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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业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2022年“励学成才计划”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20日 08:58

今天,大学路小编为大家带来了北京工业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2022年“励学成才计划”招生简章,希望能帮助到广大考生和家长,一起来看看吧!北京工业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2022年“励学成才计划”招生简章

北京工业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北京工业大学本科招生的具体情况,为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北京工业大学,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第三条 办学性质:北京市政府设立的全日制多科性市属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第四条 学校地址:平乐园校区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100号;通州校区位于北京市通州区潞苑南大街89号。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六条 对经由省级招生机构审核通过并被学校确认录取的本科考生,将发放由校长签发并盖有北京工业大学公章的新生录取通知书,考生凭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

第七条 对取得学校学籍,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本科毕业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北京工业大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学位证书。

第八条 北京工业大学北京-都柏林国际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由北京工业大学和国际一流大学爱尔兰国立都柏林大学合作设立的国家示范性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学生完成规定的学业任务、达到毕业要求和学位授予条件,可同时获得北京工业大学颁发的中国相应的学历及学位证书和爱尔兰国立都柏林大学授予的相应学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小组成员由主管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十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十一条 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依规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计划分配和预留计划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分配: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办学条件,编制并报送招生来源计划。招生计划及专业报考要求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第十三条 预留计划使用: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第四章 录取原则和要求

第十四条 录取原则

1.严格执行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

2.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3.对政策加分实行提档加分(不适用于不做分省计划的招生类型),进专业不加分的原则。

4.提档后按照高考总分优先(不考虑政策加分)的原则,确定考生录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同一专业(类)录取时,若考生高考总分相同,依次优先录取专业志愿顺序靠前者、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语文、数学、外语;若同一专业(类)考生高考总分和语数外成绩均相同,且专业志愿顺序亦相同,则综合考虑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或会考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择优录取。

5.对于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学校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6.对于浙江、山东、河北、辽宁、重庆五个高考改革省份,投档时将由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按其相关规定直接投档到专业。

7.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必须符合其本省(市)已经公布的学校2022年各招生专业(类)对考生选考科目范围的要求,由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按其相关规定投档。对于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将作为录取参考。

8.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以完成招生计划。

9.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录取;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10.学校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类等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规定和学校有关简章、办法进行。

第十五条 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条件

1.北京工业大学北京-都柏林国际学院只录取有该学院专业志愿的考生,无该学院专业志愿者不予调剂;该学院录取考生的外语单科高考成绩不得低于110分(满分150分)。

2.录取的体检标准执行国家相关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根据专业(类)特点,土木工程(茅以升班)、土木类、智能建造、材料类(实验班)、交通运输类(实验班)、生物医学工程、生物技术(实验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实验班)、信息安全(实验班)、计算机类等专业色盲考生限报,建筑学、城乡规划、工业设计、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应用化学、化学生物学、设计学类、美术学类等专业色盲、色弱考生限报。

3.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其它专业不限考生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

4.在京招生的“外培计划”专业,外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120分。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六条 学费标准: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软件工程专业从第三学年开始学费为每学年16000元(人民币,下同);北京-都柏林国际学院学费为每学年75000元;其它普通类专业学费为每学年5000元。艺术类专业学费为每学年10000元。若国家调整学费标准,则执行新规定。

第十七条 学校建有完备的“奖、助、贷、勤、补、偿”资助体系,全方位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顺利入学。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招生网网址:http://admissions.bjut.edu.cn/;招生咨询电话:010-67391609(咨询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00;双休日、节假日及录取期间除外);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微信: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微信号bjutzsb);信访与投诉电话:010-67392231。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北京工业大学2022年“励学成才计划”招生简章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有关部署,根据教育部《关于2022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北京工业大学2022年继续开展“励学成才计划”(即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一、招生计划及专业

2022年“励学成才计划”招生总人数为67人(最终以教育部下达为准),纳入学校年度招生计划中,具体招生专业(类)详见表1。

表1 北京工业大学2022年“励学成才计划”招生专业(类)

招生专业()名称

所含专业

身体条件要求

机械类

机械工程、智能制造工程

 

土木类

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色盲限报

材料类(实验班)

材料科学与工程、纳米材料与技术、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焊接技术与工程

色盲限报

电子科学与技术(实验班)

   

通信工程

   

交通运输类(实验班)

交通工程、交通设备与控制工程

色盲限报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环境科学、环境工程

色盲、色弱限报

能源动力类

能源与动力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注:

