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大学路小编为大家带来了石河子大学科技学院 石河子大学科技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希望能帮助到广大考生和家长,一起来看看吧!
石河子大学科技学院和石河子大学是在一个校区吗 - ...
不在一个校区,石河子大学科技学院已经与新疆兵团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合并转设为新疆政法学院,不是。
石河子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国家西部大开发重点建设高校和省部共建高校,是“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和“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一省一校)入选高校。
2017年学校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一流学科)高校,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第三批“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2018年学校入选教育部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部省合建”高校。
2019年学校入选第二批“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培育创建单位。2020年学校获评“全国文明校园”。
学校前身诞生于1949年9月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新疆的进军途中,1996年4月由石河子农学院、石河子医学院、兵团师范专科学校和兵团经济专科学校合并组建。
学校拥有良好的教学、科研条件。校园面积179.4万平方米,校舍面积126.1万平方米,实验室、实习场所面积26.97万平方米,绿化覆盖率41%。拥有设施完善的图书馆、体育馆、游泳馆、田径馆、标准体育场、会堂、综合教学楼、博物馆等一批标志性建筑,有附属医院4个。
学校现有教职工2581人,专任教师1860人,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2人、青年学者2人、讲座教授1人,国家“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2人,教授314人、副教授652人。
拥有教育部创新团队2个,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0人,省部级以上专家人才83人。
以上参考: 石河子大学官网——学校简介
石河子大学科技学院教务网:kjxy.shzu.edu.cn - 百度...
目前,学院设党政办、教学科研办、学生工作办、团委和人力资源部。学院现有教职工24人(其中男11人,女13人),教职工平均年龄33岁,高级职称3人,中级职称7人,初级职称14人,具有硕士研究生学位3人,在读研究生5人。其中我院自己招聘的老师14人。学院师资主要依托石河子大学的优质人才资源,聘请校内外兼职教师225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94人,中级职称的90人,具有硕士学位的有78人,为学院开展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奠定了基础。根据新疆和兵团对应用型人才的需求,兵团教育局批准了学院17个本科专业(兵教综发﹝2005﹞52号《关于公布2004年兵团高校新增专业的通知》),经过不断建设,现已开设了汉语言文学、英语、药学、护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食品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工商管理、法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临床医学等12个全日制三批次本科专业,形成了文、理、工、管、法、经、医学等学科综合发展的办学格局。学院2002年招生381人;2003年招生276人;2005年招生500人;2006年招生400人;2007年招生500人。学院现有39个教学班级,在校学生1295人,其中2005级学生440人,2006级学生386人,2007级学生470人。2004年学院由于参加大学本科教学水平评估没有招生;2008年由于未完全实现教育部要求的“八个独立”而没有招生。在校生生中95.2%的学生向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2007年培训入党积极分子290人,比2006年增长44.3%;建立党课学习小组40个。现有学生党员160名,占全院学生的12.3%。学院实现了低年级有党员,学生党支部书记由高年级学生党员担任的目标。学院专兼职辅导员5人,专兼职班主任18人,所学专业涵盖了经济、法学、体育、计算机、数学、英语、文学、生物等八个专业。
石河子大学科技大学教务管理系统 (点击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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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河子大学(Shihezi University),简称“石大”,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由教育部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建,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部省合作共建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和“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入选国家“2011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国家西部重点建设十四所高校之一,为中西部高校联盟成员。
石河子大学历史渊源可追溯至1949年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野战军创建的第一兵团卫生学校。1996年经教育部批准,隶属农业部的原石河子医学院、石河子农学院、兵团师范专科学校、兵团经济专科学校合并组建石河子大学,所属划归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截至2023年2月,学校校园面积180.2万平方米,校舍面积134.8万平方米;设有教学机构23个,6个附属医院,开设94个本科专业;拥有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9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专业学位博士授权点、30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0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有教职工2633人,专任教师1936人;在校学生32593人,其中普通本科生23286人、普通专科生1660人,硕士、博士研究生7222人,留学生425人。
石河子大学科技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条 为保证我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依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独立学院招生工作管理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石河子大学科技学院,学校国标代码:13628,石河子校区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北四路221号,邮政编码:832000。五家渠校区地址:新疆五家渠市前进东街109号(乌鲁木齐北郊30公里处,距离石河子市150公里),邮政编码:831300。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教发厅〔2020〕2号),石河子大学科技学院将在近期转设,并同时更名,届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署名也将发生变化。
第三条 石河子大学科技学院是石河子大学举办的独立学院,成立于2002年8月,2004年通过国家教育部审核被批准为独立学院。2020年共有7个普通本科专业招生,计划总数为800人(其中疆外303人),面向新疆、内蒙古、吉林、河南、重庆、四川、甘肃、宁夏招生。
第四条 学生修满规定学分后,毕业时颁发石河子大学科技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石河子大学科技学院学位证书。
第五条 石河子大学科技学院招生录取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按照自治区招办确定的录取分数线,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六条 为认真贯彻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条例》精神,学院成立了由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以及讨论、决定招生等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
第七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在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组织、实施远程网上录取工作,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将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招生政策,严守招生纪律,接受社会监督,杜绝一切舞弊行为。石河子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石河子大学科技学院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九条 学院根据高考成绩、专业志愿、考生的综合素质以及相关单科考试成绩等情况择优录取,学院不设志愿级差。
第十条 学院按照考生志愿录取。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方式: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十一条 报考石河子大学科技学院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按照《石河子大学科技学院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招生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章 其它
第十三条 学院2020年学费、住宿费收取标准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和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执行。学费标准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护理学、药学、国际经济与贸易10000元/年,汉语言文学9000元/年。住宿费800元/年(6人间)。如果国家调整本年度收费标准,我院将按照新规定收取。
第十四条 本章程由石河子大学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制定、修改和解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 学院坚持从严治招,确保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允许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介入学院招生工作。
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993-2058175(石河子) 0994-5809798(五家渠),传真:0993-2058175(石河子),0994-5809798(五家渠)
网址: http://www.shzu.edu.cn/
电子信箱:fgm_cc@shzu.edu.cn
石河子大学科技学院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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