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大学路小编为大家带来了杭州师范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 2018年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希望能帮助到广大考生和家长,一起来看看吧!
杭州师范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
杭州师范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杭州师范大学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杭州师范大学,院校部委代码:10346,浙江省代码:0020
第六条 学校层次和类型:本科及研究生教育,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
第七条 学校位于历史文化名城杭州,有校本部(杭州市余杭塘路2318号)、下沙校区(杭州市学林街16号)、玉皇山校区(杭州市玉皇山路77号)。
第八条 学校是一所以师范教育为传统,文理并重、人文科学与自然科学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学校前身可追溯到创建于1908年的浙江官立两级师范学堂,至今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学校秉承“勤慎诚恕,博雅精进”的校训,不断适应创新创业教育的时代指向,现已形成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留学生教育、继续教育等多层次、多形式的办学格局。
学校是全国首批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单位和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单位;是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浙江省首批应用型建设示范高校,是浙江省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单位。
第九条 学校拥有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理学、医学四大学科群,涉及哲学、文学、法学、经济学、历史学、教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医学、艺术学等十一大学科门类。学校具有学士、硕士人才培养的学位授予权和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学位人才培养项目,有2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7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6个ESI排名前1%学科(化学、临床医学、植物与动物学、神经系统学与行为学、工程学和材料科学)。
第十条 学校现有19个学院、1个公共教学单位、1所直属附属医院(杭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学校现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9个,国家特色专业5个、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个;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0项。
第十一条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0000余人,教职工2300余人。有中国科学院院士1名。有教育部“国家重点人才计划”特聘教授7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8名、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8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14名、享受国务院津贴28名、全国优秀教师3名、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1名等。
第十二条 颁发证书:学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十四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五条 学校纪检监察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监督电话:0571-28865047。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原则
第十六条 学校面向全国部分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2021级大一在学校下沙校区就读,大二转入校本部就读。
第十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行“学校负责、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根据生源情况需要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由学校招生工作组向招生计划主管部门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十八条 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相关规定和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在招生计划人数的100-110%之间。
第十九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学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学校无男女生录取比例限制。
第二十一条 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
第二十二条 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三条 专业录取规则:
1. 普通类专业:
浙江省:按照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若进档考生总分和位次号均相同,按照“综合素质评价—专业(类)相关科目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其余省份: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颁布的招生录取办法执行。其中,新高考改革省份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按专业组投档的省份,专业组内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组内专业志愿不设级差;非新高考改革省份,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志愿不设级差。若投档成绩相同,按照“录取总分名次(未公布名次的省份按照该省同分原则排序)—语数外总分—专业(类)相关科目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类);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2. 艺术、体育类专业:
我校艺术、体育类(除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均采用各省艺术、体育类统考(或联考)成绩。
(1)音乐学(师范)、舞蹈学(师范)、美术学(师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公共艺术、绘画、动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新高考改革省份: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颁布的招生录取办法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非新高考改革省份:若生源省有综合分换算的统一规定,则我校按照该省的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生源省无统一规定,由高校自行确定综合分换算规则,则我校对文化、专业省统考成绩均上线的进档考生,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音乐学(师范)、舞蹈学(师范)专业综合分计算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40% + [(专业省统考成绩(折合成100分制))×(各省高考文化总分值÷100)×60%]。美术学(师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公共艺术、绘画、动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综合分计算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50% + [(专业省统考成绩(折合成100分制))×(各省高考文化总分值÷100)×50%]。
同分原则: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成绩仍相同则参照当地省份相关的文化课成绩单科顺序择优录取。
(2)体育类专业:
体育教育(师范)、休闲体育专业:
新高考改革省份: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颁布的招生录取办法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非新高考改革省份:若生源省有综合分换算的统一规定,则我校按照该省的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生源省无统一规定,由高校自行确定综合分换算规则,则我校对文化、专业省统考成绩均上线的进档考生,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体育教育(师范)、休闲体育专业综合分计算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50% + [(专业省统考成绩(折合成100分制))×(各省高考文化总分值÷100)×50%]。
同分原则: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成绩仍相同则参照当地省份相关的文化课成绩单科顺序择优录取。
