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大学路小编为大家带来了南京视觉艺术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2015年招生简章,希望能帮助到广大考生和家长,一起来看看吧!
南京视觉艺术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一、基本情况
院校全称:南京视觉艺术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13964
江苏代码:1954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职教育
学历层次:专科
学习年限:三年
办学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柘宁东路116号
二、学院简介
我院创建于2000年,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院位于南京市溧水区空港新城,占地面积800亩,校园山水相依,环境优美。现有传媒系、设计系、人文艺术系和国际学院四个教学单位,设置了顺应新时代社会发展需求的影视传媒类、艺术设计类、音乐舞蹈类以及服务管理类等23个专业方向,建有数字化演播厅、音乐厅、高尔夫练习场、周宁摄影博物馆、NIVA美术馆等教育教学设施。建校21年来,学院秉承“精艺创新、追求卓越”的校训,栉风沐雨,砥砺前行,为社会输送了一批又一批专业素养高、德才兼备的复合型专业人才。
三、招生计划
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四、录取规则
1、江苏省体育类专业,使用省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对专业和和文化成绩均达到省控线,按投档分(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平行志愿规则择优录取。
2、江苏省美术类专业,使用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对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到省控线,按投档分(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平行志愿规则择优录取。
3、江苏省编导类专业,使用省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考成绩,对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省控线,按投档分(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平行志愿规则择优录取。
4、江苏省音乐类专业使用省音乐类(声乐、器乐)专业统考成绩,对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到省控线,按投档分(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平行志愿规则择优录取。
5、江苏省非统考类艺术专业(摄影与摄像艺术、播音与主持、戏剧影视表演和舞蹈表演专业)使用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按投档分(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相关专业报考建议:①摄影与摄像艺术专业:热爱摄影专业,无色盲色弱;②播音与主持专业:五官端正、仪态良好、发声器官健康正常,口齿清晰、感受力强,表达良好;③戏剧影视表演专业:五官端正、口齿清晰、肢体灵活协调,想象力、理解力、表现力、应变力较强 ;④舞蹈表演专业:五官端正、体态匀称、四肢比例较好、弹跳力、软开度、乐感良好。
6、江苏省普通类专业,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平行志愿规则择优录取。其中空中乘务专业报考建议:①考生年龄不超过21周岁(2000年9月1日后出生),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②身体健康,身材匀称,五官端正,动作协调,肤色较好,身体裸露部分无明显疤痕,口齿清晰,普通话标准。
7、外省(市)艺体类有统考成绩的专业,认可其统考成绩;未组织统考的专业,我院认可本科院校组织的相同或相近专业测试成绩。外省(市)艺体类、普通类考生录取办法执行各有关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
8、对各省(市)进档的考生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即依据投档分对进档考生进行排序,遵循考生专业志愿逐个予以录取。当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相同时,学校依据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出台的同分排序规则(或排序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专业。若考生所在省(市)没有明确的同分排序政策,则按专业志愿顺序靠前的优先录取。如仍相同,普通类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总分、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艺术类考生再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以上规则排序后,如仍相同,新高考改革省份则综合衡量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其余省份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发展情况,择优录取。
9、符合所在省(市)规定的加、降分条件的考生,按加、降分后的成绩录取。
10、我院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作为外语安排教学。
11、学校对考生身体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五、收费标准
学费: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民办高等学校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3〕154号)执行,具体收费标准为:人文类专业12000元/学年,理工类专业14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15000元/学年。
住宿费: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费〔2002〕369号 苏财综〔2002〕162号)执行,根据具体住宿条件不同,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1200-2000元。
六、资助政策
学院建有完备的资助体系,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各类校级奖学金等;设有各类勤工俭学岗位;设有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
七、学历证书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者,由南京视觉艺术职业学院颁发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八、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柘宁东路116号
邮编:211215
咨询电话:025-57246666/57246688/57246680(传真)
监督电话:025-57246677
网址:www.niva.cn
本章程由南京视觉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制定并解释,如有与教育部及各省(市)招生政策及规定不符之处,按教育部及各省(市)招生政策及规定执行。
南京视觉艺术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招生工作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进行择优录取,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名称:南京视觉艺术职业学院
二、学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柘宁东路116号
三、办学类型:省属民办高校
四、办学层次:专科
五、院校代码:国标代码13964;江苏代码1954
六、学习年限:三年
七、招生条件:按照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八、学校简介:
南京视觉艺术职业学院是按国际化高标准、新理念创办的一所综合性新型艺术院校,已有15年办学历史。学院地处南京禄口国际机场空港产业园,拥有800亩环境优美的生态化校园,建有高尔夫练习场、网球场、沙滩排球场、健身房、标准塑胶田径场、足球场、篮球场、影视观摩厅、大型国际艺术展厅,以及四人间、通暖气的高标准学生宿舍等教学生活设施。
