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大学路小编为大家带来了锦州医科大学医疗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2021年招生章程,希望能帮助到广大考生和家长,一起来看看吧!
锦州医科大学医疗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锦州医科大学医疗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锦州医科大学医疗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锦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昆明街2A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29.6万平方米(约合443.3 亩);生师比15.9:1;专任教师323 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5.7%,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 55.7%;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620 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5550.5 元;图书63.5 万册,生均图书97.4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1、学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
分专业招生计划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各专业就业情况,经学校招生考试委员会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计划;
预留计划比例及使用办法:
预留计划比例不超过国家核定总计划的1%;预留计划按照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在相应录取批次投档前投放使用。
2、外语语种要求:各专业招生原则上不受语种限制,但入学后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
3、男女生比例:各专业男女生比例均不受限制。
4、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高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选考科目不得修改,须与2019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保持一致)。
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 制 |
学习 |
科 类1 |
科类2 |
授予学位门类 |
学费(元/年/生) |
年限 |
||||||||
1 |
100201K |
临床医学 |
5 |
5-7年 |
理 |
物理 |
医学 |
27500 |
2 |
100301K |
口腔医学 |
5 |
5-7年 |
理 |
物理 |
医学 |
28500 |
3 |
100202TK |
麻醉学 |
5 |
5-7年 |
理 |
物理 |
医学 |
27500 |
4 |
101101 |
护理学 |
4 |
4-6年 |
文、理 |
物理或历史 |
理学 |
27500 |
5 |
100701 |
药学 |
4 |
4-6年 |
理 |
物理或历史 |
理学 |
27000 |
6 |
101003 |
医学影像技术 |
4 |
4-6年 |
理 |
物理或历史 |
理学 |
27000 |
7 |
101005 |
康复治疗学 |
4 |
4-6年 |
文、理 |
物理或历史 |
理学 |
27000 |
8 |
082701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4 |
4-6年 |
理 |
物理或历史 |
工学 |
27000 |
9 |
082707T |
食品营养与检验教育 |
4 |
4-6年 |
理 |
物理或历史 |
工学 |
27000 |
10 |
120401 |
公共事业管理 |
4 |
4-6年 |
文、理 |
物理或历史 |
管理学 |
27000 |
11 |
101001 |
医学检验技术 |
4 |
4-6年 |
理 |
物理 |
理学 |
27000 |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修完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锦州医科大学医疗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并加盖锦州医科大学医疗学院印章;达到《锦州医科大学医疗学院学位授予条例》规定者,颁发锦州医科大学医疗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退费说明
1、宿费收费标准:根据宿舍条件不同,住宿费每人每年3500-8000元不等。按照学院管理的要求以实际分配的标准为准。
2.学费的退费办法: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执行,按月退费。
3. 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二等2750元/生/年,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二等、三等。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符合评选条件的可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不符合励志奖学金评选条件的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同时,按国家相关规定可在生源地申请助学贷款。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投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在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高校根据本校生源情况、计划情况及模拟投档线,以不低于招生计划1∶1,自主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高校要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各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的考生。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普通类本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各专业批次设置情况,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
对实行高考改革省份,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学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辽宁省2021年实行新高考改革,学校(专业)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
承认各省(市、区)招考委员会关于加、降分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生录取专业。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录取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进档考生分专业时,我校按考生投档成绩择优录取。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我校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对于文化课成绩相同的考生,有明确要求的省份,执行该省有关招生录取文件规定;没有明确要求的省份,理科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文科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对于已实行高考改革且不分文理的省份,依次按照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部门: 锦州医科大学医疗学院招生就业处
联系电话:0416—3345678 0416-3345600 0416-3345003
传真: 0416—3345200
锦州医科大学医疗学院网址:http://www.jymu.edu.cn
锦州医科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1.高校名称(全称):锦州医科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
本科医学、教育学各专业在校本部办学,具体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松坡路三段40号。
本科农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各专业及高职(专科)各专业在西校区办学,具体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人民街五段48号。
3.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
校园占地面积99.5万平方米(约合1491.7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3.7平方米/生;生均宿舍面积7.3平方米/生;生师比15.4;专任教师877人,具有硕士学位及以上学位的专任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94.3%;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6702.8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3855.6元/生;图书114.1万册,生均图书59.2册/生。
二、招生计划安排
学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
学校根据现有教学资源、自身专业办学条件、专业师资分配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国家和辽宁省区域协调发展趋势、行业发展状况,结合近几年各省的社会需求及实际就业情况等因素,科学合理的制定学校各专业、各层次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
预留计划比例及使用办法:
预留计划比例不超过国家核定总计划的1%。
使用预留招生计划,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对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区、市)特别是符合上述条件的中西部地区,可适当调整招生计划,在投档前投入。
各专业不限外语语种(学校仅开设英、日、俄3门外语课程)。
各专业不限男女生比例。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与2019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保持一致)。
三、专业设置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习年限 |
科 类1(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种类2(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授予学位门类 |
学费(元/年/生) |
1 |
100201K |
临床医学 |
5年 |
