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大学路小编为大家带了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录取规则怎么样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就业状况如何,希望能帮助到广大考生和家长,一起来看看吧!
一、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录取规则:
第四章录取第十四条 学院面向浙江盛北京市、江苏盛福建盛山东盛广东盛安徽盛四川盛湖南盛江西盛河南省11个省(市)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第十五条 根据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招生当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生源情况,由学院确定调档比例,学院调档数控制在当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2倍以内。第十六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学院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第十七条 学院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第十八条 学院外语公共课为英语(英语专业除外)。第十九条 学院对英语单科成绩有要求的专业:英语专业要求100分(含)以上;日语专业要求90分(含)以上;对外汉语专业要求90分(含)以上;艺术设计、动画专业要求50分(含)以上;对数学单科成绩有要求的专业: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原则上要求90分(含)以上。如果单科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则按单科成绩5分一档降分录取至额满。以上英语、数学成绩要求按单科总分150分计,具体按各省(市)普通高考实际英语、数学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第二十条 学院认同并执行各省(市)教育考试院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第二十一条 学院执行考生所在省(市)教育考试院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对进档的考生,学院对1、2、3、4专业志愿按1-3分级差进行专业投档,4、5、6专业志愿视为并列志愿,不设级差分;若出现考生总分相同时则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院根据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非第一学校志愿的进档考生,在计划未满专业中根据上述原则录龋第二十二条 对实行高考选考科目省(市)的考生,某些专业因投档线上按选考科目录取生源不足时,学院执行省(市)教育考试院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可调剂录取选考其它科目并有专业服从志愿的考生。第二十三条 学院美术类专业招生另发《2009年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第二十四条 学院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院招生网站查询。
二、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就业状况:
我院紧密依托浙江工业大学名校的品牌、先进的理念、优秀的师资办学,专业特色鲜明、课程设置科学、素质拓展丰富,建立了广泛的产学研合作基地、学生实践基地,致力于培养知识结构合理、富有创新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人才。毕业生就业竞争力强,受到了社会和用人单位的普遍欢迎。学院每年举办大型综合招聘会,就业渠道宽、就业层次高。已毕业的7928位毕业生中出国留学、考取研究生和公务员、进事业单位和知名企业的比例高达30%;有60%以上的毕业生在杭州就业、创业,学院毕业生就业率连续6年超过94%,位居全省同类院校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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