学院现设有五系一部:摄影系、传媒系、设计系、音乐系、高尔夫运动管理系和基础部。开设有摄影摄像技术、影视编导、主持与播音、音乐表演、建筑设计技术、广告设计与制作、环境艺术设计、室内设计技术、视觉传达艺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数字媒体设计与制作、影视动画、影视广告、酒店管理、高尔夫运动技术与管理等专业方向。
学院教学条件优越,从国内外引进先进的教学实验设备,建成了摄影棚、黑白与彩色暗房、灯光素描室、数字化语音室、苹果设计机房、动画制作机房、非线编辑机房、网络实验机房、数字化录音室、影视观摩厅、影视编辑室、影视器材库、演播厅、展厅和高尔夫练习场等专业教学设施。学院还从国外引进具有新思想高素质的专家学者及留学(课程)归国人员充实师资队伍,充分吸收国外先进的教育思想和办学理念,提升学院的教学科研水平。
九、招生范围:我院 2015年计划在全国14个省(江苏、浙江、福建、河南、安徽、湖北、湖南、山东、山西、广东、重庆、四川、贵州、云南)招生。
十、录取办法:
(一)江苏省艺术类统招录取规则
1、所有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的测试,测试成绩D级不得超过三门。
2、美术类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且文化成绩达到艺术类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综合分(文化总分加专业总分)从高到底排序,依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投档。
3、音乐类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且文化成绩达到艺术类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专业分从高到低排序,依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投档。
4、摄影摄像技术、影视编导、主持与播音专业考生须参加南京师范大学组织的相应专业的考试,专业成绩符合我校要求,且文化成绩达到艺术类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文化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5、我校对进档考生实行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办法,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当投档分相同时,再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统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投档成绩(或综合分)高低,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逐个予以安排,如其第一志愿专业未满额,则将其安排在该专业,如已满额,则看其下一专业志愿,直至处理完该考生的所有志愿,再视其是否服从调剂。
(二)江苏省普通类注册入学录取规则
1、考生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未被统招批次录取,且取得全部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成绩,方可向我院申请注册入学。
2、考生参加普通高校对口单招未被录取,且报考普通高校面向中职学生注册入学,方可向我院申请注册入学。
3、凡符合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通过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注册入学管理平台,向我院提出注册申请。
4、我院对提交注册申请的考生逐一进行审核,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将择优录取:
(1)七门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中至少有一个等级为B或B以上的;
(2)有艺术或体育方面特长的;
(3)有相应专业特长,经学院组织专家考核认定的;
(4)中学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的;
(5)在高中阶段有发明创造的;
(6)经考生所在学校特别推荐,综合素质较高、有突出表现的。
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须经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且在学校招生网站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录取。
5、凡被我院预录取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进行网上确认,方能注册成功。
6、我院对申请注册的考生实行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办法,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当投档分相同时,再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
7、进档考生的专业按投档成绩(或综合分)高低,根据考生所填志愿逐个安排。如其第一志愿专业未录满,则将其安排在该专业;如已录满,则录其下一志愿,直至处理完该考生的所有志愿,再视其是否服从调剂。
8、注册入学共分三轮进行,凡上一轮符合条件未注册成功的考生,均可继续参加下一轮申请注册我院。
(三)外省录取规则
外省艺术类、体育类、普通类考生录取办法执行各有关省(市)招办制定的录取政策。
(四)我院不限制考生外语(课程)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课程)作为外语安排教学。
(五)考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的标准执行。
十一、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以最终各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十二、学费标准:
人文类专业:12000元/学年;
理工类专业:14000元/学年;
艺术类专业:15000元/学年。
十三、奖、助、贷政策:
1、国家奖学金:主要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主要奖励学习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奖励面约占在校生的3%。
3、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各年级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的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资助面约占在校生的16%。
(二)校级奖学金
主要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分为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10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500元,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年300元。获奖面分别为:一等奖学金为班级总人数的5%,二等奖学金为班级总人数的10%,三等奖学金为班级总人数的15%。
(三)助学贷款
江苏籍新生及在校生因家庭经济困难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符合条件的学生在暑假期间向入学前户籍所属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受理,贷款金额为每生每年8000元。
十四、颁发学历证书:
三年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且考核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南京视觉艺术职业学院专科毕业文凭。
十五、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柘宁东路116号
邮政编码:211215
咨询电话:025-57246666
学院网址:www.niva.cn
本章程由南京视觉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有与教育部及各省招生政策及规定不符之处,按教育部及各省招生政策及规定执行。
(南京视觉艺术职业学院)
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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