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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云南师范大学教务管理系统平台登陆
根据《云南师范大学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和本科人才培养计划,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校级公共选修课分为两种类型:面授课程和网络学习课程(尔雅通识课程)。
第二条 校级公共选修课分为自然科学类、人文社科类、教育学科类、文学艺术体育类、外语提高类、高等数学类六个类别,各类别开设一定量的课程,每门课原则上不超过36学时,每门课计2学分。要求学生至少选修5门课程(总学时为180学时)并获10学分。专升本学生两年内至少选修2门课程。
第三条 理科学生至少应获得人文社科类课程4学分,文科学生至少应获得自然科学类课程4学分。实行大类招生的学生两年后分流,选择教师教育专业方向的学生(教育学类学科专业除外)至少应选修教育学科类课程2门并获得相应4学分。
第四条 校级公共选修课考核与成绩认定采取闭卷考试、开卷考试、平时考勤、查看笔记、查看学习心得与总结、各层次训练与竞赛成绩转换等多种形式进行。
第五条 教务处于每学期第十八-十九周公布校级公共选修课的选课时间,学生通过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网上选课。
第六条 学生应根据新学期班级课表、公共选修课课表及其它类课程表时间,认真思考后进行选课。
第七条 校级公共选修课学生选课不足30人的课程一般不设班开课,教务处在开学第一周会公布取消课程名单,学生将在指定的时间改选其他课程。
第八条 所选课程若发生时间冲突或因选课人数太少暂不开课,学生应在开学第一周根据教务科的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改、退选手续。逾期不予办理。第四周按教务处公布的课表上课。
第九条 选课结束后,不允许同学私自到任课教师处添加选课名单,添加名单者考试成绩无效。
第十条 重复选同一门校级公共选修课课程只记一次分数\学分。
第十一条 校级公共选修课不得申请自修、免修和缓考。
第十二条 学生选定课程后应按时上课,认真听讲,尊重教师,因病或有特殊事情应向任课教师写出书面请假条,并得到批准。否则,作旷课处理。学期考试结束,应关心查询自己的成绩,有问题应及时与任课教师联系查明情况。
第十三条 本实施细则的解释权在教务处。
2019年云南师范大学教务网络管理系统
据《云南师范大学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2014年7月修订)》和本科生人才培养方案,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学生选课须以各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为依据,在学业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按学期制定选课计划,合理选读学分制教学计划所规定的课程。对有严格先后顺序的课程,未取得先行课程学分的,一般不得选修后续课程。
第二条 学生修读的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大类。必修课包括通识必修课、学科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专业方向课和专业实践课四部分,学生一般按教学计划规定的顺序修读。选修课包括通识选修课、学科选修课和专业选修课三部分,学生应根据教学计划的要求和自己的条件,在学业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选课。
第三条 学生每学期所修课程一般须达到教学计划规定的最低学分数,每学期所修课程的总学分原则上不得低于15学分或高于30学分,若高于30学分,需经学业指导教师同意,报主管教学副院长批准。
第四条 学生修读课程前必须按相关要求参加选课。选课前由教务处公布待选课程目录、学时、学分、授课教师、授课时间、可选人数等课程信息,学生根据课程安排及自己的实际情况上网选课。
第五条 学生选课必须严肃认真。凡经批准选修的课程,即作为记载成绩和统计毕业所需总学分的依据,一般不得任意变动。因所选课程时间发生冲突或所选课程人数太少而不能开设的课程,学生可在课程开设学期开学后的两周以内根据教务处通知办理改选、退选手续,逾期不予办理。未选课的学生,不得参加考试;擅自参加考试的,成绩不予承认。
第六条 新生入学的第一学期在第二周安排选课。其他学期的选课工作,安排在上一学期的第十六周后进行。学生必须按规定的选课时间和程序(附件一)进行选课。
第七条 学生修读学分超过教学计划规定的总学分,应予以鼓励,成绩记入学生成绩单。
第八条 面向全校开设的选修课(特殊课程除外),选修学生不足30人的课程一般不设班开课,学生可改选其他课程。院级选修课设班开课最低人数由各学院自主确定。
第九条 成绩优秀、学有余力的学生,经主管教学副院长同意,可提前超修有关课程。上一学期成绩平均绩点大于2.0的,下一学期可超修4-6个学分;大于3.0的,下一学期可超修8-10个学分。学习努力,提前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总学分,且符合毕业条件的,可申请提前毕业。
第十条 特殊原因不能按正常进度完成各门课程的学生,经本人申请,学业指导教师同意,主管教学副院长批准,每学期可缓修1-2门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程或选修课程,但必须制定个人选课计划,修业年限一般为四年,最多可延长两年。延长修业年限的学生按实际情况插班学习。
第十一条 经批准选定的课程,学生应按时听课。对部分学习优秀、自学能力强的学生,选修课成绩平均绩点在3.0及以上的,可在下一学期申请自修1门选修课,并在下一学期开学后两周以内填写《云南师范大学本科生自修课程申请表》(附件二)。自修学生仍须参加该课程的实践教学环节,按时完成作业,参加平时测验和期末考试,该选修课成绩绩点需在2.0以上方能取得该课程的学分。申请自修未获批准而不按时上课的,以旷课处理。
第十二条 修读双学位学生的选课,要以所选的修读专业的教学计划为根据,在学业指导教师指导下制定修读双学位的选课计划。学生选课时要根据主修专业的学期开课计划填写第二学位专业选课单,避免上课时段的冲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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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www.jwmis.ynnu.edu.cn。
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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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师范大学:
简称云师大,坐落在云南省昆明市,是一所历史悠久、传统优良的省属重点师范大学,由国家教育部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共建,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是全国免费师范生试点改革的三个地方高等师范院校之一、首批教育部来华留学示范基地建设高校和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实施高校,被誉为红土高原上的教师摇篮。
2.学校分院:
教育科学与管理学院、哲学与政法学院、文学院、历史与行政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学院、体育学院、云南华文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社会发展学院、传媒学院、国际学院、数学学院、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生命科学学院、信息学院、旅游与地理科学学院、能源与环境科学学院19个二级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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