7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医学 |
5500 |
2 |
100203TK |
医学影像学 |
5年 |
7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医学 |
5500 |
3 |
100202TK |
麻醉学 |
5年 |
7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医学 |
5500 |
4 |
100301K |
口腔医学 |
5年 |
7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医学 |
5500 |
5 |
100401K |
预防医学 |
5年 |
7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医学 |
5500 |
6 |
100101K |
基础医学 |
5年 |
7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医学 |
5500 |
7 |
100703TK |
临床药学 |
5年 |
7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理学 |
5500 |
8 |
100701 |
药学 |
4年 |
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理学 |
5500 |
9 |
101101 |
护理学 |
4年 |
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理学 |
5500 |
10 |
101005 |
康复治疗学 |
4年 |
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理学 |
5500 |
11 |
040206T |
运动康复 |
4年 |
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理学 |
4800 |
12 |
101003 |
医学影像技术 |
4年 |
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理学 |
5500 |
13 |
101001 |
医学检验技术 |
4年 |
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理学 |
5500 |
14 |
101002 |
医学实验技术 |
4年 |
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理学 |
5500 |
15 |
120410T |
健康服务与管理 |
4年 |
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管理学 |
5200 |
16 |
090301 |
动物科学 |
4年 |
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农学 |
5200 |
17 |
090403T |
动植物检疫 |
4年 |
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农学 |
5200 |
18 |
090401 |
动物医学 |
4年 |
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农学 |
5200 |
19 |
082702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4年 |
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20 |
082701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4年 |
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21 |
082707T |
食品营养与检验教育 |
4年 |
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22 |
120413T |
医疗保险 |
4年 |
6年 |
文史 |
历史类学科 |
管理学 |
5200 |
23 |
120401 |
公共事业管理 |
4年 |
6年 |
文史 |
历史类学科 |
管理学 |
5200 |
24 |
101101 |
护理学 |
3年 |
5年 |
专升本 |
|
理学 |
5500 |
25 |
090301 |
动物科学 |
2年 |
4年 |
专升本 |
|
农学 |
5200 |
26 |
090401 |
动物医学 |
2年 |
4年 |
专升本 |
|
农学 |
5200 |
27 |
101101 |
护理学 |
4年 |
6年 |
中职升本 |
|
理学 |
5500 |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1、毕业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锦州医科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
2、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达到锦州医科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锦州医科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高职高专升本科(专升本)、中职中专升本科(中职升本)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按《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政策的通知》(辽发改收费[2021]78号)文件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住宿费标准:根据辽价发[2000]64号文件批示,我校按不同学生宿舍楼分别收取800元/生·学年、1000元/生·学年、1200元/生·学年。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按辽宁省教育厅、省物价局及省财政[2006]76号文件规定执行。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住宿时间,按月(在校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在入学前到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详见入学通知书内《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按照国家政策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学校设有国家(省政府)奖学金每年8000元/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元/生;学校设校级特等奖学金每学期1000元/生,校级一等奖学金每学期750元/生,校级二等奖学金每学期500元/生,校级三等奖学金每学期200元/生。为鼓励优秀高中毕业生考入我校,学校设立新生入学奖学金,一等新生入学奖学金1500元/生,二等新生入学奖学金1000元/生。
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一等国家助学金每年4400元/生,二等国家助学金每年2750元/生。
学校同时设有“一帮一育人” 助困基金、勤工助学和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等保障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六、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 120%以内。
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在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根据生源情况、计划情况及模拟投档线,以不低于招生计划1:1,自主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比例。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各专业不招色盲和色弱的考生;运动康复专业只招肢体健康考生,有严重先天性循环系统疾病者不宜报考;康复治疗学专业只招肢体健康考生。为学生今后就业考虑,有乙肝表面抗原阳性者不宜报考医学相关专业和护理学专业。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普通类本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各专业批次设置情况,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
对实行高考改革省份,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学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辽宁省2021年实行新高考改革,学校(专业)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各省(市、区)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
投档时,我校接收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享受加分和降分政策并达到我校投档分数线的考生档案。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生录取专业。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录取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对于内蒙古自治区的进档考生,我校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要求,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确定考生录取专业。
少数民族预科班只招收少数民族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如果生源不足时,可在本省调档线下适当降分,但不能低于80分。预科阶段培养地点以录取通知书为准。预科培养成绩合格者转入我校本科就读,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对于进档考生分专业时,我校按考生投档成绩择优录取。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我校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对于文化课成绩相同的考生,有明确要求的省份,执行该省有关招生录取文件规定;没有明确要求的省份,理科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文科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对于已实行高考改革且不分文理的省份,依次以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所有成绩全部相同时,审核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6.特殊类型招生提示
2021年辽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作为本科批次院校志愿的组成部分一并填报,单独设立投档单位,不再单设录取批次。
7.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416-4673436、4673536
传 真:0416-4580464
网 址:www.jz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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