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大学路小编为大家带来了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2015年招生简章,希望能帮助到广大考生和家长,一起来看看吧!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核准备案表(正表)
(营利性民办高校用)
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秋季统一高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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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院校名称 |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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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就读校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观海路50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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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层次 |
□ 本科 ■ 专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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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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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名称 |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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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的专科毕业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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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是营利性民办高校,全称为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有限公司。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招生监察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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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
一、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以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设置和备案审批结果为准。 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招办)编印的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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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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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外语语种 |
应用英语(高本贯通)专业、应用日语(高本贯通)专业限招英语语种的学生,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其他专业学生语种不限;入学后各外语专业的教学外语语言为学生修学的外语语言和英语;非外语专业的外语教学语言为英语或学生选修的其他外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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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经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本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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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录取规则 |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1.省级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 2.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 3.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 4.非艺术类进档考生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录取,根据总分排序后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投档,如有同分,文科依次比较外语、语文、数学成绩;理科依次比较外语、语文、数学成绩;文理不分科依次比较外语、语文、数学成绩。 艺术类进档考生以分数优先为原则,根据投档成绩排序,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如有同分,依次比较专业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 5.凡报考我校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均须取得我校空中乘务专业面试合格证或参加省统一专业测试成绩合格者方可报考。进档后按照高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有同分,以外语、语文、数学依次排序择优录取,各省市有特殊要求的,按省市要求处理。录取过程中如出现考生同分,按各省市同分排序规则择优录取。 二、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省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非第一志愿考生(包括征集志愿)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剩余数的105%进行投档;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三、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招办规定为准。 四、内蒙古专业录取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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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应用英语、应用日语、应用韩语、应用德语、应用法语、应用西班牙语、应用俄语、应用俄语(对外市场商务方向)、大数据与会计、国际商务、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空中乘务、学前教育、法律事务、新闻采编与制作、影视编导、艺术设计(少儿美术)、视觉传达设计、游戏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影视动画专业21800元/生/年; 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智能设备维护与保养)、大数据技术、软件技术、休闲体育专业20000元/生/年; 会展策划与管理(中澳合作)、大数据技术(大数据分析中美合作)专业28000元/生/年。 (沪教委民﹝2015﹞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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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费标准 |
4500元/生/年(四人间),3800元/生/年(六人间,2021年新装修)。 (沪教委民﹝2015﹞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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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资助政策 |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学校奖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认定,我国西部地区疆域是经济欠发达地区。我校在贵州、云南、广西、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内蒙古等九个省份均有招生任务。为了能使以上地区家庭经济条件困难的考生考入我校后,避免因经济问题影响学业,除了国家提供助学贷款等资助政策外,我校对以上地区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实行第一学年减免部分学费(减免金额为2000元)的政策,以适当减轻他们经济上的压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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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检监察办公室监督。 举报电话:021-68020838(工作日8:30-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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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
学校官网:http://www.sicfl.edu.cn 招生官网:http://zs.sicfl.edu.cn 咨询电话:021-68021818、68020551、680206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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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其他须知 |
报考我校空中乘务专业须面试。面试时间安排见学校招生信息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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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简章
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 全国统考 ) | ||
一、学校全称 |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 |
二、就读校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观海路505号 | |
三、层次 | □本科 ■高职 □专科 | |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 分专业计划招生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 |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课程)考试语种的要求 |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课程) | |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 无 | |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依据。凡复检、体检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录取资格。 | |
九、录取规则 | 一、录取规则(上海市) 1、上海市对高职高专批次实行平行志愿填报,在全市专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市教委和考试院规定的比例投档。依据考生报考我校的专业志愿先后顺序,按文化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即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不满,再考虑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此类推,录满为止。学校志愿及专业志愿间均不设级差分。总分相同情况下,文史类则按外语、语文、数学顺序;理工类则按数学、外语、语文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2、艺术类专业考生以考生的文化考试投档成绩与本市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类统一考试成绩之和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则按艺术类统一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二、录取规则(外省市) 1、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省市,投档原则按当地政策执行。 2、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档省市,对进档考生按照填报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第一志愿未录满则进行第二志愿录取,依此类推。总分相同情况下,文史类则按外语、语文、数学顺序;理工类则按数学、外语、语文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 3、艺术类专业考生以考生的文化考试投档成绩与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类统一考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则按艺术类统一考试总成绩择优录取。 4、其它录取规则以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对外公布为准。 | |
十、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1、会展策划与管理(中澳合作)专业:学费15000元/生/学年。(沪教委财[2005]34号) 2、影视动画、电脑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艺术设计三个艺术类专业:学费13000元/生/学年(沪价费[2007]003号) 3、应用英语、应用德语、应用西班牙语、应用法语、应用日语、应用韩语、应用俄语:学费13000元/生/学年(沪发改价督[2015]1号) 4、其他专业:学费10000元/生/学年(沪价行[2000]120号) |
住宿费标准 | 每生每学年2500元(四人间)(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 |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学校名称 |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的专科毕业证书 | |
十二、联系电话 | 021-68020551、021-68021818、021-68020632、021-68020939(传真) | |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 021-68020681 | |
十四、网址 | http://www.sicfl.edu.cn | |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学院帮困基金。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认定,我国西部地区疆域是经济欠发达地区。我校在贵州、云南、广西、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内蒙古等九个省份均有招生任务。为了能使以上地区家庭经济条件困难的考生考入我校后,避免因经济问题影响学业,除了国家提供助学贷款等资助政策外,我校对以上地区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实行第一学年减免部分学费(减免金额为2000元)的政策,以适当减轻他们经济上的压力。 | |
十六、其他须知 | 1、新生报到后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体检。凡不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报考资格规定条件者,将取消2015年录取资格。 2、所有新生一律住读。 3、2015年招生实施细则、招生专业介绍等内容考生可登陆我校网站《招生信息》栏目中查询。 |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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