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大学路小编为大家带来了四川农业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 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希望能帮助到广大考生和家长,一起来看看吧!
四川农业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四川农业大学是一所具有116年办学历史,以生物科技为特色,农业科技为优势,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和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也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学校现设有学院26个,研究所(中心)15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涵盖农学、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医学、文学、教育学、法学、艺术学10大学科门类。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8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1个、二级学科4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0个、二级学科100个,2022年本科招生专业有76个。
学校全称:四川农业大学
学校国标代码:10626
第三条:四川农业大学设有三个校区:成都校区、雅安校区和都江堰校区。
招生联系电话:028-86290999、86291999
电子邮箱:scndzs 163.com
招生网址:zs.sicau.edu.cn
学校网址:www.sicau.edu.cn
成都校区:成都市温江区惠民路211号邮政编码:611130
雅安校区:雅安市新康路46号邮政编码:625014
都江堰校区:成都都江堰市建设路288号邮政编码:611830
第四条:学校有博士和硕士研究生教育、普通本科教育、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远程教育和国际合作办学等层次类型完整的高等教育体系。学校现有3个校区,在成都校区设有农学院、动物科技学院、草业科技学院、动物医学院、林学院、园艺学院、风景园林学院、资源学院、环境学院、经济学院、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国际学院;在雅安校区设有理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机电学院、食品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水利水电学院、人文学院、法学院、体育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在都江堰校区设有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商旅学院。
第五条:四川农业大学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和港澳台地区招生。凡符合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
第六条:四川农业大学在高考综合改革省市的录取按当地省级招委会制定的政策执行,相关专业的必考科目按省级招办最新公布方案执行。
第七条:对考生报考的专业录取时设定专业志愿级差,专业志愿级差原则上在5分以内,同时参考考生相关科目成绩,德、智、体、美、劳综合情况择优录取。考生报考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调剂到未录满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择优录取。
设计类、体育类考生在专业成绩(专业成绩为考生所在省的专业统一考试成绩,我校不组织单独考试)和文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控制线的基础上,其中,四川省设计类考生文化成绩要求达到同科类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体育类考生文化成绩要求达省控线上50分(含50分),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省(市、自治区)美术类、体育类进档考生按投档专业成绩和文考成绩相加后的总分或按本省(市、自治区)考试院折算后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八条:同分考生专业录取规则,按照各省(市、自治区)的排序规则执行;若投档成绩中没有各省(市、自治区)的排序规则,则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的顺序,依次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九条:我校在招生录取时,不限男女比例。英语专业限英语语种学生报考,其余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
第十条: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尚有部分预留计划,招生录取过程中向生源较富余的省(市、自治区)投放。
第十一条:报考我校的学生,经录取进入学校后,结合学校实际,学校为学生提供调整专业(校区内)及辅修学士学位的机会,调整专业时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二条:根据《关于2022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3号),2022年我校在四川省面向农村和原贫困地区实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包括国家专项、地方专项和高校专项。
第十三条:四川农业大学与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麦考瑞大学合作实施“中澳‘2+2’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项目录取的学生培养按照上级和“四川农业大学2022年‘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中澳‘2+2’双学位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四条: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我校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和学费标准在各省(市、自治区)统一编印的《招生计划汇编》公布。住宿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年800-1200元。
第十五条:我校设有国家奖(助)学金、社会捐资奖(助)学金、学校特别荣誉奖学金、优秀学生标兵、单项奖等奖励,合计每年6000余万元,其中,学校特别荣誉奖学金20000元/生、优秀学生标兵20000元/生、优秀学生标兵提名奖5000元/生、优秀学生奖学金5000元/生、社会捐资奖(助)学金1000-20000元/生、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国家助学金平均3300元/生。2022年,国家主要实行生源地助学贷款,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
第十六条: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以及各省(市、自治区)招办的规定为准。
第十七条:本章程由四川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四川农业大学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四川农业大学是一所具有百年办学历史,以生物科技为特色,农业科技为优势,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和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也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根据《关于2022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3号),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领导机构
高校专项计划工作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和实施,并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二、招生省份、计划及招生专业
招生省份:四川省
招生计划:207名
招生专业:农学、动物科学、草业科学、动物医学、林学、园艺、环境工程、土地资源管理、化学生物学、生物科学、食品质量与安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能源与动力工程、农业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给排水科学与工程、法学、英语、人力资源管理、电子商务、会计学、汉语言文学、金融学、土木工程、农业资源与环境。
法学、英语、人力资源管理、电子商务、会计学、金融学专业文理科生均可报考,汉语言文学仅限文科生报考,其余专业仅限理科生报考。
三、报名条件
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22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边远、原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优先。
注:从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7日至4月25日
2.报名方式: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将所有信息填写完整、检查无误后,再下载申请表、由所在中学审核并加盖公章、扫描(或照相)上传材料。
3.材料邮寄:将以下材料装订成册(A4规格),于2022年5月10日前(邮件接收以收件日邮戳为准),通过中国邮政EMS寄送至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惠民路211号四川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611130)。信封显著位置注明“高校专项计划申请材料”字样。
邮寄材料内容包括:
(1)经所在中学审核盖章的《申请表》原件1份;
(2)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本人复印件1份(其他证明材料无效);
(3)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情况及其它相关材料复印件1份;
注:以上申请材料概不退还,请做好备份。请认真检查报名材料,对报名材料不齐全、不一致者,不予审核。
五、审核、确定入选资格及公示
1.我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对每位考生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
2.考生名单将于5月31日前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四川农业大学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请考生上网查询,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六、志愿填报
获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录取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考,且须依据本省(市)设置的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填报要求,填报四川农业大学及专业志愿。
七、录取
1.获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应达到本科第一批同科类省定录取控制线。
2.我校将遵循按志愿、按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综合考察,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考生。
3.本项目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与其他同学享受同等待遇。
八、监督机制
1.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选拔程序,录取结果公开透明。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监督电话:0835-2882561,028-86293282。
2.申请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所在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审核考生报名资格、报名材料,并如实填写表中各项内容。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即取消相应资格,并将情况上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处理;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由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九、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惠民路211号
收件单位:四川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611130
联系电话:028-86290999,86291999,传真:028-86291220
网址:www.sicau.edu.cn或zs.sicau.edu.cn
十、本简章由四川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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