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大学路小编为大家带来了华东师范大学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2022强基计划招生简章及招生计划,希望能帮助到广大考生和家长,一起来看看吧!
华东师范大学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为促进教育公平,使更多来自农村和贫困地区的优秀学子享受优质教育资源,根据教育部《关于2022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华东师范大学2022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招生。
1华东师范大学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
招生省份和招生专业见下表(最终以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为准),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规定执行。
(一) 公费师范专业,招生省份为:山西、内蒙古、广西、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
招生专业 | 其他省份高考科类要求 | 新高考3+3模式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 新高考3+1+2模式省份科目要求 |
汉语言文学 | 文科 | 不限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英语 | 文科 | 不限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历史学 | 文科 | 不限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思想政治教育 | 文科 | 政治 | 首选历史、再选政治 |
学前教育 | 文科 | 不限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特殊教育 | 文科 | 不限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理科 | 物理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物理学 | 理科 | 物理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化学 | 理科 | 物理或化学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 |
生物科学 | 理科 | 物理或化学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或生物 |
地理科学 | 理科 | 物理或化学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或地理 |
(二) 其他专业(不含公费师范专业),招生省份为: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新疆等。
招生专业 | 其他省份高考科类要求 | 新高考3+3模式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 新高考3+1+2模式省份科目要求 |
工商管理类 | 文科 | 不限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公共管理类 | 文科 | 不限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新闻传播学类 | 文科 | 不限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哲学 | 文科 | 不限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政治学与行政学 | 文科 | 不限 | 首选历史、再选政治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文科 | 政治 | 首选历史、再选政治 |
法学 | 文科 | 不限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社会学类 | 文科 | 不限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教育学类 | 文科 | 不限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教育技术学 | 理科 | 不限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心理学类 | 理科 | 物理或化学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物理学类 | 理科 | 物理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 理科 | 物理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 理科 | 物理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理科 | 物理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理科 | 物理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化学 | 理科 | 物理或化学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 |
生物科学类 | 理科 | 物理或化学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或生物 |
听力与言语康复学 | 理科 | 物理或化学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 |
地理信息科学 | 理科 | 物理或化学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或地理 |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 理科 | 物理或化学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或生物 |
生态学 | 理科 | 物理或化学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或生物 |
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录取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对考生所报专业(类)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
二、报名条件
高校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报考考生必须同时符合下列三项基本条件:
1.考生符合2022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考生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考生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考生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注:我校高校专项计划不招收少数民族预科学生。
三、报考程序
(一)网上报名
考生请于2022年4月11日-4月25日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进行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申请表和相关材料,上传材料必须保证真实、完整、清晰。
考生无需邮寄纸质申请材料到我校。
(二)各省(区、市)负责审核考生户籍、学籍等报名资格条件。
(三)学校审核
学校将依据各省(区、市)对考生报名资格审核结果来核定学校初审结论,学校将把初审合格名单上报教育部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予以公示。
(四)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
学校根据各省初审合格入选人数和科类情况,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并在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www.zsb.ecnu.edu.cn)公布。
(五)填报志愿
初审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其高考投档成绩不低于所在省份相应科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不低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按自愿原则,根据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安排和要求以及我校公布的高校专项分省分专业计划,填报高校专项计划专业志愿。
未按照要求填报高校专项计划志愿的考生,将不再享有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录取资格。
(六)高考录取
学校根据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投档名单,依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计划,按照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并根据专业志愿和学校招生章程确定的原则录取专业。
同分处理原则:高考投档成绩相同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高考分数;如遇末位同分且招生计划不能满足同时录取时,也按此同分处理原则进行录取和退档。
如生源不足,招生计划将调整到生源较好的省份,或转入其他批次。
学校高校专项计划最终录取名单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从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将取消今年高校专项的报名、审核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
(二)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过程中违规违纪的,一经查实,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第36号令)处理,取消考生继续参与后续认定工作的资格;已经获得高校专项认定资格的,取消认定;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三)高考体检不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调整至适合专业。
(四)所有招考信息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报名后应及时关注网站信息;未及时查询网站信息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高考志愿填报工作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为准。
(五)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高校专项招生考试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六)若教育部或有关部门有调整,我校将作相应调整。
五、领导与监督机制
(一)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重大事项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二)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联系方式及其他
(一)学校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1-62232212
学校本科招生网:www.zsb.ecnu.edu.cn
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本科招生
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200062)
(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
监督电话:021-54344605
监督邮箱:jwjc@admin.ecnu.edu.cn。
七、本招生简章由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华东师范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报名条件是什么
高校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报考考生必须同时符合下列三项基本条件:
1.考生符合2022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考生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考生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考生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注:我校高校专项计划不招收少数民族预科学生。
华东师范大学2022强基计划招生简章及招生计划
华东师范大学2022年将继续开展强基计划招生,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有强烈的专业兴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劳精神的青年学生进行本硕博衔接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1华东师范大学2022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研究工作的高考成绩优异的高中毕业考生均可申请报名。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基础理科学科以及国家人才紧缺的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招生专业、选考科目、科类要求及招生计划见下表:
招生省份为北京、天津、吉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云南,其中天津、吉林、山东、湖南、重庆、云南只招理科组,福建、湖北只招文科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报名系统。考生只可选择一个专业组,填报该专业组内招生专业,文科专业组可填报一至两个专业,理科专业组可填报一至三个专业,并填报是否服从调剂。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2021年4月8日至4月28日考生可登录强基计划报名系统,按要求准确、完整地成功完成网上报名。
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
(二)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三)考生确认
考生须在2021年6月10日至6月20日前进入报名系统确认并上传承诺书。未确认或未上传承诺书视为自动放弃。
(四)入围校考办法
暂定6月26日前(具体根据省级教育考试机构提供高考成绩时间确定),对于确认并提交承诺书且符合我校报名条件的考生,我校根据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按如下规则确定入围名单:
理科组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中数学成绩以原成绩1.5倍替换得到加权成绩(即加权成绩=高考成绩-数学成绩+数学成绩×1.5),文科组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中语文成绩以原成绩1.5倍替换得到加权成绩(即加权成绩=高考成绩-语文成绩+语文成绩×1.5);学校按不超过分省分专业组招生计划数的4倍,依据加权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各省入围我校考核名单。加权成绩相同,理科组依次比较高考成绩中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文科组依次比较高考成绩中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
2华东师范大学介绍
华东师范大学是由国家举办、教育部主管,教育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重点共建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学校成立于1951年10月16日,是以大夏大学(1924年)、光华大学(1925年)为基础,同时调进圣约翰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和浙江大学等高校的部分系科,在大夏大学原址上创办的。1959年学校被中共中央确定为全国16所重点院校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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