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大学路小编为大家带了哈尔滨学院录取规则怎么样 哈尔滨学院就业状况如何,希望能帮助到广大考生和家长,一起来看看吧!
一、哈尔滨学院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第八条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以及《哈尔滨学院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细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龋第九条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相应的规定加分提档,进行专业投档时,以实际考分为准。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或相关科目高的考生。第十条学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第十一条学校在院校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考虑录取院校二志愿的考生。第十二条录取专业时,根据考生填报我校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确定一定的专业分数级差。所有投档考生按实际考分排队,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按规定专业级差依次考虑第二及以后各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英语、俄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专业招英语考生。第十三条录取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时根据当年考生实际情况制定英语单科分数线,即在英语单科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后,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龋第十四条关于省内、外(术科)单独测试的有关规定:(1)省外艺术类和黑龙江摄影专业考生须加试由我校组织的专业课(术科)考试,考试合格后由我校发给专业课(术科)考试合格证书。专业课(术科)合格的考生方有资格填报我校相应的艺术类专业志愿。录取时,在考生文化课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最低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照专业课(术科)成绩的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龋(2)黑龙江省艺术设计、美术学、动画、音乐学、音乐表演等专业录取时,使用全省专业课(术科)联考成绩。录取时,在学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黑龙江省招生办划定的艺术类最低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照专业课(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龋第十五条往届考生的录取按考生所在省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第十六条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第十七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委的监督下进行。第十八条学校招生范围是黑龙江、山东、湖南、浙江、辽宁、四川、湖北、江西、河北、重庆、福建、云南、内蒙古、陕西、吉林、河南、山西、甘肃、贵州、广西、安徽、江苏、广东、海南、青海、宁夏等二十六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二、哈尔滨学院就业状况:
一、毕业生情况综述
哈尔滨学院建校10年来,秉承传统,融合创新,优势互补,形成了立足地方,面向基础教育基层和生产一线,为地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培养专门人才的办学特色,为哈尔滨市的基础教育及地方经济建设培养了大批的优秀毕业生。我校在完善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过程中,注重加强对职业生涯规划、就业指导、工作技能方面的培养,通过模拟教学、见习、实习等形式使学生能够凭借自己的实力迅速投入到工作岗位中。多年来,我校毕业生的工作表现得到了社会和用人单位的广泛好评。2010年我校就业主管领导面向珠三角经济开发区,深入进行调研,提前同一些大的企业签订用人协议,为毕业生准备了大量的就业岗位。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日益完善,我校的办学优势将会更加凸显,学校优良的传统和深远的社会影响以及适应时代需要的专业设置与教学改革,必将为毕业生就业创造良好的环境。
2009届我校共有本专科毕业生2887人,其中本科生2768人,专科生119人。就业率达95.36%。
2010届我校共有本专科毕业生2735人,其中本科生2612人,专科生123人。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我校就业率90.47%,在国内同等院校中位居前列。
二、毕业生就业领域宽广
我校历届毕业生就业单位主要分布于全国各省会、直辖市、沿海发达城市、珠三角地区、经济较为发达地区、中部地区。主要服务于政府机关、科研单位、高等院校、中、小学、企事业单位、股份制、三资企业、部队等。
三、2009、2010届毕业生各专业就业情况(见表一、表二)
四、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四道街9号第六号教学楼6216室
邮编:150086
传真:0451-87081201电话:0451-86658318
网址:http://www.hrbu.edu.cn
就业平台:http://hrbu.university-hr.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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