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教育 > 高考资讯

2023年上半年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10日 20:28

今天,大学路小编为大家带来了2023年上半年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希望能帮助到广大考生和家长,一起来看看吧!2023年上半年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一、报名须知

(一)考生报名需要通过手机短信验证码进行注册,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报名注册开放日期:2023年1月13日。

(二)考生报名应根据考试时所在地域慎重选择考区,尽量减少跨省、跨市流动。考前返回考区属地参加考试。

(三)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区设高校考区和市(区)考区。

高校考区有:陕西师范大学考区、西北大学考区、陕西科技大学考区、西安外国语大学考区、陕西学前师范学院考区、西安文理学院考区、西安欧亚学院考区、西安翻译学院考区、西安思源学院考区、西安工商学院考区、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考区、宝鸡市宝鸡文理学院考区、咸阳市咸阳师范学院考区、延安市延安大学考区、汉中市陕西理工大学考区、安康市安康学院考区,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全日制三年级及以上在校生报名。

各市(区)考区设在市(区)政府所在地。考生应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申领地报考。高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居住证申领地、所在学校属地以及《学生证》上所列“家庭所在地”任选一地报考。

港澳台居民持有效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以在居住地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居民持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有效的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工作关系所在地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由考区考试机构通过网上对考生姓名、照片等信息进行规范性审核。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政策应向各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咨询。

(五)考生应如实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必须与本人身份证完全一致,对个人信息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承担全部责任。由于考生信息填写错误、提供材料不真实而影响后续考试或教师资格认定的,责任自负。

(六)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二、报考条件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和《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一)身份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或居住证申领地在陕西省的申请人以及驻陕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

2.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二)品德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身体条件:身心健康,符合陕西省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考试当年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四)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中等学校(含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下同)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报名程序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办理。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网上审核考生信息、网上缴费三个环节。报名流程为:考生注册→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选择考区→选择类别→选择科目→提交审核→等待网上审核→审核通过→网上缴费→报名成功。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23年1月13日8∶00至16日18∶00。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按照提示和要求注册账号,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码,填写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的不能参加考试),上传照片,提交报名信息等待审核。提交报名信息后,考生应及时查看网上审核结果,按时完成后续报名流程。

考生上传照片必须是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白底彩色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文件不大于200K,格式为JPG/JPEG(如照片过大,建议使用图画、Photoshop、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上传的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严格按照要求上传,如上传非证件照,将不能通过审核。

(二)网上考生信息审核

时间:2023年1月13日8∶00至17日18∶00。

各考区考试机构对考生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网上提交的照片等个人信息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则审核通过,审核通过后考生信息不得修改;由于照片等个人信息不符合规定的,审核不予通过,考生须在审核结束前重新上传准确的信息。

(三)网上缴费

时间:2023年1月13日8∶00至18日24∶00。

审核通过的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缴费,完成报名流程。在规定时间内未成功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

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考试费用为70元/科。

(四)准考证打印

考前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提示的时间、地点,持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四、考试时间

时 间

类 别

2023年3月11日(星期六)

上 午

9∶00—11∶00

下 午

13∶00—15∶00

下 午

16∶00—18∶00

幼 儿 园

综合素质(幼儿园)

保教知识与能力


小 学

综合素质(小学)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中学)

教育知识与能力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级中学)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

中职文化课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可通过报名网站免费下载。

五、违规处理

考生的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认定与处理。对有违纪行为的考生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对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违纪、作弊事实将计入本人考试诚信档案。

六、成绩发布

2023年4月14日开始,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发布后,按照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sneac.com/)或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sneea.cn/)发布的成绩复核公告申请成绩复核。成绩复核时仅对登记分数是否准确进行查询。

七、注意事项

(一)根据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34号),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实行单独编码后,音、体、美专业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科目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

(二)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心理健康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41号)和《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特殊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9〕51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等学科,新增学科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

(三)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部分考试科目名称的通知》(教师司函〔2021〕14号),自2021年6月起对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小学社会等科目名称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1.小学面试科目中,“小学社会”调整为“小学道德与法治”;

2.初级中学笔试科目中,“思想品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调整为“道德与法治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初级中学面试科目中,“思想品德(初级中学)”调整为“道德与法治(初级中学)”。

(四)从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到取得教师资格证书须经过以下环节:

1.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笔试成绩合格;

