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苏省2021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于近日下发,报名时间为2021年2月20日至22日。
报名
已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院校报名条件的高中教育阶段毕业生均可报考。其中,报考文科类和理科类专业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均须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报考体育类和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中不合格(或D级)科目不超过三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可于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报名开始前,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招办办理相关必测科目考试补报名手续,并按要求参加考试。
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报名时间为2021年2月20日至22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支付考试费用。每位考生只可报考1所院校志愿和6个专业志愿。院校于3月10日前完成考生资格审核工作。
考核
考生(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考生除外)均须参加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文化测试,并根据其高考报名时的外语科目语种参加相应外语科目测试。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测试的命题、考试和评卷等组织工作。语文、数学、外语科目命题依据高中课程标准,各科成绩以原始分呈现。
2021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安排在3月14日至15日,语文、数学、外语科目的测试安排在3月16日进行。
4月10日前,省教育考试院发布语文、数学、外语文化测试成绩。对达到规定的文化成绩要求的考生,院校可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专业培养要求,根据招生简章的规定,对考生进行技能考核或面试。
录取
考生(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考生除外)须参加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文化测试,各校可自行确定报考本校的有关要求。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院校可予以加分录取:
1.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加5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加10分。
2.烈士子女可加10分。
3.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属普通高校时可加3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加10分。
4月25日前,院校根据文化测试和技能考核或面试结果,按照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通过录取系统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4月26日,省教育考试院统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和专业,并于4月27日下午向社会公布。
4月28日上午9:00至12:00,未被录取且达到规定成绩要求的考生可在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志愿填报系统中填报调剂志愿,可填报1所院校志愿和6个专业志愿。已完成公布计划的院校以及院校已完成公布计划的专业不再参加调剂。
4月29日17:00前,院校依据填报调剂志愿考生的语文、数学、外语文化测试成绩和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成绩等(不再进行技能考核或面试),按照招生简章公布的规则择优录取,并将拟调剂录取考生名单上传录取系统。
对于不符合院校招生简章规定的考生,院校一律不得录取。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由院校向社会公布。已被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6月份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任何其他形式的录取。如确需参加高考,须向高考报名地县(市、区)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参加,但不得再参加任何形式的录取。
退役士兵单独录取
根据《省政府省军区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政发〔2021〕161号)精神,省内12所高职院校(附件1)可采取单列计划、单独考核、单独录取的办法,开展单独招收退役士兵试点工作。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退役士兵,须填写《江苏省2021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退役士兵考生资格审核表》(附件2),经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和院校审核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并由省教育考试院会同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共同审核。退役士兵考生的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成绩不作统一规定,是否需要参加文化测试及相关录取要求由相关院校自主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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