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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学研究生处 江苏大学研究生院电话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20日 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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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学研究生院电话

江苏大学研究生院电话是:0511-88780086。

江苏大学是2001年8月经教育部批准,由原江苏理工大学、镇江医学院、镇江师范专科学校合并组建的重点综合性大学,是江苏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农业农村部共建高校,以及首批江苏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全国本科教学工作水平优秀高校、首批全国50所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首批全国来华留学质量认证高校。

学科涵盖工学、农学、理学、医学、管理学、经济学、哲学、法学、文学、教育学、历史学、艺术学等12大学科门类。在校生40000余人,其中研究生13000余人,留学研究生900余人。拥有2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0个江苏高校优势学科,8个“十四五”江苏省重点学科。

学院专业

工程学、材料科学、临床医学、化学、农业科学、药理学与毒理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环境生态学、分子生物学与遗传学、计算机科学、植物学与动物科学、一般社会科学等12个学科进入ESI排名全球前1%,其中工程学、化学和农业科学等3个学科进入前1‰,ESI综合排名列全国第45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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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学2019年招收保送生实施办法

江苏大学2019年招收保送生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江苏大学2021年继续面向全国招收保送生。具体办法如下:

江苏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江苏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

江苏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江苏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

江苏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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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

江苏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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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

江苏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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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

江苏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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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

江苏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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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

江苏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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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

江苏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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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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