体育专业特招生:须参加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体育专业特招生专项测试且成绩合格。对文化、专业成绩达到浙江省对体育特招生要求的进档考生,依据《杭州师范大学2021年体育专业特招生招生简章》《杭州师范大学2021年体育专业特招生评分标准与排序规则》择优录取。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 录取原则详见《杭州师范大学2021年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录取时,当填报志愿人数不足招生人数的110%时,录取人数控制在填报志愿人数的85%以内。
3.以上录取原则与生源所在省相关要求冲突的,以生源所在省统考投档录取原则为准。
4.学校在浙江省的“专升本”招生按照《杭州师范大学2021年“专升本”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5.内地新疆班、少数民族预科班考生的录取办法按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执行。
6.学校对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的录取工作按照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和安排进行。
7.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
(1)获得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均需参加2021年高考。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报考小学教育(师范)、学前教育(师范)、特殊教育(师范)、护理学专业普通类考生,在普通类提前录取。考生须在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写我校志愿,否则无效。“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与初次网上报名所填报的专业一致。未被我校录取的,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
(2)同分原则:对“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相同,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高考文化成绩相同,则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综合成绩由学考成绩、学校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成绩等部分组成。
小学教育(师范)、学前教育(师范)、特殊教育(师范)、护理学专业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计算形成,其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A等计10分,B等计5分,C等计2分,D等不计分。
我校认可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相应科目的高中学考成绩等第,其中对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项合并取高的等第作为“技术”科目学考等第,自选综合不计。
(3)“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考生不能同时兼报我校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招生。
8.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招生:
(1)获得我校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均需参加浙江省2021年普通类高考。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报考“物理学(物理学+教育技术学本硕衔接试验班)”、“历史学(历史学+思想政治教育本硕衔接试验班)”普通类考生,在普通类提前录取。考生须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否则无效。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招生的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与初次网上报名所填报的专业一致。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
(2)同分原则:对“复硕培养试点”招生的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高考文化成绩相同,“历史学(历史学+思想政治教育本硕衔接试验班)(师范)”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物理学(物理学+教育技术学本硕衔接试验班)(师范)”按高考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综合成绩由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文化成绩等部分组成。
“物理学(物理学+教育技术学本硕衔接试验班)”、“历史学(历史学+思想政治教育本硕衔接试验班)”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高考文化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70%”计算形成,其中学业水平测试A等计10分,B等计5分,C等计2分,D等不计分。
我校认可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相应科目的高中学考成绩等第,其中对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项合并取高的等第作为“技术”科目学考等第,自选综合不计。
(3)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招生考试的考生不能同时兼报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
(4)进入试点项目学生在本科第七学期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升入教育硕士转段考核,合格者以研究生推免方式进入教育硕士阶段学习,考核不合格者退出试点,转入相关专业继续完成本科阶段学习任务。
(5)拟录取学生,参照国家公费师范生培养管理办法,入学前与我校、省教育厅签订三方协议,实施到岗逐年返还学费,教育硕士毕业后定向在我省高中任教,双向选择任教学校,且服务期不少于6年。如有违约,参照国家公费师范生培养管理办法处理。
第二十四条 2021年学校部分专业实行按类招生,具体录取按当地招生主管部门颁布的招生录取办法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部分特殊类型按专业招生的学生入校后按相关专业类培养,分流后进入录取的专业学习,详见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的相关专业(类)招生计划表。
第二十五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我校规定报到日期起两周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收费、奖励和资助
第二十六条 严格执行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的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杭州师范大学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学年开始时,学费按浙江省物价部门核定的预收标准进行预收,学年结束后结算。
新生入学时,按专业类招生的学生统一按照专业类中学费标准较低的专业收取费用,专业分流后分别按所学专业规定的学费标准执行;部分特殊类型按专业招生,按类培养招收学生的学费标准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第二十七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师范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各类专项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新生录取结果将通过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
学校网址: http://www.hznu.edu.cn
学校本科招生网:http://undergrad.hznu.edu.cn
第二十九条 咨询联系方式:杭州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招生办公室地址:杭州市余杭塘路2318号,杭州师范大学。
招生热线: 0571-28865518(2021年6月10日起开通)、0571-28865193
招生办公室邮箱:undergrad@hznu.edu.cn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实行,由学校招生办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杭州师范大学2018年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
为做好2018年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工作,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考生,依照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教育部高校学生司《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杭州师范大学2018年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
杭州师范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的综合性师范大学,其前身可以追溯到创建于1908年的浙江官立两级师范学堂。学校现有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学位人才培养项目1个,与兄弟高校联合培养博士学位点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20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6个,拥有教育部批准的与澳大利亚堪培拉大学合作办学项目——教育领导与管理硕士。有浙江省一流学科(A类)8个、浙江省一流学科(B类)6个。
