认不得修改。
(三)招生计划。根据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报名和专业选报情况,足额安排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免试专升本招生计划(以下简称免试招生计划)。
(四)高校招生。
1.招生高校应在免试招生计划公布后三日内,通过本校官方网站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方案。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可在线组织综合考查。对服役期间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免于综合考查,由招生高校根据考生选报专业,全额录取(服役期间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免试专升本政策按照本文执行,与本文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文为准)。
2.4月18日,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可根据选报专业和免试招生计划,选报1所招生高校。高校组织综合考查时间安排在4月22日—23日。
3.招生高校根据考生分专业报名情况开展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如该专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报考人数未超过免试招生计划,全额录取;如该专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报考人数超过免试招生计划,应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组织该专业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依据考查结果,结合考生在校及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择优录取。
4.首轮志愿未录取的考生,可于4月28日填报一次征集志愿和是否服从调剂志愿。征集志愿考生须重新根据报名高校的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方案参加录取,学校综合考查时间安排在5月5日—6日。征集志愿仍未录取且服从调剂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生源情况和剩余免试招生计划,按照随机原则调剂录取。
十、入学和培养
(一)新生入学。被录取的专升本考生应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普通专科毕业证(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退役大学生士兵还应持退役证等材料,按要求到录取高校报到。录取高校须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不予注册学籍,情节严重的报送有关部门处理。通过免试专升本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须将档案转至录取高校并参加全日制培养;对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或未取得普通专科毕业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二)培养方案。生源高校和招生高校要结合人才培养目标和社会需求等因素,做好专、本两个阶段人才培养方案衔接,充分发挥两个培养阶段的特点和优势,形成育人合力,切实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三)毕业证书。专升本学生完成本科阶段学习,达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学校授予相应学位。专升本学生的本科毕业证书须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照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书的实际时间填写。
十一、组织实施
(一)省教育厅负责制定专升本招生政策;审核高校专升本招生章程;指导、监督专升本组织实施。
(二)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负责指导各地征兵工作部门出具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参军入伍相关证明材料。
(三)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负责指导各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做好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资格审核及有关政策解读工作。
(四)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制定专升本报名、考试、命题、评卷及录取等环节的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高校、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做好考生资格审查、考试组织实施工作;对违纪作弊考生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将违纪作弊考生通报生源高校。
(五)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本地区专升本考试组织等相关工作。
(六)生源高校负责本校考生的专升本政策宣传解读、综合素质测评、学籍信息校对、报考资格审核、诚信考试教育宣传等工作,对本校专升本作弊考生依规依纪进行处分。
(七)招生高校负责制定专升本招生章程,经省教育厅审核后向社会公布;公布自荐生专业测试方案,组织测试并确定合格名单;依据录取规则开展专升本录取工作。
(八)生源高校和招生高校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严禁在综合素质测评、专业测试等环节弄虚作假,严禁教职工参与考前辅导、培训,确保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对使用不正当手段为不具备考试资格的考生获取考试资格,或有其他徇私舞弊、违规操作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纪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以上就是大学路整理的2023分类招生院校医药卫生类 2023贵州分类招生有哪些学校相关内容,想要了解更多信息,敬请查阅大学路。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