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大学路小编为大家带了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招生专业有哪些(专业目录),希望能帮助到广大考生和家长,一起来看看吧!
一、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招生专业:
护理
老年服务与管理
物业管理
民政管理(彩票营销与管理方向)
婚庆服务与管理
社会工作
人力资源管理
公共事务管理
公益慈善事业管理
学前教育(特殊儿童教育方向)
学前教育(普通儿童教育方向)
现代殡葬技术与管理
园林技术
假肢与矫形器技术
康复辅助器具技术
康复治疗技术
二、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简介:
为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建设和民政事业快速发展的需要,2007年在民政部党组的科学决策下,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在民政部管理干部学院基础上成立,民政部培训中心、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民政部社会工作研究中心同时设在学院,主要承担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类高等职业教育、全国民政系统干部职工教育培训、民政职业技能鉴定、民政政策理论和社会工作研究等职能。建院以来,学院按照“质量立校、人才兴校、特色办学、协调发展”的思路,以民政行业为依托,以服务社会为使命,适应市场、开放办学,各项工作取得了快速发展,整体办学水平和社会影响力显著提升,为民政事业发展及社会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被誉为“民政干部的摇篮”,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为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获得“国家技能人才突出贡献单位”、“中央机关文明单位”、“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团体”、“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职业院校养老服务示范专业点”等20多项荣誉。
区位优势突出,教育资源丰厚。学院地处经济社会发达、文化底蕴深厚的首都北京,建有燕郊和大兴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906亩。其中,燕郊校区占地310亩,建有体育馆、图书馆和包括部级重点实训室在内的10多个实训中心、60多个实训室,教学实训设施功能齐全、设备先进,在国内同类院校中处于领先地位。现有在校学生4000余名、教职工300多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占45%以上,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的占80%以上,双师比例达70%以上,师资队伍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基础理论扎实、教学实践能力突出,先后有多名教师荣获“国家技能人才突出贡献奖”及被评为“北京市教学名师”。在建的大兴校区位于北京新兴的高校聚集区,占地596亩,建成后将是一所集现代化、数字化、园林化为一体充满活力和时代气息的新校园。
依托民政行业,专业特色鲜明。学院立足民政、面向社会,设有护理专业、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民政管理专业(彩票营销与管理专业方向)、婚庆服务与管理专业、社会工作专业、学前教育专业(特殊儿童教育方向、普通幼儿教育方向、0-3岁幼儿早教方向)、物业管理专业、现代殡葬技术与管理专业、园林技术专业、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假肢与矫形器技术专业、康复辅助器具技术专业、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公益慈善事业管理专业等十六个涵盖民政各个领域、社会亟需的特色专业及专业方向,为国家培养和输送了大批高素质的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类技能型人才。
培养模式多元,就业前景广阔。学院坚持实行开放式办学战略,先后与120多家企事业单位、行业机构建立“合作研发、合作育人、合作就业”
人才培养机制,与美国、加拿大、英国、德国、挪威、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香港、台湾等国家或地区的20余所高校建立校际交流和合作关系,定期开展师生互访和培训活动,并探索实施“2+2”、“3+1”等多种学生赴海外培养渠道,着力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高水平技能型人才。毕业生获得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的比率达98%以上,一次就业率达96%以上,推荐专升本比率达15%以上、录取率达80%以上,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得到教育部、北京市教委的充分肯定和社会的广泛认可。
绿色通道畅通,奖助体系完善。学院大力拓展各类奖励和资助渠道,形成了完善的“国家—学院—社会”立体化的三级奖助学金帮扶体系。在校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专业奖(助)学金、贫困补助以及天津鹤童奖学金、德法利奖学金、天津医养奖学金、社会福利基金会、华民慈善就业扶助项目等20多项社会专项奖助。其中,最高单项奖励金额达8000元/年,一学年可累计获得最高奖助额21000元。奖助学金面覆盖全院50%以上的优秀学生和100%的困难学生,有效激发广大学生的学习热情,有力保障贫困学子圆梦大学。
当前,国家高度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2012年3月国务院召开的第十三次全国民政会议明确提出“民政要在社会建设中发挥骨干作用”。学院作为民政部直属院校,是国家民政人才教育培养的主阵地和主渠道,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和广阔的发展前景,欢迎广大考生踊跃报考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为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以上就是大学路整理的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招生专业有哪些(专业目录)相关内容,想要了解更多信息,敬请查阅大学路。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