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从2021年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黑龙江省将从严治招,强化招生纪律,加大对各类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对违规降分录取的“点招”等行为一律严处。任何部门、任何人不得突破底线,如有违犯严惩不贷。
加强招生计划监管 严禁以任何形式和理由照顾任何人
今年是黑龙江省实行高考招生政策调整的起始年,为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维护教育公平,黑龙江省明确,将进一步加强招生考试管理,整个高考录取工作要严格按照招生计划、高考分数、考生志愿操作执行。高校招生剩余计划要一律通过网上征集志愿完成,严禁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照顾任何人。各高校及相关部门要严格遵守招生纪律,严格按规矩办事、按程序办事,坚决杜绝一切违反规定的招生行为,全力确保黑龙江省高考新政的平稳落实。
据悉,招考部门将加强对招生计划使用的监管,调整计划原则上要在批次投档之前投放,一律按照考生志愿和成绩顺序录取,高校在各省未完成的招生来源计划,必须经过公开征集志愿完成。
凡录取考生一律不得再改录换录补录
按要求,凡被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再改录、换录、补录。入学后专业调整必须按照学籍管理有关规定,不得跨科类、跨批次、跨层次调整;同科类、同批次、同层次专业调整也必须从严掌握,集体议定,不得扰乱招生及教学秩序,不得损害专业录取的公平公正性。
高招期间,招考部门将坚持招生政策、高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招生计划、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和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六公开”。每批次录取后、下一批次开始前,将公开录取人数及录取分数线。同时,各级纠风、招生和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将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各高校和招生部门也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决不允许在招生录取的管理和监管工作中有盲区、有死角。
强化督查确保招生考试制度落实不走样不变形
为从严治招,今年黑龙江省明确,对那些在招生录取工作中责任不落实和工作不到位的、存在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要依照党纪政纪条规和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直至相关领导的责任。对于监督不力、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以及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的,既要追究有关部门和主管领导的责任,还要追究疏于监督的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和纠风部门的责任。
切实加强对招生考试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招生考试各项制度的落实不走样、不变形;切实加强高考加分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审查加分考生的资格和身份,严肃查处弄虚作假、骗取加分资格等行为,严禁在国家和本地区确定的加分项目和分值规定之外,违规操作录取学生。
严肃查处招生考试领域泄露国家秘密、利用职权徇私舞弊、公职人员失职渎职和其他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案件,并重点查处利用预留计划、调整计划降分录取的“点招”行为,案件一经查实,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对相关领导进行严肃问责;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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