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教育部网站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通知称,今年将适度降低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在属地的招生计划比例,进一步提高农村学生升入重点大学的比例。
降低部属高校属地招生比例
《通知》强调,将通过继续扩大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适度降低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在属地的招生计划比例,新增计划主要投向中西部地区等措施缩小区域入学机会差距。各地要落实并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配套政策。
2021年,教育部还将继续扩大实施“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在教育部直属高校和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高校安排专门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县及县以下中学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并要求各省(区、市)和各高校采取措施,进一步提高农村学生升入重点大学的比例。
弄虚作假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通知》要求,各地和高校不得出台降低标准违规指名录取考生、收取与招生挂钩费用等违规性地方政策,不得擅自扩大特殊类型招生试点高校及规定的项目范围。
对未经教育部核准计划擅自招收的、未经省级招办办理录取手续等违规录取的考生及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一经调查核实,坚决取消其报考或录取资格,已入校的一律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考生的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各高校要成立招生委员会
教育部特别强调,各高校要成立学校招生委员会,吸纳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参加,并建立校长作为高校法人代表签发或授权签发录取通知书制度。
此外,《通知》再次强调,各省(区、市)和高校要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十公开”,即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公开、高校招生章程公开、高校招生计划公开、考生资格公开、录取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录取新生复查结果公开。
特殊类型考生信息全公示
根据教育部要求,2021年将重点加强对自主选拔录取、保送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民族班、民族预科班等特殊类型考生资格、录取要求、录取结果的全部公示,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所在中学(或单位)、享受照顾政策类别、资格条件、测试项目、测试成绩、合格标准、拟录高校及专业和录取优惠分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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