2.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面试成绩合格;

3.网上下载打印《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4.持合格证明和相关材料到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审核通过后,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认定教师资格必须符合学历、身体等基本条件。在此特别提醒:报考前请务必认真并充分了解各地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政策和所需的各项条件(考试和认定机构咨询电话见附件),仔细阅读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公告中的各项内容和规定,避免因盲目报考导致考试合格后无法认定教师资格的情况发生。

由于考生本人对教师资格认定政策了解不充分、填报错误或虚假个人信息等原因,导致后续无法参加考试或认定教师资格,责任自负。

附件

陕西省各考区教师资格考试认定机构联系方式

考区

考试机构

认定机构

陕西师范大学

029-85310496

029-87274558

西北大学

029-88373436

029-87274558

陕西科技大学

029-86132531

029-87274558

西安外国语大学

029-85319304

029-87274558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

029-81530059

029-87274558

西安文理学院

029-87288453

029-87274558

西安欧亚学院

029-88298792

029-87274558

西安翻译学院

029-85898902

029-87274558

西安思源学院

029-82601816

029-87274558

西安工商学院

029-63609546

029-87274558

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

029-68084629

029-87274558

西安市

029-87805950

029-87274558

铜川市

0919-3192302

0919-2839360

宝鸡市

0917-2790616

0917-2790772

咸阳市

029-33283268

029-33328065

渭南市

0913-2021201

0913-2053183

榆林市

0912-3530372

0912-3529395

延安市

0911-2118285

0911-7090802

汉中市

0916-2255449

0916-2626674

安康市

0915-3211736

0915-3216119

商洛市

0914-2322792

0914-2317722

杨凌区

029-87033912

029-87030606

 

大学路小编推荐:

关于2022年冬季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 合格性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的通知

...查看更多

广西2024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方案公布 2024年起,全区艺术统考科类设置有所调整

...查看更多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 2023 年上海市成人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查看更多

以上就是2023年上半年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全部内容了,希望有给大家带来帮助!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
TAG:教师资格考试考试

95%的人继续看了

《2023年上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的通知

《2023年上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的通知

今天,大学路小编为大家带来了《2023年上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的通知,希望能帮助到广大考生和家长,一起来看看吧!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考试安排有关事

关于印发《2023年上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材目录》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3年上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材目录》的通知

今天,大学路小编为大家带来了关于印发《2023年上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材目录》的通知,希望能帮助到广大考生和家长,一起来看看吧!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考试安

河北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报名公告

河北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报名公告

今天,大学路小编为大家带来了河北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报名公告,希望能帮助到广大考生和家长,一起来看看吧!河北省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报名将于11月20日—25日(每天8:

辽宁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辽宁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今天,大学路小编为大家带来了辽宁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希望能帮助到广大考生和家长,一起来看看吧!根据全国考委和省招考委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自学考试实际,特制定辽宁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

陕西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公告

陕西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公告

今天,大学路小编为大家带来了陕西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公告,希望能帮助到广大考生和家长,一起来看看吧!陕西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工作即将开始网上申请,为服务考生,优化服务,现就

关于2023年上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理论课报考的公告

关于2023年上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理论课报考的公告

今天,大学路小编为大家带来了关于2023年上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理论课报考的公告,希望能帮助到广大考生和家长,一起来看看吧!现对2023年上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理论课报考安排公告如下:一、时间安

2023年上半年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申请转出的办理时间及要求

2023年上半年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申请转出的办理时间及要求

今天,大学路小编为大家带来了2023年上半年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申请转出的办理时间及要求,希望能帮助到广大考生和家长,一起来看看吧!一、办理时间考生申请转出时间为2023年1月4日至1月8日,省市审核时间

甘肃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  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甘肃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 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今天,大学路小编为大家带来了甘肃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希望能帮助到广大考生和家长,一起来看看吧!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2023年上半年海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的公告

关于2023年上半年海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的公告

今天,大学路小编为大家带来了关于2023年上半年海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的公告,希望能帮助到广大考生和家长,一起来看看吧!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11日举行,考生网上报名于1月

2023年上半年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2023年上半年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今天,大学路小编为大家带来了2023年上半年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希望能帮助到广大考生和家长,一起来看看吧!温馨提示:1.诚信报考:考生务必如实、准确填报本人所有信息。如因个人报名信息错误

其他人推荐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