1.学校将根据各省合格生源专业志愿、选考科目情况(高考改革省份)及区域分布的合理性,确定“励学成才计划”的分省招生计划数,请以各省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最终数据为准。

2.对于非高考改革省份,仅限理工类考生报考,其中新疆地区为理工类汉语言计划。

3.对于浙江、山东、海南3个高考改革省份,机械类、土木类、材料类(实验班)、电子科学与技术(实验班)、通信工程、交通运输类(实验班)6个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为必选物理,环境科学与工程类、能源动力类2个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为物理或化学。

4.对于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8个高考改革省份机械类、材料类(实验班)、电子科学与技术(实验班)、通信工程4个专业的首选科目要求为物理,再选科目要求为不限;土木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能源动力类、交通运输类(实验班)4个专业的首选科目要求为物理,再选科目要求为必选化学。

二、报名条件

报名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22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具体实施区域、考生户籍、学籍等以各省(区、市)相关规定为准。

三、报名方式

全部采取考生自行报名的方式。凡符合以上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向学校申请参加“励学成才计划”招生,按要求完成相应报名手续。

1.网上报名

考生须于4月25日前登录“阳光高考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地址: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照网上填报说明,选择北京工业大学,进行网上报名。请考生结合自己学科特长,在学校设定的专业(类)中慎重选择专业志愿(不超过六个),申请后不得变更。

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上传以下报名材料:

(1)高校专项计划申请表(由系统打印,含中学成绩,且须考生本人签字,加盖中学公章,中学审核人签字,往届生或中学发生变动的考生,高中阶段成绩须同时加盖原中学教务部门公章(缺少本人签字、中学审核人签字、中学教务部门公章或中学公章的报名材料,视为无效材料,无法进入材料审核阶段));

(2)北京工业大学2022年励学成才计划个人陈述(可参考附件:北京工业大学2022年“励学成才计划”个人陈述撰写建议);

(3)学科特长证明材料(含获奖、研究经历和成果、社会调查经历和成果、科技创新成果等);考生的证明材料均应为高中阶段取得;论文、发明和专利不得作为证明材料申报上传。

(4)户籍证明(须提供能证明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的农村,且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的资料,如:户籍卡或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所在页、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页)等);

(5)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上述材料均须扫描或拍照(保证清晰)后按报名系统要求规格上传。中学审核盖章的高校专项计划申请表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并点击“完成上传”后方视为完成网上报名,否则视为放弃学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报名。

2022年报考北京工业大学励学成才计划的考生报考学校数量限2所。

2.邮寄书面材料

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按以上材料顺序将纸质材料装订成册(A4标准),于2022年4月30日17:00之前寄至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以学校实际收到报名材料为准,逾期将不再受理)。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100号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10-67391609,邮编:100124,请在信封上注明“高校专项计划”字样,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四、选拔方式

在报名考生经所在省(区、市)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合格的前提下,学校组织专家对考生报名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由专家对申请材料所反映的考生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做出成绩评定。在此基础上,学校结合专家对考生的评定成绩和各省(区、市)报名生源情况,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原则上确定合格人数为招生计划数的2倍以内。6月30日前将相关信息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和学校本科生招生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可获得学校“励学成才计划”招生资格。

五、报考和录取

1.获得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应在考生所在省(区、市)北京工业大学“励学成才计划”招生的专业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2.对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达到所在省份理工类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所在省份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含政策加分)。

3.对拟录取的考生,学校将根据其高考实考成绩,以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进行专业安排。

4.考生录取后与普通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六、组织机构及监督机制

学校“励学成才计划”招生工作全过程在校招生工作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由学校招生办公室统筹组织,有关部门、学部(院)和专家参与实施。专家的遴选严格坚持师德师风和业务素质标准并执行回避制。

学校遵循“严格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开展“励学成才计划”招生工作。每名考生的报名材料由三位(含)以上专家进行评审;符合条件报考和获得学校“励学成才计划”招生资格的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均由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按时进行公示。同时设有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附则

1.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在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如教育部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新政策为准。

2.请考生如实提供报名材料。在材料审核和公示过程中,如发现考生或中学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学校将取消相关考生的报考和被认定资格;若该生已被录取,则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联系方式

北京工业大学网址:http://www.bjut.edu.cn/(点击“招生就业”进入本科生招生网)

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招生网址:http://admissions.bjut.edu.cn/

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微信: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微信号bjutzsb)

咨询电话:010-67391609(咨询时间为4月-7月的8:00-12:00,13:30-17:00,双休日除外)

举报电话:010-67392231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100号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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