体育与健康学院成立于1978年,是我省较早创建的体育学院之一,已成为浙江省高师体育院系体育教学、运动训练、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的基地。现有体育教育、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和休闲体育三个本科专业,具有体育学一级学科硕士点授予权,是体育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单位。学院现有教职工93人,其中专业教师68人,教授12人,副教授31人,具有博士学位16人,硕士生导师26人。
学院的教学、科研设施设备先进齐全。建有现代化的综合性室内体育中心,集篮排球馆、游泳馆、乒乓球馆、羽毛球馆、健美操馆、武术馆等于一体,面积达2万平方米。建有主体育场和标准田径训练场,另有风雨棚篮排球场及露天网球、篮排球场,以供教学训练使用。由运动解剖力学、运动生理生化、体育保健康复、体质测量评价、运动模拟仿真、素质拓展干预、运动技能评定、体育设计创新等实验室组成的科学健身与运动技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是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学院科研实力雄厚,近几年来,学院教师先后承担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重点项目、国家留学基金、霍英东研究基金、国际合作项目和国家体育总局社科基金、浙江省社科基金等研究项目近30项,出版了专著、教材和译著30余部;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核心期刊论文300余篇,获省部级科研、教学成果一、二、三等奖十余项。设有体育休闲娱乐和学校体育校级重点研究所、国家体育总局文化发展研究中心体育文化研究基地。
杭州师范大学是浙江省内首家经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批准开设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高校,是全国两所培养师范类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学校之一。2018年,杭州师范大学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继续实行单考单招,面向全国招生。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的基本知识、技术与技能,能在学校体育教育、运动训练、社会体育健康指导等领域从事武术、体育养生及民族民间体育教学、训练、科研等方面工作的复合型应用人才。
主要学习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师范类)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武术、体育养生、民族民间体育的基本训练,掌握组织教学、训练、科研、裁判等方面的基本能力。系统地掌握师范类体育教学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达到“一专多能”(即武术专项技术、中国武术段位等级、武术专项二级以上裁判、体育教育一主项、一副项)。基本掌握一门外语和计算机应用技能,经过毕业论文(设计)训练,成绩合格;达到国家语委规定的普通话考核二级乙等以上水平。
本专业核心课程:民族传统体育概论、中国武术导论、传统体育养生、经络腧穴学、学校体育学、体育教学论、运动训练学、体育心理学、体育科研方法、多媒体课件制作、田径、体操、篮球、排球、足球、羽毛球、乒乓球、游泳、武术段位制课程、武术竞赛组织与管理、竞技武术技术与理论、传统武术技术与理论、竞技散打、国际搏击术、太极拳等。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教育学学士
就业方向:各类学校、业余体校、武术馆、各级体育部门及武术运动队、公安、部队等。
二、招生计划
1.2018年面向全国计划招收武术套路18名,散打12名,共30名。实际招生计划以省教育主管部门最后公布的数据为准。
2.收费标准:4800元/学年(学校实行按学分收费,以4800元/年预收,按学分结算,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物价部门文件为准)。
三、报名办法
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按《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报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
1.符合2018年高考报名条件;
2.具备武术套路、散打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技术等级资格;
3.考生必须在报名截止前完成交费程序。
4.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
5.考生依据学校招生简章要求,统一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及APP中体育单招考试管理系统中进行考试报名,具体报名时间:2018年3月1日12:00至3月15日12:00;
6.报名考生运动技术等级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及“体教联盟APP”截止2018年2月28日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
7.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办法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关于做好2018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有关事宜的通知》执行。
8.因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等原因(含2009年7月1日前的证书)无法正常报名的考生,需在3月15日12:00前递交申请表至杭州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并等候审核通知,3月21日前,技术等级资格审核通过的报名考生需再次补报名。
四、考试安排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招生实行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相结合的办法。
(一)专项考试
1.体育专业考试分项目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模式,由体育总局科教司委托院校负责组织实施,执行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
2.专项考试时间:2018年4月1日至5月10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文化考试
1.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文化考试试卷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负责文化考试组织实施。考生均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文化考试。
2.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四科,各科试卷满分为150分,总分600分。
3.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文化考试时间:
时间上午下午
9:00-10:3014:00-15:30
4月21日语文数学
4月22日政治英语
五、录取
1.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总分(满分600分)的30%。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2.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不低于40分。
3.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学校根据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折合百分制)30%及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进行综合评价,按照项目择优录取。录取后,由我校签发录取通知书,新生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和高中(中专)、或(相当于高中毕业的证明)毕业证报到。入学后三个月内对新生进行复审,如发现有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入学后不得转专业。
4.学校根据综合评价,按项目择优录取第一志愿报名考生,如第一志愿人数未满,再录取第二志愿报名考生。考生填报志愿时需按顺序号填写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报名缴费后不得更改志愿。
六、其他
1.为了积极鼓励全国优秀武术运动员报考我校的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2017级学生武英级运动员,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5000元;一级武术运动员,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0000元,在学分修学上学校给予特殊政策。2018级新生奖励办法,具体参照《杭州师范大学2018级本科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
2.学生在校期间享受普通全日制师范本科生同等待遇,修完教学计划规定课程且成绩合格者,颁发毕业证书;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毕业生按照毕业当年国家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就业政策就业。
3.学校纪委实施全程监督,确保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考试公平、公正、公开。监督电话:0571-28865047。
咨询电话:0571-28865193(杭州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0571-28861297(体育与健康学院团委办公室)
校址:杭州市下沙学林街16号,邮编:310036
网址:www.hznu.edu.cn
交通:快速公交B1路、401路到下沙高教东区站下车,沿学源街向东走3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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