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由教育部与交通运输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陕西省人民政府共建,以培养公路交通、国土资源与环境、城乡建设专业人才为办学特色的高水平大学,是公路交通领域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综合实力最强高校。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促进教育公平,遵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精神,使更多品学兼优的农村学子享受优质教育资源,长安大学2021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
一、招生计划及专业(类)
高校专项计划为理工类170人(最终以教育部最终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为准),具体招生专业(类)为:
专业类 | 分流专业 | 浙江上海选科 |
机械类 | 机械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工业设计 | 物理|化学 |
计算机类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 | 物理|化学 |
土木类 | 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工程造价 | 物理|化学 |
材料类 | 材料科学与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物理|化学|生物 |
测绘类 | 测绘工程、遥感科学与技术、地理信息科学 | 物理|化学|地理 |
地质工程 | 地质工程 | 物理|化学|地理 |
地球物理学类 | 勘查技术与工程、地球物理学 | 物理|化学|地理 |
地质学类 | 地质学、资源勘查工程 | 物理|化学|生物 |
水利类 | 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地下水科学与工程 | 物理|化学|生物 |
安全工程 | 安全工程 | 物理|化学|地理 |
土地资源管理 | 土地资源管理 | 物理|化学|生物 |
矿物加工工程 | 矿物加工工程(宝玉石学) | 物理|化学|生物 |
土地整治工程 | 土地整治工程 | 物理|化学|生物 |
上表所列专业(类)为高校专项计划全部专业,最终高考志愿填报专业范围以各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结果为准,如学校对大类招生与专业分流进行改革和调整,以入学后相关分流和管理办法为准。
学校根据各省(区、市)审核合格考生情况确定高校专项分省分专业(类)拟招生计划数,并在6月份通过长安大学本科招生网、长安大学本科招生微信平台向社会公布。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招生对象
定向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按有关省(区、市)公布的范围为准。
(二)报名条件
1. 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基本条件:符合2021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2. 品学兼优,勤奋刻苦,拥有报国兴业之志。
3. 家庭经济困难、农民子女优先。
三、报名程序
报名网址: 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
起止时间: 2021年4月13日至4月24日。
考生须按系统提示认真填写并上传相应材料,未按要求完成报名即视为报名无效。
报名要求:
1. 网上报名信息必须填写认真完整,包括基本信息、个人照片(应为近期标准证件照)、中学信息、成绩信息、高校专项信息(学籍户籍清楚)等缺一不可。
申请表中的“个人陈述”需明确表述学生的家庭及经济状况,学习成长经历及主要事迹,个人理想及申请我校的理由。
2. 上传申请表(必须上传,否则报名无效):
在“上传申请表”位置上传所有申请表扫描页(签字盖章齐全)。考生网上报名提交确认前请认真核对。
3. 上传附加材料(必须上传,否则报名无效):
①在“上传附加材料”位置上传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可原件扫描上传。使用复印件扫描时应有中学盖章)。
②在“上传附加材料”位置上传户口本户主首页和本人信息页(可原件扫描上传。使用复印件扫描时应有中学盖章)。
③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可以在“上传附加材料”位置上传相关说明材料。
4. 在“综合信息”位置上传“高中期间参与的社会活动”“高中期间的获奖记录”(没有社会活动和获奖记录的考生可不填写)。
5. 考生须按照报名系统相关设置和填报要求做好信息填写和材料上传,以免影响材料审核。
四、材料审核
我校组织专家结合考生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等部门对考生户籍、学籍资格的审核结论确定审核合格名单,合格名单通过长安大学本科招生网、长安大学本科招生微信平台向社会公布。我校不再单独组织考试选拔,审核合格的考生可直接填报高校专项计划高考志愿。
五、录取原则
高校专项计划按照所在省(区、市)一本线(合并一二本批次和浙江上海一本线参照所在省(区、市)提供的自主招生控制线执行。以下统称一本线)投档,由长安大学按照高校专项计划(分省分专业计划)审查录取,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专业。
录取过程中我校根据各省(区、市)审核合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对生源不均衡的省份进行适当调整。
六、监督机制
1. 我校在高校专项计划录取工作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审核合格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三级信息公开,结果将在长安大学本科招生网、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学校相关监督部门对高校专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2. 中学应严格把关,公示相关考生名单和材料,做到信息公开和程序透明。学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上报教育主管部门查处,已经取得学籍的,将予以注销。
3. 我校高校专项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温馨提示
1. 高校专项计划审核合格的考生须参加全国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2. 报考高校专项的考生预期高考成绩应在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次本科控制线以上。
3. 考生应准确掌握所在省(区、市)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填报方式。
单独设置高校专项计划录取志愿投档方式的省份,合格考生须在高校专项计划批次填报。未按照所在省(区、市)高校专项计划志愿位置填报导致不能投档录取的,责任考生自负。
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专门规定的,应参照相关要求报考。
4.请合格考生在公布的本省(区、市)高校专项计划的专业计划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且必须服从专业调剂。
5.建档立卡及同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被录取后,经学校认定,入学后可享受国家一等助学金,优先评奖评优及获得各类补助(来校路费补助、生活补助、冬寒补助等),勤工助学机会,发展性学习项目(考研培训、教师资格证、驾校等)支持。
6. 体检标准与学费标准等未尽事宜按照《长安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执行。
7. 简章内容由长安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相关政策有所调整,将按照教育部政策执行。对本简章另有说明或补充的,将会及时在长安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发布。
8.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9. 长安大学2021年高校专项计划时间表如下:
序号 | 时 间 | 招生进程 |
1 | 4月11日 | 长安大学发布简章 |
2 | 4月13日至4月24日 | 中学完成统一审核推荐,考生完成网上报名 |
3 | 5月20日前 | 有关省(区、市)完成考生基本条件审核 |
4 | 5月30日前 | 长安大学完成材料审核并公示审核通过名单 |
5 | 6月份 | 长安大学公布分省分专业计划 |
6 | 高考出分后 | 合格考生按照本省志愿报考规定认真填报志愿 |
7 | 录取结束后 | 长安大学公示录取学生名单 |
八、联系方式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长安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710064
咨询:029-82334104 82334813 投诉:029-82334108
长安大学本科招生网: http://zsb.chd.edu.cn/
长安大学本科招办微信:zsb82334099
(本简章经长安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2021年4月10日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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